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区部分单位拟面向社会招聘辅助工作人员3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区委610办社工3名、文秘1名;
2、区经委文员3名;
3、区农委综合管理员1名;
4、区房管局物业专管员1名;
5、区行政服务中心文员1名、窗口辅助人员15名;
6、区环保局业务人员3名;
7、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接待服务工作人员4名;
8、奉贤消防支队文员4名。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符合政审要求;
2、身心健康;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本区户籍;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且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职位及报考条件详见《2016年下半年奉贤区部分单位招聘非编人员简章》(年龄计算截止至2016年8月31日)。
三、报名时间和方法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27日(周二)上午9:00—12:00;下午13:00—15:30。
2、报名地点:奉贤区人力资源市场(南桥镇沪杭公路2142号二楼大厅)。
3、职位限报: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和岗位要求,每人按招聘要求报考一个岗位,以所填《报名表》为准。
4、提交材料:《奉贤区招聘辅助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岗位所需能力的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一寸证件照2张(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
四、考试方法和内容
1、考试方式:笔试和面试。
2、笔试试时间初定于10月中旬,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人员名单的确定:根据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4、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在奉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五、其他事项
1、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比例计算总分。
2、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奉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3、经考试、体检和政审合格的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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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下半年奉贤区部分单位招聘辅助工作人员简章.xls
奉贤区招聘辅助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