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简介
学院前身为山东省泰安卫生学校,创建于1956年,2011年升格为高职院校,占地530亩,在校生1.1万人,职工444人。主要举办专科层次医护类高等职业教育,设有3个教学部、6个系,现有15个招生专业,其中“预防医学专业”为国控专业。
学院现有1家直属附属医院、3家附属医院、5家紧密型教学医院,在省内外64家综合性医院及医药企业集团建立了实习基地,先后与中航东星、山东九州通、泰山医学科学院、泰山医养中心、泰山智能制造产业研究院、山东万佳宜康康养发展有限公司等大院大所、产业园区、行业企业建立稳定合作关系。近年来,学院毕业生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保持在90%以上;2022年有905人升入本科相关专业,升本率同比上升4.19个百分点;2022届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1.12%。“护理康养专业群”、“医学技术专业群”被评为省级高水平专业群,护理专业教学创新团队获批2022年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创新团队,已建成2个全国职业院校骨干专业、1个全省高等职业院校品牌专业群、7个全国“1+X”证书制度试点专业。学院被评为第三届省级文明校园,入选国家第二批基层西学中能力建设工程带教基地、是山东省康养产教研联盟理事长单位、山东省医护人才培养基地、全国第二家国际护士培训基地。学院获得山东省教学示范学校、山东省首批高等职业学校学分制改革试点单位,被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协会评为泰山国际护士培训基地。
二、应聘条件和范围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应聘初级岗位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6日以后出生);中级岗位的应在4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16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应聘的人员范围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应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岗位应聘条件
1.岗位专业要求。应聘人员应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应聘时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留学回国人员、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应以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上标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
2.学历学位要求。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10月16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
3.其他可应聘情形。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以按照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计划42人,具体岗位要求、资格条件及各岗位招聘人数详见《2023年泰山护理职业学院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四、报名流程
报名在统一时间内按照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等流程进行。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前,须认真阅读简章全文及《2023年泰山护理职业学院第二批公开招聘应聘须知》(见附件2)。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有关证书证明证件骗取报名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应聘人员在应聘全过程中的言行表现,将作为政审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6日9:00至10月19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10月16日11:00至10月20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泰山护理职业学院公开招聘链接(https://qzpta6.chinasyks.org.cn:18443/cn_tatshlzyxy/index.html#/index)(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因提交报名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资格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3年10月19日16:00后,学院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10月16日11:00至10月20日16:00
我院指定专人负责网上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报名期间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初审,确认初审结果,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反馈。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2小时后至2023年10月20日16:00前登录报名网站,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10月20日16:00前向我院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10月16日11:00至10月21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根据省发改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在网上初审通过后,于2023年10月20日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具体办理方式详见附件2有关条款)。
缴费成功人员,登陆报名系统打印《2023年泰山护理职业学院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人员诚信书》(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按照通知时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泰山护理职业学院官方网站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已缴费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岗位计划表》(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在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现场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照学院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交相关材料(详见附件2)。学院选派专人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
(一)笔试
笔试分为综合类和教育类两大类。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时间及要求将在泰山护理职业学院学院官方网站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具体事宜请关注泰山护理职业学院学院官方网站公告。
(二)面试
教师岗1—教师岗23、思政课教师、消防安全教师、信息技术教师、实验指导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表达能力以及岗位基本技能等。实习就业指导教师1—实习就业指导教师4、辅导员1—辅导员3、宣传干事、数字化管理岗位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业务素养、学生教育与管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和应急处理能力等。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1:3的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在泰山护理职业学院官方网站上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前在泰山护理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发布面试资格审查公告,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未向学院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本招聘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泰山护理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如需组织加试另行公告。
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根据省发改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符合条件减免笔试考务费的,可继续申请减免面试考务费。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打印准考证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六、体检
学院按照确定的体检范围人选等额组织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申请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考察范围。我院将组成考察工作小组,对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进行全面深入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小组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撰写考察材料,作出考察结论。考察环节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泰山护理职业学院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院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学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备案制管理。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了解学院发布的新公告通知消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对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泰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本简章由泰山护理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资格审核电话:0538-8082312
公开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538-8082093
咨询时间:2023年10月16日至10月20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附件1:《2023年泰山护理职业学院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附件2:《2023年泰山护理职业学院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附件3:《同意应聘介绍信》
附件4:《容缺书》
附件5:《应聘人员诚信书》
泰山护理职业学院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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