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2.坚持考试、考核相结合原则;
3.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4.坚持知识水平与实际工作能力并重原则。
二、招聘计划
此次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12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由第三方劳动部门管理。具体招聘计划及专业要求见《2023年芜湖市妇计中心(保健院)公开招聘第三方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7月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四、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报名考生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按要求认真核对填写后提交。(http://www.whfybj.com/content/?5003.html)
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15日09:00至7月19日24:00,逾期不再补报(同时不得提前报名)
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7月20日上午8:30—11:30
地点:芜湖市妇幼保健服务中心新院区人事科。
网上报名初审合格的考生,以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务必保证报名填写的手机号码通信畅通,请收到资格复审短信通知后,携带以下材料参加现场资格复查:
1.《2023年芜湖市妇计中心公开招聘第三方劳务派遣
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2.《诚信书》
3.本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5.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含审查表上贴1张)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其他有关事宜
1.报考人员需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或在应聘和聘用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2.报名人员在报名后必须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面试、体检及录用等信息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到应聘者本人,凡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的,后果自负(注:对于在各招聘流程中落选人员,不再通知本人,敬请谅解)。
本《公告》由市妇计中心(保健院)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面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0553-3832306(市妇计中心(保健院)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553-3835132(市妇计中心(保健院)监察审计科)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点击查看
附件1:2023年芜湖市妇计中心(保健院)公开招聘第三方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附件2:2023年芜湖市妇计中心公开招聘第三方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附件3:诚信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