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等5项职业资格考试补考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14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3号)要求,现将我区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等5项职业资格考试有关补考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点击查看
二、补考工作相关要求
(一)补考人员确定。补考人员为2022年已报名缴费的报考人员。其中,决定不参加补考的须在2月11日至2月16日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的“网报平台”进行“不参加补考网上确认”。确认完成后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工作,由人社部考试中心统一办理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工作。参加补考考试的人员无需进行网上确认,逾期不确认的,视同参加补考考试。
(二)补考成绩管理。补考人员取得的考试成绩按照2022年度考试成绩进行滚动管理,相关数据操作由人社部考试中心统一办理。
三、不参加补考操作流程
(一)决定不参加补考考试的报考人员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二)使用网上报名账号登录系统,选择“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2022年度补考)”“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2022年度补考)”“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2022年度补考)”“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2022年度补考)”“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2022年度补考)。
(三)进入“不参加补考确认”界面,仔细阅读相关提示内容,选择“不参加考试”按钮进行确认。
(四)完成确认后,系统显示如下:“您已成功确认不参加考试,请按原报名地考试机构要求办理后续事项”。
(五)再次登录系统后,可在左侧菜单进入“不参加补考确认”栏目查询确认状态。
注意:
1.报考人员网上确认后,无法修改、撤回。
2.参加补考的报考人员无需进行网上确认。
原文标题:关于做好2022年度新疆考区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等5项职业资格考试补考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xjrsks.com.cn/ncms/article_8e34a120bae85627a524648eaadd444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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