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十堰高中好课堂评比-2021年湖北十堰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副标题:2021年湖北十堰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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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 导语】©文档大全网从十堰市教育局了解到,2021年湖北十堰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已经发布,为方便考生了解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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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市区教育局、十堰经济开发区文教卫局、武当山特区教育局、各普通高中、各中职学校、城区各初中:

  现将《2021年十堰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十堰市教育

  2021年5月25日

  2021年十堰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十堰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对象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对象为参加2021年中考并具有国网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对象为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批准的“3+2”学校(专业)招生录取对象为参加2021年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招生学校、招生计划及计划类型

  (一)招生学校及计划

  高中阶段学校包括普通高中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

  2021年十堰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总计划为38180人,其中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为22840人(招生学校和分校计划见附件1);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为15340人(招生学校和分校计划见附件2)。

  (二)计划类型

  1.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为指令 计划、分配生计划、特长生计划、国际班计划四种形式。

  (1)指令 计划

  指令 计划是市教育局下达各学校按照批次录取资格线必须完成的计划形式。十堰市一中、郧阳中学和东风高中在各县(市)招录的考生人数比例为指令 计划的20%(详细计划见附件3)。

  (2)分配生计划

  分配生计划是把部分优质高中一定比例的指令 计划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的计划形式。分配生录取的范围是:中考总分在指令 计划生资格线下30分以内。

  十堰市一中、郧阳中学和东风高中在十堰城区的指令 计划中单列50%,根据城区各学校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人数,把招生计划分配到城区各初中学校(含郧阳区所属学校)(具体分配生计划见附件4)。

  (3)特长生计划和体育竞技生计划

  特长生计划是指普通高中学校招收部分在体育、音乐、美术方面有一定特长的考生的计划形式。特长生考试由招生学校自主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市招生考试院予以指导和监督,特长生计划、项目及相关工作安排详见《关于做好2021年十堰市普通高中学校招收特长生报名、测试工作的通知》(十招考发〔2021〕8号)。

  体育竞技生是指代表十堰市参加比赛被授予国家二级运动员的,或者代表十堰市参加比赛在省运动会、省中学生运动会、省青少年年度锦标赛个人单项取得过前六名、集体项目取得过前八名的。具体体育竞技生计划、项目及相关工作安排详见《关于做好2021年十堰市普通高中体育竞技生招生测试的通知》(十教发〔2021〕19号)。

  体育竞技生和特长生必须是经过各校组织的统一测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未参加测试或测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得作为竞技生和特长生录取。

  (4)国际班计划

  国际班计划是经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具有中外合作办学资格的高中学校进行招生、中外合作培养的一种计划形式。

  2.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分三种类型

  (1)中职学校举办的技能高考升学教育专业计划;

  (2)高职院校与中职学校联合开展的“3+2”中高职一体化培养专业计划;

  (3)中职学校举办中等职业就业教育专业计划。

  三、招生范围

  十堰市一中、郧阳中学、东风高中指令 计划、国际班计划面向全市招生,分配生计划面向城区招生,上述三校和车城高中的体育竞技生面向全市招生。

  车城高中和柳林中学特长生面向全市招生,两校指令 计划均面向主城区招生。

  郧阳区一中原则上计划单列20%、郧阳区二中原则上计划单列30%面向主城区招生,未完成计划纳入郧阳区计划。

  丹江口市二中面向丹江口市和武当山特区招生。

  各县(市)其它普通高中面向本辖区招生。

  民办高中学校面向全市招生,被录取到民办普通高中的学生不得转入公办普通高中就读。

  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市内外招生。

  十堰郧阳区外国语学校初中部今年仍然视为城区初中学校参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

  四、招生批次

  (一)普通高中学校分为两个批次

  1.第一批次

  三所省级示范高中:十堰市一中、郧阳中学、东风高级中学。(志愿表上顺序依次为指令 计划、分配生计划、国际班计划)。

  2.第二批次

  (1)提前批:体育竞技生、特长生。

  (2)各县(市、区)一中:丹江口市一中、郧西县一中、竹山县一中、竹溪县一中、房县一中、郧阳区一中(面向辖区内招生)。

  (3)城区二批次普通高中:车城高级中学、柳林中学、郧阳区一中(面向主城区招生)。

  (4)民办高中:十堰郧阳区外国语学校、十堰京中实验学校、十堰龙门学校、十堰市龙泉黄冈学校、十堰市张湾阳光书院、华中师范大学附属武当中学、十堰天河英才高中、竹山县南山五福堂高级中学。

  (5)各县市(区)普通高中:丹江口市二中、郧西县三中、竹山县二中、竹溪县二中、房县二中、郧阳区二中。

  (二)中等职业学校分为三个批次

  1.第一批次:举办的技能高考升学教育专业的各中职学校;

  2.第二批次:举办的“3+2”中高职一体化培养专业的有关中职学校;

  3.第三批次:举办中等职业教育就业教育专业的各中职学校。

  志愿结构及每一批次具体计划类型见附件5。

  五、志愿填报

  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继续实行中考考前全市统一网上填报志愿。志愿填报分为模拟填报(5月30日至5月31日)和正式填报(6月1日至6月3日)两个时段,志愿填报工作在6月7日前全部完成。

  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志愿填报工作,加强志愿填报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努力提高上线考生志愿填报与录取结果吻合率。

  六、录取原则

  1.2021年十堰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仍实行传统梯度志愿形式,按“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每一批次学校指令 计划录取时首先按照第一志愿学校排队,再按招生计划、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分数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录取过程中按计划和1:1投档比例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满为止,第一志愿线上生源不足时,才录取第二志愿分数线上考生,依次类推。十堰市一中、郧阳中学、东风高中在县(市)录取的未完成计划纳入城区指令 计划。

  2.城区分配生计划录取时首先按第一志愿学校排队,再按分配生计划、降分幅度和分数从高到低录取。按照降分幅度录取后仍未完成的分配生计划,在计划生源范围内,不分学校,在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调档,分配生计划的录取两次调档合并后一次投档。为保证指令 计划足额完成和达到分配生条件的考生能够顺利被录取,指令 计划资格线上的考生只能按指令 计划志愿投档录取,所报分配生志愿无效。指令 计划资格线上考生因填报志愿不全而落选的不能参加分配生录取。

  3.体育竞技生由招生学校专项测试后择优录取(参考身体素质及文化课成绩),文化课须达到普通高中第一批次指令 计划分数线的50%。

  车城高中招收美术特长生原则是文化课达到普通高中第一批次指令 计划分数线的70%,专业成绩测试合格,再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招收音乐类特长生原则是文化课达到普通高中第一批次指令 计划分数线的70%,专业成绩测试合格,再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招收体育舞蹈类特长生的原则是文化课达到普通高中第一批次指令 计划分数线的50%,专业成绩测试合格,再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柳林中学招收特长生的原则是文化课达到普通高中第一批次指令 计划分数线的70%,专业成绩测试合格,再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竞技生和特长生计划录满为止,未完成的竞技生和特长生计划将纳入指令 计划。

  4.报考国际班的考生,必须填报国际班志愿,录取时按填报志愿、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上国际班费用相对较高,录取到国际班未按学校规定时间报到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对于未完成的国际班计划,在未被任何学校录取考生中按分数、志愿排队依次递补,录满为止。

  5.录取考生分数相同时,实行以下原则:中考成绩总分相同时,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高者优先;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相同时,加理综和文综成绩,分数高者优先;五科总分相同时,有特长者优先。

  6.十堰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顺序是根据志愿表上顺序,从上到下、从前往后的先后顺序进行投档录取的,一个考生只有一次录取机会,被上一批次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得退档参加后续批次学校的录取。

  七、相关要求

  1.市招生考试院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一组织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网上录取、审签录取结果等工作。中等职业学校招录新生按网上录取和学校报名录取两种途径进行,待新生入学后统一办理注册手续。

  2.招生录取采用集中封闭网上录取的方式,各高中阶段学校只能在相应批次规定录取时间进入录取现场。为稳定招生工作秩序,及时公开招生信息,2021年继续实行“三同时”的录取工作方式,即在公布考生成绩的同时,公布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第一批次三所省级示范高中的录取结果。考生中考成绩由毕业学校以中考分数条形式发给考生。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十堰市招生考试网查询录取结果等相关信息。

  3.各招生学校特别是有国际班计划的高中学校及民办高中必须提前公示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办学形式、收费标准明细等,提高招生录取的透明度。

  4.各地要完善工作方案,严肃工作纪律,加强过程监督和管理,确保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公平。未经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任何地方和学校不得擅自超计划招生、降低录取标准招生或游离于招生录取平台之外提前报名招生。未在市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的学生,将无法取得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5.十堰户籍在外地参加中考,需回十堰就读普通高中的学生,参加中考所在地普通高中录取,并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后,可申请转入十堰相应等级的普通高中学校就读。

  6.各县(市、区)招生工作方案由各地教育局制定,并于6月16日前报市招生考试院。

  附件:

  1.2021年十堰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

  2.2021年十堰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

  3.2021年十堰市一中、郧阳中学和东风高中在县(市)招生计划表

  4.2021年十堰市一中、郧阳中学和东风高中在十堰城区招收分配生名额表

  5.2021年十堰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填报志愿表

2021年湖北十堰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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