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17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教职〔2017〕4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的通知》(云教基〔2017〕4号)、《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2017年中等职业学校 五年制高职院校招生工作具体方案的通知》(云招考院〔2017〕56号)、以及《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云招考院〔2017〕9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玉溪市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成立录取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
(一)领导小组
成立2017年市属普通高中(中职)招生考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录取工作。
(二)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机构:
1、录取办公室
负责协调录取学校、各县区及各工作机构之间的工作,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工作。
市教育局办公室负责录取过程的宣传报道,市教育局计财科负责招生计划的管理,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高中招收新生学籍管理及考生综合素质的评价工作,市教育局职成教科负责中等专业学校及职中的录取、*、审批、注册等工作,市教育局招生办负责录取日程安排、考生资格审查、投档、录检、录取审批等工作,信息化办公室负责录取系统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2、监察组
市教育局监察室负责抽查照顾加分考生的情况,加强录取新生的审核工作,负责调查处理招生录取过程中的违纪事件和考生来信来访工作。
3、体检组
负责考生体检复查及录取过程中体检方面的解释说明工作。
4、档案材料组
负责考生档案材料的整理、审核、递交、退档及落选考生的解释工作。
各县区招办具体负责本县区考生档案材料的整理、审核、加分等基础工作,负责与招生学校办理档案递交、退档等手续。各录取学校具体负责对新生材料的审录,包括分数、加分、不录原因等的审核工作,对落选考生做好解释工作。
5、投档组
负责考生信息的管理工作,提供各学校考生及分数情况,做好考生档案材料调配、投档、录检、录取名册审核、打印等工作。
招生学校负责阅档、退档、录检、审核等工作。
二、招生计划
(一)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1.市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市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简称:总计划)分为三部分,即:择优计划、定向计划、特长生计划等三部分:
第一部分:择优计划,占总计划的57%,由市教育局统一录取;
第二部分:定向计划,占总计划的40%(其中:山区县实行总计划的43%,坝区县实行总计划的38%),由市教育局定向到县区,县区再定向到学校。定向到学校计划若完不成的,调回到该县区在报有该校定向计划考生中择优录取,仍完不成再调回全市在报有该校定向计划考生中择优录取;
第三部分:特长生计划,占总计划的3%。根据专业成绩、文化分成绩,由市教育局统一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未用完的特长生计划,转为全市择优计划,再次择优录取。
2.县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县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分配方案由各县区教育局自定。
(二)五年制高职、中职招生计划
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局联合下达的文件为准。
三、志愿填报
公布考生成绩及折算分值后,进行填报志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行网上志愿填报,志愿顺序分别按照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中专、职高、技工学校进行。
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参加玉溪市组织的志愿填报。填报了玉溪市普通高中学校志愿,才能参加玉溪市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录取。根据2014年玉溪市教育局《专题会议纪要》(第三期)精神,2017年仍将根据招生计划与考生相应情况,由各县区划定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最低分数控制线,在线上的考生方能报考普通高中学校。
在云南省其他州市就读的玉溪市户口应届考生,需回原户籍所在县区参加录取的,持学籍所在县(市、区)招办开具的成绩证明(成绩互认,其成绩作为录取分值折算的依据),在原户籍所在县区招办进行登记,并进入省招考院录取管理系统进行报名,方可参加户口所在县区的志愿填报。
(一)填报志愿时间
2017年7月19日至7月21日。
(二)填报志愿批次
1.普通高中志愿(含择优生、定向生、特长生志愿)。
(1)第一批次:设两个平行志愿,招生学校共7所。
①玉溪一中1030人,其中德语班30人。(面向全市招生,择优生计划、定向生计划、特长生计划);
②玉溪市民中720人,其中少小民族20人。(面向全市招生,择优生计划、定向生计划、特长生计划);
③师院附中650人。(面向全市招生,择优生计划、定向生计划、特长生计划);
④玉溪三中650人。(面向红塔区招生,择优生计划、定向生计划);
⑤玉溪实验中学100人(面向全市择优招生,自费生计划);
⑥云南师范大学附属易门中学50人(面向全市择优招生,公费生计划);
⑦云南玉溪衡水实验中学120人(面向全市择优招生,公费生计划)。
(2)第二批次:设三个平行志愿,招生学校共17所,录取由各县区教育局负责。
①红塔区高中学校:玉溪二中650人(面向红塔区招生),玉溪三中国际班100人(面向红塔区招生,自费生计划),云南玉溪衡水实验中学380人(面向红塔区择优招生,含公费、自费生计划),玉溪一中分校100人(面向红塔区择优招生,自费生计划)。
②江川区高中学校:江川区一中990人(面向江川区招生),江川区二中660人(面向江川区招生)。
③澄江县高中学校:澄江县一中750人(面向澄江县招生)。
④通海县高中学校:通海县一中730人(面向通海县招生),通海县二中510人(面向通海县招生),通海县三中360人(面向通海县招生)。
⑤华宁县高中学校:华宁县一中850人(面向华宁县招生), 华宁县二中200人(面向华宁县招生)。
⑥易门县高中学校:云南师范大学附属易门中学800人(面向易门县招生)。
⑦峨山县高中学校:峨山县一中750人(面向峨山县招生)。
⑧新平县高中学校:新平县一中1250人(面向新平县招生)。
⑨元江县高中学校:元江县一中630人(面向元江县招生),元江县民中520人(面向元江县招生)。
(3)自主招生学校共3所,400人计划。
①玉溪实验中学100人(面向全市自主招生,自费生计划)。
玉溪实验中学100人自主招生报名时间统一为7月23日至7月24日止,由考生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成绩通知单》到学校办理报名手续,待第一批次录取结束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内,学校自主办理录取手续。名单一经确认,考生将不再参加第二批次的录取。
②云南玉溪衡水实验中学100人(面向红塔区自主招生,自费生计划)。
云南玉溪衡水实验中学自主招生100人,报名时间由招生学校自定。待第二批次录取结束后,学校自主办理录取手续。
③玉溪一中分校200人(面向全市自主招生,自费生计划)。
玉溪一中分校自主招生200人报名时间由招生学校自定,待第二批次录取结束后,学校自主办理录取手续。
2. 五年制高职院校设 2 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 2 个专业志愿;
3.中职学校(含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技工学校)各设1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 2 个专业志愿(艺术、体育类专业不再提前录取)
(三)填报志愿注意事项
1.考生及家长要根据考生成绩、招生计划、家庭经济、学校收费、自主招生情况认真思考、慎重填报。
2.考生志愿一律由考生本人与家长商议确定,志愿表需考生、家长双方签字认可。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替代、限制、指定考生填报志愿。
4.考生志愿一经确认,不得更改志愿,志愿一经录取,不予办理改录手续(含自主招生学校)。
四、录取
录取工作在省招考院、市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一)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五大类均达C级及以上方可参加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录取。
(二)录取成绩
1.文化成绩
玉溪市2017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成绩满分600分(不含政策加分)。600分通过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13个学科(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历史、思想品德、地理、生物学、信息技术、音乐和美术)成绩折算而得,总分累加保留两位小数。折算方法如下:
(1)语文、数学和英语3个学科卷面分值满分均为120分,按实得分的100%记入高中录取总分;
(2)物理、化学2个学科卷面分值满分均为100分,分别按实得分的80%、50%计入高中录取总分;
(3)体育学科卷面分值满分均为50分,按实得分的100%计入高中录取总分;
(4)历史、思想品德、地理、生物学和信息技术5个学科,成绩达合格及以上者每个学科按10分计入高中录取总分,低于60分者按实得分的10%(按四舍五入取整数)计入高中录取总分;
(5)音乐和美术学科由学校自行组织考试,考试方式由学校自行确定,考试结果以等级呈现,分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P补考合格五个等级,合格及以上者每个学科按5分计入高中录取总分,不合格者不记分,补考合格也不记分。
具体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