驭风少年读后感800字_初中读后感800字:《驭风少年》

副标题:初中读后感800字:《驭风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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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 导语】读书使人成长,读书可以丰富精神,充实生活。读书的美妙无法用言语完美的诠释。如果,有闲暇时间,请放下手机、游戏,多读一些好书吧!©文档大全网为您推荐以下内容,更多相关精彩,尽在©文档大全网,欢迎您的关注!




  【篇一】

  转动的风车

  ——《驭风少年》读后感

  马拉维是一个非洲小国,饱受干旱、饥荒、瘟疫和艾滋病困扰。主人公坎宽巴就出生在这样一块贫穷的土地上。1997年,十四岁的坎宽巴因为家里出不起学费而辍学在家。无意中他得了一本书——《探究物理》,他爱不释手,并自学了书中的电学知识。经过无数次的试验,克服了许多困难,坎宽巴终于造出了自己梦想的风车,并用风车来发电。

  坎宽巴是不幸的。巫术和饥荒差点要了他的命。饥荒最严重的时候,全家人一天只吃一顿饭,吃的是一种用玉米皮磨成的面做的食物,曾经是喂猪吃的;那时候,连一个香蕉皮都能成为难得的美餐;饿急了,坎宽巴还抢过狗食;他到菜市场拣来卖肉的丢掉的羊皮,拿回家煮煮吃都觉得美味无比……为了一家人明年的口粮,坎宽巴在上学之余还必须到地里帮父母干活,但是干两下就得歇一会儿,因为他太饿了,只有这样节省体力才不至于被饿昏。读到这儿,我感到有种说不出的惭愧。我们是吃零食长大的一代,我实在想像不出坎宽巴都饿成那样了,是怎么又学习又帮父母干活的,我也第一次从文字中这么近距离地感受到世界上还有这么贫瘠的地方,还有这么饥饿的人群。

  坎宽巴也是幸运的。那本《探究物理》陪伴他度过了许多美好时光。坎宽巴从废品场里收集废铜烂铁,借来爸爸的收音机和自行车、村长家的胶管,运用从书本上学来的知识,把收音机的马达作为风车的发电机,叶片是破金属桶上裁下来的,电线也是从废品中淘来的,经过无数次的试验——失败——再试验——再失败……在一个有风的日子里,风车终于转动起来了。

  我紧握着连接电线的小灯泡,等待奇迹发生。起初,我的掌心出现了一点微光,接着光亮突然绽放。所有人屏住呼吸,被眼前的景象所震惊。

  “这东西真能发电!”有人说。

  “是啊,”另一个人说,“他真的做到了。”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少年坎宽巴把自己的梦想变成了现实,这不是偶然的,是他对心中梦想的不懈坚守,对科学知识的执着探索。坎宽巴值得我学习!

  新学期就要开始了,除了学好课内知识,我不会停止对梦想地追逐。我想成为一名建筑师,我要建造出既坚固抗震又美观实用,还不用花很多钱的房子,为我的祖国,为我的家乡做贡献!



  【篇二】

  《混血豺王》读后感

  有一本书它可以让你难以忘怀,让你知道豺的生活,那本书就是《混血豺王》。

  故事讲的是:在一个猎户寨里有一只血统里一半是狗一半是豺的猎狗。说是狗吧,也不全是。说是豺吧,也不全是,他叫白眉儿。另外它还有一个冤家叫黑虎。它跟随主人阿蛮星十年。从白眉儿到黑虎家,黑虎就怀疑白眉儿是豺,不是狗,经过那件事后黑虎就更加怀疑白眉儿是豺。那天白眉儿、黑虎和主人阿蛮星一起出去打猎,这时一只豺跑进了阿蛮星的视线,距离五百米,而猎枪只能打一百米,所以阿蛮星让白眉儿去追。白眉儿身强力壮很快便追了上去,一看是兔嘴,兔嘴曾经救过白眉儿的命,白眉儿可不愿做白眼狼,只有把兔嘴藏起来,很快阿蛮星便带着黑虎追了上来,白眉儿咬着阿蛮星的裤腿向小沟那边“汪汪汪”叫,黑虎的嗅觉细胞当然比阿蛮星多,一下子便闻出来兔嘴没有在水沟,使劲把主人往后拉,阿蛮星顺手拿起一根棍子往黑虎身上打了一下,黑虎一下子被打趴下了,最后追到水沟尽头,也没有追上,阿蛮星没有责备白眉儿,反而责备黑虎拖延时间。

  自从那件事之后,黑虎怀恨在心,最后黑虎决定诬告白眉儿,黑虎先到白眉儿的巢穴,再把自己的肚肠掏出来,(豺在捕获猎物时,就会把猎物肚肠掏出来)只要白眉儿一进来黑虎就会乱叫,阿蛮星只要一过来,看到这一幕,一定会认为白眉儿是豺不是狗。果真白眉儿进来了,黑虎便立刻乱叫,阿蛮星便立刻闻讯赶过来,阿蛮星一看面如土色,便立刻拿起大刀向白眉儿劈去,说:“好你个白眉儿竟敢扮成狗,混进寨里,我真是瞎了眼。”白眉儿见大势不妙,立刻向森林跑去。

  白眉儿逃进森林后,就饥一顿饱一顿,最后白眉儿决定投奔埃蒂斯红豺群。真是天无绝豺之路,当白眉儿在森林里溜达时,正好碰到了埃蒂斯红豺群在围着一只成年公野猪,但是采用了许多办法都没有成功,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掏肚肠,可是只要有一只豺一动,野猪就会竖起獠牙,准备时刻冲上去,这时,白眉儿一下子跳出来,把野猪的肚肠掏了出来,野猪立刻瘫倒在地,所有的豺蜂拥而上,一会儿一只野猪便成了一具白骨,只见这时豺王夏索尔嗅了嗅白眉儿,突然夏索尔嗅出了猎狗的味道,立刻张牙舞爪的向白眉儿扑去,只见这时兔嘴罩在了白眉儿身上,无论夏索尔怎么咬兔嘴死活不让开,没办法只好让白眉儿加入埃蒂斯红豺群。

  在白眉儿加入埃蒂斯红豺群的几天后来了一群恶狼,它们战领了埃蒂斯红豺群的领地,没办法,埃蒂斯红豺群,只有渡过波涛汹涌的大河,正当白眉儿准备下河时,突然看见兔嘴被狼王挡住去路,白眉儿立刻冲了上去,把狼王扑倒了,经过一场恶斗,终于白眉儿打败了狼王,又夺回了领地,之后白眉儿当上了豺王。

  在白眉儿当上狼王的几个月后,埃迪斯红豺群的大本营被阿蛮星发现后,带领了一大队猎人和猎狗,很快埃蒂斯红豺群的豺数缩小了2倍,于是,白眉儿让所有有幼崽藏了起来,所有的成年豺都逃走,到了黄昏时在去找幼崽时却找不到了,这时只见所有幼崽被绑到一块空地上,白眉儿引开了猎人,其余的豺救出了所有幼崽,就这样白眉儿牺牲了。

  (混血豺王读后感)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动物之间的友情和知恩图报,遇到危险时机智勇敢的优秀品质,还有为后代着想的献身精神。



  【篇三】

  从小我最喜欢玩虫虫。法布尔的《昆虫记》,以及别的昆虫书,翻了一遍又一遍。我还把书上说到的昆虫列了一张表,只要捉到过,就在名称后面打个红勾勾。一月又一月,一年又一年,勾着勾着,剩下的空格就越来越少了。

  那一次,去舅妈的新校区玩。那里可谓是“原生态”,鸟语花香,春意盎然。我当然不会放过这大好的玩虫机会,自顾自跑进花丛找虫。

  怪了,我东瞅西瞧,这花丛竟没有虫的踪影。我又朝几棵树走去,看罢第一棵,再看第二棵。咦,上面爬着一个黑东西。我的第一反应就伸手去捏。为啥?因为在我的感觉中,大多数昆虫都是黑色的,这黑东西应当也是昆虫。不过,我还从未见过这种巨型虫。我该小心地来捉着它。

  坏了,就在我的手刚刚碰上那黑东西的瞬间,手被咬了。不对,是被夹了,食指的上端正在往外渗血呢。我忍着疼,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伸手捏住黑东西的腹部。哟,它似乎也不甘心,头上一对大夹子抬呀抬,黑糊糊的粗腿蹬呀蹬,不但想挣脱我的手,还想朝我的脸上扑呢。呵呵,人定胜虫。我急忙掂起瓶子,“咕咚”,把它撂入瓶底。它弹腾了几下,终于精疲力尽无奈了,老实了。

  回到家,对着昆虫书一查,啊呀,那黑东西竟然是锹甲。我欣喜万分,赶紧在昆虫表格上添上一个红勾勾。

  好几本书上都说,在昆虫世界,倘若论力气,独角仙老大,锹甲老二。神气哦,能逮住个虫虫二大王,足能让家属院里的小伙伴眼馋一阵了。

  为了报夹我手指头之仇,我接连两天没给这黑东西喂食(当时傻乎乎,以为锹甲跟蝈蝈一样,喜欢吃豆豆)。不料,它依然精神抖擞。再一看那瓶子里,原来放进去的蚂蚱没了腿,蝴蝶没了肚子。咦,原来它也吃“肉”呀!

  我忽然悟到,逮住锹甲的那片花丛为啥没有小昆虫,还不是被它吃掉了,或者吓跑了。就这,它还饥荒着,还想咬我手呢。

  哦呵,对于被锹甲夹破手指头这件事,妈妈很淡然,只是批评我太冒失。学医的舅妈可说得很严重,她像给学生授课似的,从昆虫身上携带的细菌、病毒,讲到传染、发病。听着听着,我不禁有些心惊胆战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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