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疆公务员招考公告-2017年新疆公务员招考对象、招考范围

副标题:2017年新疆公务员招考对象、招考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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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新疆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2017年新疆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现已公布!从公告中获悉,报名时间:3月20日10︰30—3月26日18︰30报名入口】,2017年新疆公务员招考对象、招考范围如下:



1.新疆户籍高校毕业生或新疆生源高校毕业生。



2.新疆普通高校的内地生源毕业生。



3.在新疆服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和大学生“村官”(服务期限为1年的须服务满8个月及以上,服务期限为2年的须服务满16个月及以上)。



4.自治区统一选派到乡镇且仍在乡镇工作的公务员(含选调生)的配偶。



5.新疆户籍人员的配偶或子女。



6.援疆干部的配偶或子女。



7.驻疆部队现役军人的配偶或子女。



8.全国“985”、“211”工程院校和新疆12所本科院校符合条件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均可报考选调生。报考条件详见《职位表》。



报考面向工人专项职位的,是指在新疆企业生产一线工作满3年及以上的人员;报考面向农牧民专项职位的,是指具有新疆农业户籍,在农业种植、养殖、农畜副产品加工、农资经营和畜牧业等生产一线从事农牧业生产满3年及以上的人员。面向全国户籍招考的职位详见《职位表》。



公安和部分职位对性别有一定要求,详见《职位表》。



下列人员不属招考范围。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2.自治区大学生基层培养锻炼“天池计划”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录用后未按规定时间到岗或录用后因故取消公务员录用资格未满3年的人员。



6. 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公务员服务期内辞职未满3年的人员。



7、有《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简章》“人民警察报考职位说明”所列情形的,不得报考人民警察职位。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上述情形涉及时限均含试用期,并截止至2017年3月20 日。

2017年新疆公务员招考对象、招考范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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