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人才结构,推进人才强区战略,激发人才创新活力,为花溪区社会经济发展和创建国家全域旅游先行示范区、奋力实现文化旅游创新区和千亿级开放创新平台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为确保引进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花溪区2017年引进高层次人才简章》,以下简称“引进简章”。
成立花溪区2017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花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引进办”),具体负责人才引进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等工作。
一、引进计划
详见附件1《花溪区2017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计划表》。
二、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符合岗位需求条件,引进到事业单位的人员需具备以下资格:
1.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业务经验丰富、实际操作能力强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二)引进条件
具有中国国籍并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报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作风正派,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引进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相应职称及其他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名参加事业单位引进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不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人员;
6.在2012—2016年我区同意引进后本人自动放弃或辞职、辞退的人员;
7.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引进工作按照发布岗位需求信息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公示、审批与聘用(含试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岗位需求公告
2017年3月6日在网站发布岗位需求信息公告。
(二)报名
2017年3月6日—3月25日将《花溪区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投递到指定的邮箱(945377529@qq.com)(报名表见附件二)。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需求条件,由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资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须有教育部提供相关学历印证材料。
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公章的不超过有效时限的户籍证明原件);
3.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须提供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免冠2寸红底彩色照片2张及电子档;
5.其他可以说明个人专长、能力和业绩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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