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印发《注册会计师转所规定》通知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时间:2023-01-09 23:11:01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注会# 导语】©文档大全网小编根据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 《注册会计师转所规定》的通知”得知,修订后的转所规定已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六届常务理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image.png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注册会计师转所工作,我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99号)等有关规定,在总结工作经验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注册会计师转所规定》(会协〔2008〕105号)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转所规定已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六届常务理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注册会计师转所规定》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2年12月12日

  原文标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 《注册会计师转所规定》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s://www.zicpa.org.cn/NewsTrends/Announcement/23983158.html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zh8m.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