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_2016年海南三亚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招聘专职法务人员公告

副标题:2016年海南三亚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招聘专职法务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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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聘要求
  具有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年龄在45周岁以下,能够熟练操作办公软件,有法律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服务方式及待遇
  聘用人员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专职在三亚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上班,不得在律师事务所或其他单位兼职。
  聘用人员不具有公务员及国有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身份,工资待遇参照三亚市正科级公务员标准发放,不安排住房,按规定享受办案补贴,依法缴交五险一金。
  三、报名
  凡有意应聘者,请将本人应聘自荐信、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法律职业资格证或律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个人生活照3张和其他能证明应聘人员业务水平的资料文件(包括本人有代表性的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办案小结、案例分析、论文、获奖证书等)发电子邮件至abc88265519@163.com。以上材料也可直接提交或邮寄至:三亚市新风路257号市政府第一办公大楼六楼市政府法律顾问室(邮编:572000),联系人:黎永忠,电话:0898-88265519。初审符合要求者,通知面谈考核。递交材料30日内未收到面谈考核通知或参加面谈考核后15天未收到聘用通知,视为没有被列为聘用对象。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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