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退休教学人员13名。根据《福建技术师范学院聘用退休人员暂行规定》文件,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已正式办理国家规定的退休手续,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且身体健康、个人素质良好。
2.退休前曾在国内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从事科研教学工作,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
3.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原则上需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
4.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其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三、聘用类型
(一)年薪制
指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退休人员,作为学科带头人,能为学院的学科建设、专业发展规划等做出一定贡献。且在教学方面有专长,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学术水平较高。聘期一般为3年。
(二)课酬制
指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一个学期或一学年内,以完成一门或多门课程的教学任务为目的,来学校工作的非常驻教师。与学校签订劳务聘用协议,一次一签。
四、聘用人员的工作职责
(一)年薪制退休人员的主要工作职责
1.作为学科带头人,参与制定本学科建设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具体实施。
2.协助建立本学科学术梯队,培养高层次青年人才和教学科研骨干,形成结构合理的创新团队。
3.积极申报和承担项目,提升本学科整体水平和影响,开展学术交流,组织学术攻关,促进研究成果的深化和实施。
4.承担教学工作任务,教学基本工作量256课时/学年。
5.所在学科需要完成的其他有关任务,具体由所在学院根据实际需求协商确定。
(二)课酬制退休人员的主要工作职责
1.至少完整完成1门课程的教学工作。
2.严格执行学校教学管理的有关规定。
3.认真组织教学活动,不得擅自停课、调课或提前结束课程。
五、聘用人员的待遇
(一)年薪制退休人员
待遇标准:20-25万/年(人民币,税前)。
(二)课酬制退休人员
待遇标准:正高级职称300元/课时(人民币,税前);副高级职称240元/课时(人民币,税前)。
(三)年薪制退休人员除基本薪酬外还可享受特殊贡献津贴
特殊贡献津贴是指年薪制退休人员以福建技术师范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在本科教学和科学研究中取得岗位职责之外高质量成果而发放的津贴,具体包含特殊教学贡献津贴和特殊科研贡献津贴两部分,根据学校教学及科研相关规定进行确认并发放。
(四)其他待遇
学校给予住房补贴:教授1500元/月、副教授1000元/月。
上述人员在福清城区有住房的人员,不享受住房补贴。
六、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岗位成功招聘截止。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应聘材料通过邮件等方式提交用人单位资格审核。
(邮件主题请按如下格式:姓名—应聘岗位名称)
报名材料包括:
(1)《福建技术师范学院聘用退休教学人员申报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复印件;
(4)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明材料;
(5)任职证明;
(6)其他与应聘资格相关的材料;
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畅。
3.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核
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核的,由用人单位联合相关职能部门采取面谈或试讲等方式组织考核。
八、公示
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技术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附件>>>点击查看
福建技术师范学院聘用退休教学人员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