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速悉!2022年河北邢台市信都区公办小学招生办法和报名流程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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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升学# 导语】幼升小不仅仅是对孩子的考察,更是对家长的一次修行。所以对于幼升小相关的政策,我们家长一定不能糊涂。为了让家长及时获悉各地招生政策,今天®文档大全网为大家分享了2022年河北邢台市信都区公办小学招生办法和报名流程,请大家及时关注。如有幼升小方面的疑问,敬请关注®文档大全网为您发布的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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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2022年秋季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依据《河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22〕7号)及《邢台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邢教字〔2022〕17号)精神,结合我区教育实际,现就做好我区2022年秋季公办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1.招生原则


  (一)依法入学原则。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入学权利,做到应入尽入。

  (二)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公平、公正,推进阳光招生,健全招生监督与问责机制,做到政策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均衡发展原则。科学编制布局规划,确保与区域学龄人口变化相适应。深化管理模式改革,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2.招生对象


  2022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信都区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

3.主城区内公办小学招生办法


  (一)招生方式

  住址在七里河以北、邢州大道以南(含邢州大道以北三环逸夫小学片区)、滨江路以东、襄都区边界以西信都区主城区范围内的小学适龄儿童实行线上报名+线上初审+线下审核的方式进行,服务学校24所(见附件)。

  (二)招生时间

  网上报名时限为8月1日8:30至8月3日17:30(7月20日至22日信息采集期间已在网上登记信息的不用再次报名),现场审证时间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情况科学研判后由学校另行通知。

  (三)录取程序

  适龄儿童网上报名分为四个批次,按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第四批次顺序录取。如某一批次报名人数超出学校学位数时,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就近调剂到其他学校。

  1.第一批次:学校片区内房产、户籍一致的适龄儿童

  第一批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学校服务片区内常住户口(报名前迁入),监护人自购学校片内住宅性质房产(不包含公寓、公租廉租、期房)且长期实际居住,户口、房产、居住一致,且房产为第一监护人100%产权所有。

  (2)学校服务片区内直系三代同户口同居住(房产为一代100%产权所有),户口、房产、居住一致,且适龄儿童第一监护人(父母)无房产。

  (3)学校服务片区内市区拆迁户且未入住新居。

  注:具备上述三个条件其中之一即可;自2020年9月1日起,同一学校片区内一套房产六年只提供一个学位(同一户主情况除外)。

  第一批次入学报名需提供的相关证件:

  ①学校片内户口簿

  ②学校片内房产证或正式购房合同(房管局备案)

  ③监护人身份证

  ④三代同户口同居住的需第一监护人(父母)无房证明(市房屋交易与产权中心出具)

  ⑤市区拆迁户需拆迁征收补偿协议(不含货币补偿协议)、有效回迁证明等材料

  ⑥《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2.第二批次:信都区户籍,学校片区内“房户不一致”的适龄儿童

  信都区户籍,监护人或适龄儿童拥有学校片区内房产,户籍与房产不一致。

  第二批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适龄儿童为信都区户籍,第一监护人(父母)或儿童在学校服务片区内自购住宅性质房产(不包含公寓、公租廉租、期房),房产为第一监护人或适龄儿童本人100%产权所有,且长期实际居住。

  注:自2020年9月1日起,同一学校片区内一套房产六年只提供一个学位(同一户主情况除外)。

  第二批次入学报名需提供的相关证件:

  (1)学校片区内自购房产证明材料(含房产证、正式购房合同、小产权购房证明、公房改革证明等,不包含公寓、公租廉租、期房)

  (2)信都区户口簿

  (3)监护人身份证

  (4)《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3.第三批次:非信都区户籍,学校片区内“房户不一致”的适龄儿童

  非信都区户籍,监护人或适龄儿童拥有学校片区内房产。

  第三批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适龄儿童非信都区户籍,第一监护人(父母)或儿童在学校服务片区内自购住宅性质房产(不包含公寓、公租廉租、期房),房产为第一监护人或儿童本人100%产权所有,且长期实际居住。

  注:自2020年9月1日起,同一学校片区内一套房产六年只提供一个学位(同一户主情况除外)。

  第三批次入学报名需提供的相关证件:

  (1)学校片内自购房产证明材料(含房产证、正式购房合同、小产权购房证明、公房改革证明等,不包含公寓、公租廉租、期房)

  (2)户口簿

  (3)监护人身份证

  (4)《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4.第四批次:随迁子女和有户籍无房产的适龄儿童

  非信都区户籍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和学校片内户籍无房产。

  第四批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非信都区户籍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在信都区主城区有合法稳定职业、在信都区主城区合法取得居住证。

  (2)第一监护人(父母)户籍在儿童出生前迁入学校服务片区,儿童出生即随监护人注册户籍,无房产(监护人需提供无房证明)。

  注:具备上述两个条件其中之一即可。

  第四批次报名需提供的相关证件:

  ①监护人在信都区主城区的居住证

  ②户口簿

  ③监护人身份证

  ④第一监护人(父母)无房证明(市房屋交易与产权中心出具)

  (四)网上报名及录取过程

  网上报名与前期(线上信息采集)网上摸底登记平台同为“便利邢”APP。

  1.网上报名流程

  通过(下载)“便利邢”APP依次进入:首页“全部”—“乐学邢台”—“信都区义务教育招生系统”—登录并注册账号—选择正确批次—按要求填报信息—上传证照图像—依据划片图选择学校—保存提交。

  2.录取过程

  第一步,信息采集期间(7月20日至22日)已在网上登记信息并确认无需改动者等待审核结果。学校初审过后,家长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没有登记信息的,可按照报名流程操作登记。

  第二步,学校确定现场审证时间,家长到学校现场审证,教育局终审(未通过可重新填报)。家长查询录取结果。

  注:家长仅能选择一个批次和一所学校,重复报名无效。

4.主城区外公办小学招生办法


  住址在信都区主城区以外的适龄儿童不参加网上报名,邢台市碧桂园小学、邢台市第一实验小学和各中心学校、学区,参照主城区内公办小学招生办法,制定详细招生方案,报区教育局批准后执行。要确保公平公正,报名时间以学校公布时间为准。

5.优抚子女入学


  现役军人、烈士、人才引进、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享受教育优抚政策。

  (一)基本条件

  享受国家优待政策人员其子女随父(母)实际长期居住,地点在信都区主城区。

  (二)入学需准备的相关材料

  1.现役军人:军官证、单位证明信、户口簿、房产证(或居住证明)、父母身份证、结婚证等;《儿童预防接种证》(被录取后提供给录取学校)。

  2.其他享受国家优待政策人员:相关证明、户口簿、房产证(或居住证明)、父母身份证、结婚证等;《儿童预防接种证》(被录取后提供给录取学校)。

  (三)入学流程

  享受国家优抚政策人员子女入学工作由所属部门统一办理,所属部门汇总审定后,名单提交给教育局,教育局按就近原则安排入学,相关学校复审合格后录取。对于招商选资、双进双产、纳税大户等为信都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做出贡献的人员,由政府办提供名单,教育局可优先解决其子女在我区入学。

6.其他相关说明


  (一)网上摸底登记先后次序、网上报名先后次序、现场审证先后次序均不影响学位分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即有效。

  (二)网上填报信息与现场审核资料需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由监护人承担后果。

  (三)监护人一般是指适龄儿童父母,或者是由法律规定的自然人。适龄儿童父母离异的,需出具离异判决书,以便根据判决书判定适龄儿童的监护人。适龄儿童属于领养的,监护人需要提供领养证明。

  (四)监护人房屋的房产证因房屋贷款在银行质押的,需打印距离现场审核资料时间一个月内的不动产查档证明。

  (五)监护人因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的小产权房屋、公房改革房屋等,需提供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有效证明材料。

  (六)截止摸底登记之日,已购买新房但未交房且未入住的期房,不作为拥有房产的依据。

  (七)随迁子女入学

  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的原则,对符合规定条件的随迁子女,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居住证暂行条例》、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的《河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各学校要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要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实行混合编班,统一管理,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八)切实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对于服务范围内有自理能力和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学校要予以优先招收,不得歧视更不得拒招。对不能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要做到“一人一案”,可通过送教上门、远程教育、特教学校就读等方式保证其接受适合教育

  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应到对应学校和户籍所属社区提交相关资料,申请延缓入学。批准后方可办理延缓入学手续,延缓期为一年。

  (九)民办小学招生,按照《信都区2022年民办中小学招生工作通知》执行。

  (十)片区间衔接说明

  园林小学服务范围:公园东街以东、泉北大街以北、邢州大道以南、襄都区边界以西区域,以及园林中街两侧园林一期二期三期四期、园东小区、馨园、北小汪西小区。园林小学招收此范围内第一、二、三批次学生。

  七里河小学服务范围暂定:青山漫香林小区、佳洲美地小区、秀水湾小区。七里河小学招收三个小区第一、二、三批次学生。

  金华实验小学本部片内原属幸福源小学的小区(自来水、税务局、供电局等13个小区),归属郭守敬小学。

  西大郭、南召马、北召马、中召马户籍居民归属秉忠小学。

  天一华府、万隆小区、鹤丽小区、悦城首府、煤田地质局机械厂片区改造楼,归属二十三中附小。

  七里河以南的阳光水岸小区第一、二、三批次暂定归属新兴路小学。

  晨光小学和文星小学如报名人数超出学位数,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分别调剂到二十四中附小和中兴路小学。

7.招生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中心学校、学区要严格招生纪律,精心组织,规范招生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招生工作平稳进行。对工作进展迟缓、推进不力、问题集中多发、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依规依纪予以处理。区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学校招生情况进行抽查并通报。

  (二)严格规范招生秩序。各学校要在招生前制定本学校招生细则,并将招生划片图、招生电话和有关要求在学校大门口醒目位置予以公示,便于家长了解与咨询。招生过程中,学校严格审核报名材料,对监护人提供证件有疑问的,可采用入户调查等方式,决定其录取与否。因弄虚作假、伪造报名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儿童监护人承担。

  (三)严格控制招生行为。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区教育局划片范围,按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凡学校擅自突破招生计划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各学校要严格控制好班容量,以45人为宜,最多不超过55人,杜绝私自扩班;各学校编班和教师配备要均衡,任何学校不得采取测试、面试或变相考试的方式择优选拔新生,严禁举办“快慢班”“强化班”以及任何形式的“实验班”。未经批准,公办学校不得跨区域招生,不得招收不属于招生范围内生源。

  (四)严格加强学籍管理。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要求,及时完成新生学籍注册。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加强日常监管,严格落实学生“人籍一致,籍随人走”,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严禁学校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特别加强区域外招收和转入学生的学籍管理,对手续不齐全,不符合有关要求的一律不予审批,严格控制学生非正常流动。

  (五)严肃招生入学纪律。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提出的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纪律以及市教育局招生工作“八个杜绝”规定。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违规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违规的公办学校,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整改,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对违规参与招生的校外培训机构,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整改,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列入“黑名单”、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违规违纪的个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直至撤职或者解除聘用关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对于因监管不到位、履职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努力营造规范有序、令行禁止的良好生态。

  未尽事宜,以省、市、区相关文件为准。

  >>>点击查看附件

  1、小学招生划片图

  2、小学招生网上报名学校名单

  3、信都区主城区2022年公办小学招生学校咨询电话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0L3h.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