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收阅!2023年河北邢台市巨鹿县10所公办小学招生公告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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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育红小学、育蕾小学、南苑小学、阳光小学、育人小学、育英小学、育明小学、育杰小学、西苑小学、育德小学相继发布2023年招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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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巨鹿县育红小学2023年招生公告:

  尊敬的学生家长:

  根据《巨鹿县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3年招收小学一年级新生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招生范围

  健康东路以南、新华南街以东、莲花盆东街—双桥西街—巨广线—文庙东路以北、东安街以西的城区居民子女。

  2、报名条件

  适龄儿童报名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凡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均应入学接受义务教育。适龄儿童(丧失学习能力和不能自理的除外)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提供户口簿、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向片区内学校提出延缓入学申请,报县教育局批准。

  2.适龄儿童系县教育局划定的育红小学招生区域内(见招生示意图)的城区居民子女、进城经商人员子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3.监护人和子女需长期在招生区域内居住,监护人有能力照管孩子生活,有能力接送孩子上下学,不得将孩子送托管机构。

  3、身份界定

  城区居民:在城区有固定房产,且常年在城区居住。

  进城经商人员:在城区临街或市场内有固定经商营业的门市店面,且城区无房产的人员(进城经商人员在城区有住房的按照城区居民条件报名)。

  外来务工人员:非巨鹿户籍且常年在城区居住的务工人员(在学校招生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务工)。

  4、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8月5日——8月9日

  5、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手机应用商店下载安装邢台市“便利邢”APP——注册、实名认证——登录后可点击:情景——乐学邢台——中小学招生报名——巨鹿县招生报名——巨鹿县城区小学报名入口——选择学校:育红小学——进行填报

  2.网上报名需提交材料

  城区居民子女:通过报名系统拍照上传户口簿、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土地使用证、购房合同(所购住房已交付居住)及相关票据原件。

  进城经商人员子女:通过报名系统拍照上传户口簿、经商营业执照原件、无房产佐证材料。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通过报名系统拍照上传户口簿、房产证或居住证和房屋租住协议等原件。

  6、现场审核入户调查时间

  8月10日——8月14日

  特别提醒:

  (1)学生的录取与报名顺序、审核顺序无关。

  (2)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分日期、分时段安排具体审核时间,请各位家长严格按照招生报名系统短信通知的时间,带全相应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并带领符合报名条件的儿童到育红小学参加审核。短信将发至“便利邢”网上报名系统注册人的手机,请家长及时关注短信通知(同时关注拦截短信)。

  (3)过期未参加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7、审核须携带的证件

  1.城区居民子女

  (1)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拟入学儿童和父母户口页复印件;

  (2)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儿童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监护人持有土地证的: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

  (5)监护人持有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的: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和房产契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监护人是贷款购房的:购房合同、银行贷款合同、契税证明原始票据、银行还款明细原件及复印件;

  (7)水费、电费、燃气费、取暖费等相关票据原件及复印件。

  2.进城经商人员子女

  (1)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拟入学儿童和父母户口页复印件;

  (2)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儿童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监护人名下营业执照(两年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和巨鹿县城区内无房产佐证材料;

  (5)居住房屋租赁协议及复印件;

  (6)监护人与拟上学儿童在门市前的合影照,照片上需显示门市名称。

  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拟入学儿童和父母户口页复印件;

  (2)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儿童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劳务合同(正式制式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公安部门登记办理的居住证和片区内房屋租赁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8、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

  8月18日——8月19日

  具体时间请家长随时关注“便利邢”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结果。

  9、招生顺序

  片区内的城镇居民子女、进城经商人员子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温馨提示:

  1.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请勿报名。凡提供虚假信息或证件者,一经查实,予以清退。学校在审核材料的基础上,还将对报名儿童监护人的居住处、经商门店、务工处进行实地走访核查,情况不属实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家长自负。

  2.学校不招收托管生,在校六年期间,一旦发现有托管现象(各类托管),取消其在本校就读资格,由此影响孩子不能正常就读的,责任由家长自负。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巨鹿县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咨询电话:0319-3798968

  巨鹿县育蕾小学2023年一年级招生公告:

  根据《巨鹿县2023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公告》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3年招收一年级新生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依法入学原则。采取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入学权利,做到应入尽入。

  二、入学条件

  凡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均应入学接受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提供户口簿、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向学校提出延缓入学申请,报县教育局批准。

  三、招生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8月5日—8月9日

  现场审核和入户调查时间:8月10日—14日

  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8月18日—8月19日

  请家长随时关注“便利邢”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结果。报名手机号保持畅通,关注短信通知。

  四、招生范围

  巨广线—文庙东路—建设南街—南华东路—双桥西街以西;

  巨广线—双桥西街—莲花盆东街—新华南街—秦泽西路以南;

  魏征南街以东(含南街、东方明珠小区、油棉厂家属院)的城区居民子女。

  五、报名方式

  网上统一报名。

  步骤如下:1.学生家长(监护人)用手机下载“便利邢”APP;2.输入手机号注册登录;3.准备监护人身份证,进行实名认证和人脸认证;4.点击情景-乐学邢台-中小学招生报名;5.点击巨鹿县招生报名-巨鹿县城区小学报名入口-选择育蕾小学-填写报名信息-提交。

  六、现场审核入户调查时间

  8月10日—14日

  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特别提醒:

  1.提交证件时,监护人须带领所报名的适龄儿童一同前来,否则不予审核证件。

  2.过期未提交审核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3.没有进行网上报名的不予审核证件材料。

  七、现场审核材料地点

  巨鹿县育蕾小学

  八、现场审核需携带的证件

  1、城区居民子女:(1)户口本原件;户主户口页、适龄入学儿童及其父母户口页复印件;适龄儿童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居住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不动产登记证、土地使用证等原件及复印件;(3)购房正式税票、银行出具的还款明细等原件及复印件。(4)住户缴纳至少半年的物业费、取暖费、水电气费等生活票据原件及复印件。(5)儿童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2张。

  2、进城经商人员子女:(1)户口本原件;户主户口页、适龄入学儿童及其父母户口页复印件;适龄儿童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巨鹿县城内无房产证明材料(持监护人身份证到巨鹿县政务大厅柜员机打印)和两年以上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3)房屋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缴纳至少半年的物业费、取暖费、水电气费等生活相关票据原件及复印件。(4)儿童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2张。

  3、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外县户籍):(1)户口本原件;户主户口页、适龄入学儿童及其父母户口页复印件;适龄儿童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房产证或居住证(在公安部门登记办理)或经商营业执照(两年以上)或劳务合同(必须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可或备案且1年以上)和房屋租住协议等原件及复印件。(3)住户缴纳至少半年的物业费、取暖费、水电气费等生活相关票据原件及复印件。(4)儿童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2张。

  九、招生顺序

  辖区内的城镇居民子女、进城经商和务工人员子女。

  温馨提示

  1、学校在审核材料基础上,还将对报名新生监护人的住处、经营门店、务工等情况进行实地走访核查。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办理招生报名手续的,一经查实,予以清退,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家长(监护人)负完全责任。

  2.学校不招收托管生,在校六年期间,一旦发现有托管现象(各类托管),取消其在本校就读资格,由此影响孩子不能正常就读的,责任由家长自负。

  3、其它未尽事宜,详见《巨鹿县2023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或关注"巨鹿县育蕾小学"公众号。

  巨鹿县南苑小学2023年招生公告:

  根据《巨鹿县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23年招收一年级新生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

  魏徵南街以西、秦泽西路—霞光街—健康西路以南城区居民子女(含湾子、菜园、老马庄、草迷杨、辛寨居民子女)。

  二、报名条件

  (适龄儿童报名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适龄儿童是巨鹿县教育局划定的南苑小学招生范围内的城区居民、外来务工、进城经商人员子女。

  2.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丧失学习能力和自理能力者除外。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提供户口簿、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向片区内学校提出延缓入学申请,报县教育局批准。

  3.每处住所原则上小学六年只能安排一个家庭的适龄儿童入学。

  4.监护人有能力照管孩子生活,有能力接送孩子上下学,不得将孩子送托管机构。

  三、适龄入学儿童监护人身份界定

  城区居民:在学校招生范围内有固定房产,且常年在城区居住。

  进城经商人员:在学校招生范围内,在城区临街或市场内有固定经商营业的门市店面,且城区无房产的人员。

  外来务工人员:非巨鹿户籍,且常年在城区居住的务工人员(在学校招生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务工)。

  四、网上报名时间与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8月5日---8月9日

  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手机应用商店下载安装邢台市“便利邢”APP——注册、实名认证——登录后可点击:情景——乐学邢台——中小学招生报名——巨鹿县招生报名——巨鹿县城区小学报名入口——选择学校:南苑小学——进行填报

  详见《巨鹿县2023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程序说明》

  附:https://mp.weixin.qq.com/s/vN8LmUE8tksc2z4oa2r8Yw

  五、审核时间

  现场审核和入户时间:8月10日至14日;

  上午:8:30——11:30

  下午:3:00——5:30

  特别提醒:

  (1)学生的录取与报名顺序、审核顺序无关。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分日期、分时段安排具体审核时间,请各位家长严格按照招生报名系统短信通知的时间,带全相应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并带领符合报名条件的儿童到南苑小学参加审核(短信将发至网上报名系统中监护人的手机,请家长及时关注短信通知(同时关注拦截短信)。

  (2)没进行网上报名的暂不予审核证件材料。

  (3)过期未参加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六、现场审核须携带的证件

  1、湾子、菜园、老马庄、草迷杨、辛寨居民子女的子女需携带:

  (1)携带报名系统上传的户口薄原件,户口薄首页、监护人一页和儿童户口一页的复印件(凡户口中途迁入的不予认可)。

  (2)儿童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儿童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2张。

  2、城区居民子女需携带

  (1)户口薄原件,户口薄首页、拟入学儿童及其父母户口页复印件。

  (2)儿童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居住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不动产登记证、土地使用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5)购房正式税票(如契税、首付款发票等)、银行出具的贷款合同及还款明细等原件及复印件。

  (6)水费、电费、燃气费、取暖费等相关票据原件和复印件。

  (7)儿童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2张。

  3、进城经商人员子女需携带

  (1)户口薄原件,户口薄首页、拟入学儿童及其父母户口页复印件。

  (2)儿童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两年以上营业执照(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原件及复印件和父母双方在巨鹿县城区内无房产佐证材料(持监护人身份证到巨鹿县政务大厅柜员机打印)。

  (5)监护人与拟上学儿童在门市前的合影照,照片上需显示门市名称。

  (6)半年以上的水费、电费、燃气费、取暖费等相关票据原件和复印件。

  (7)儿童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2张。

  4、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携带

  (1)户口薄原件,户口薄首页、拟入学儿童及其父母户口页复印件。

  (2)儿童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安部门登记办理的居住证和片区内的房屋租住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5)片区内的务工单位证明和工资收入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6)儿童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2张。

  七、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

  2023年8月18日——19日

  具体时间将以手机短信方式告知,请家长及时关注“便利邢”报名系统公告或关注巨鹿县南苑小学公众号。

  八、招生顺序

  辖区内的城镇居民子女、进城经商人员子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九、温馨提示

  1.材料审核时限一名监护人带领报名适龄儿童进校,进行现场审核。

  2.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请勿报名。凡提供虚假信息或证件者,一经查实,予以清退。学校在审核材料的基础上,还将对报名儿童监护人的居住处、经商门店、务工处进行实地走访核查,情况不属实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家长自负。

  十、报名家长请关注“巨鹿县南苑小学”公众号

  巨鹿县阳光小学2023年招生公告:

  尊敬的学生家长:

  根据《巨鹿县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3年招收小学一年级新生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招生范围

  文庙东路以南、建设南街—南华东路—双桥西街以东(含付庄、庙王庄、小马庄、巨鹿镇贾庄村)城区居民子女。

  2、报名条件

  适龄儿童报名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凡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均应入学接受义务教育。适龄儿童(丧失学习能力和不能自理的除外)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提供户口簿、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向片区内学校提出延缓入学申请,报县教育局批准。

  2.适龄儿童系县教育局划定的阳光小学招生区域内(见招生示意图)的城区居民子女、进城经商人员子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3.监护人和子女需长期在招生区域内居住,监护人有能力照管孩子生活,有能力接送孩子上下学,不得将孩子送托管机构。

  3、身份界定

  城区居民:在城区有固定房产,且常年在城区居住。

  进城经商人员:在城区临街或市场内有固定经商营业的门市店面,且城区无房产的人员(进城经商人员在城区有住房的按照城区居民条件报名)。

  外来务工人员:非巨鹿户籍且常年在城区居住的务工人员(在学校招生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务工)。

  4、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

  2023年8月5日——8月9日

  5、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手机应用商店下载安装邢台市“便利邢”APP——注册、实名认证——登录后可点击:情景——乐学邢台——中小学招生报名——巨鹿县招生报名——巨鹿县城区小学报名入口——选择学校:阳光小学——进行填报

  2.网上报名需提交材料

  城区居民子女:通过报名系统拍照上传户口簿、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土地使用证、购房合同(所购住房已交付居住)及相关票据原件。

  进城经商人员子女:通过报名系统拍照上传户口簿、经商营业执照原件、无房产佐证材料。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通过报名系统拍照上传户口簿、房产证或居住证和房屋租住协议等原件。

  6、现场审核入户调查时间

  8月10日——8月14日

  特别提醒:

  (1)学生的录取与报名顺序、审核顺序无关。

  (2)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分日期、分时段安排具体审核时间,请各位家长严格按照招生报名系统短信通知的时间,带全相应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并带领符合报名条件的儿童到阳光小学参加审核。短信将发至“便利邢”网上报名系统注册人的手机,请家长及时关注短信通知(同时关注拦截短信)。

  (3)过期未参加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7、审核须携带的证件

  1.城区居民子女

  (1)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拟入学儿童和父母户口页复印件;

  (2)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儿童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监护人持有土地证的: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

  (5)监护人持有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的: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和房产契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监护人是贷款购房的:购房合同、银行贷款合同、契税证明原始票据、银行还款明细原件及复印件;

  (7)水费、电费、燃气费、取暖费等相关票据原件及复印件。

  2.进城经商人员子女

  (1)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拟入学儿童和父母户口页复印件;

  (2)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儿童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监护人名下营业执照(两年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和巨鹿县城区内无房产佐证材料;

  (5)居住房屋租赁协议及复印件;

  (6)监护人与拟上学儿童在门市前的合影照,照片上需显示门市名称。

  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拟入学儿童和父母户口页复印件;

  (2)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儿童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劳务合同(正式制式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公安部门登记办理的居住证和片区内房屋租赁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8、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

  8月18日——8月19日

  具体时间请家长随时关注“便利邢”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结果。

  9、招生顺序

  片区内的城镇居民子女、进城经商人员子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巨鹿县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咨询电话:15028831698

  感谢各位对阳光小学的支持与厚爱!

  巨鹿县育人小学2023年招生公告:

  尊敬的学生家长:

  根据《巨鹿县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3年招收小学一年级新生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招生范围

  育人小学(原小太阳小学):主要招收健康东路以南—东安街以东(含东徐庄、尼庄、东郭庄、东王庄)城区居民子女。

  2、报名条件

  1.凡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均应入学接受义务教育。适龄儿童(丧失学习能力和不能自理的除外)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提供户口簿、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向片区内学校提出延缓入学申请,报县教育局批准。

  2.适龄儿童系县教育局划定的育人小学招生区域内(见招生示意图)的城区居民子女、进城经商人员子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3.监护人和子女需长期在招生区域内居住,监护人有能力照管孩子生活,有能力接送孩子上下学,不得将孩子送托管机构。

  3、身份界定

  城区居民:在城区有固定房产,且常年在城区居住。

  进城经商人员:在城区临街或市场内有固定经商营业的门市店面,且城区无房产的人员(进城经商人员在城区有住房的按照城区居民条件报名)。

  外来务工人员:非巨鹿户籍且常年在城区居住的务工人员(在学校招生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务工)。

  4、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

  2023年8月5日——8月9日

  5、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手机应用商店下载安装邢台市“便利邢”APP——注册、实名认证——登录后可点击:情景——乐学邢台——中小学招生报名——巨鹿县招生报名——巨鹿县城区小学报名入口——选择学校:育人小学——进行填报

  2.网上报名需提交材料

  城区居民子女:通过报名系统拍照上传户口簿、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土地使用证、购房合同(所购住房已交付居住)及相关票据原件。

  进城经商人员子女:通过报名系统拍照上传户口簿、经商营业执照原件、无房产佐证材料。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通过报名系统拍照上传户口簿、房产证或居住证和房屋租住协议等原件。

  6、现场审核入户调查时间

  8月10日——8月14日

  特别提醒:

  (1)学生的录取与报名顺序、审核顺序无关。

  (2)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分日期、分时段安排具体审核时间,请各位家长严格按照招生报名系统短信通知的时间,带全相应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并带领符合报名条件的儿童到育人小学参加审核。短信将发至“便利邢”网上报名系统注册人的手机,请家长及时关注短信通知(同时关注拦截短信)。

  (3)过期未参加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7、审核须携带的证件

  1.城区居民子女

  (1)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拟入学儿童和父母户口页复印件;

  (2)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儿童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监护人持有土地证的: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

  (5)监护人持有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的: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和房产契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监护人是贷款购房的:购房合同、银行贷款合同、契税证明原始票据、银行还款明细原件及复印件;

  (7)水费、电费、燃气费、取暖费等相关票据原件及复印件。

  2.进城经商人员子女

  (1)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拟入学儿童和父母户口页复印件;

  (2)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儿童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监护人名下营业执照(两年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和巨鹿县城区内无房产佐证材料;

  (5)居住房屋租赁协议及复印件;

  (6)监护人与拟上学儿童在门市前的合影照,照片上需显示门市名称。

  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拟入学儿童和父母户口页复印件;

  (2)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儿童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劳务合同(正式制式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公安部门登记办理的居住证和片区内房屋租赁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8、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

  8月18日——8月19日

  具体时间请家长随时关注“便利邢”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结果。

  9、招生顺序

  片区内的城镇居民子女、进城经商人员子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温馨提示:

  1.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请勿报名。凡提供虚假信息或证件者,一经查实,予以清退。学校在审核材料的基础上,还将对报名儿童监护人的居住处、经商门店、务工处进行实地走访核查,情况不属实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家长自负。

  2.学校不招收托管生,在校六年期间,一旦发现有托管现象(各类托管),取消其在本校就读资格,由此影响孩子不能正常就读的,责任由家长自负。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巨鹿县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咨询电话:15028902669

  巨鹿县育英小学2023年一年级招生公告:

  尊敬的学生家长:

  根据《巨鹿县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3年一年级招生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9个教学班

  二、招生范围

  健康东路以北;新华北街以东;风清路以南;东安街以西的城区居民子女(含第一城、二中家属院、风华小区、绿源公寓、锦园公寓、书香府邸第一期、金泉小区)。

  注:片区内新建居民小区完成验收交付使用后,未在巨鹿县教育局备案的,学校不予认可。

  三、报名条件

  适龄儿童报名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适龄儿童系巨鹿县教育局划定的育英小学招生范围内的城区居民、外来务工人员、进城经商人员子女。

  2.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六周岁的健康适龄儿童,丧失学习能力和不能自理的除外。如果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提供户口簿、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向片区内学校提出延缓入学申请,报县教育局批准。

  3.监护人有能力照管孩子生活,有能力接送孩子上下学,不得将孩子送托管机构。

  四、适龄入学儿童监护身份界定

  城区居民:在学校招生范围内有固定房产,且常年在城区居住。

  进城经商人员:在学校招生范围内临街或市场内有固定经商营业的门市店面且城区无房产的人员(在城区有住房的按照城区居民条件报名)。

  外来务工人员:非巨鹿户籍,在学校招生范围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务工,且常年在城区居住的务工人员。

  五、网上报名时间

  2023年8月5日至9日

  六、报名方式

  网上统一报名。请参考巨鹿教育公众号“2023年义务教育学段学校招生报名程序说明”。链接如下:

  2023年义务教育学段学校招生报名程序说明

  七、现场审核入户调查时间

  日期:2023年8月10日至14日

  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

  特别提醒:

  1.学校将根据报名情况分日期、分时段安排具体审核时间,请各位家长严格按照招生报名系统短信通知时间到育英小学参加审核(短信将发至“便利邢”网上报名系统注册人的手机,请家长及时关注短信通知,收不到短信的家长请及时查找拦截短信)。

  2.监护人按通知审核时间带领符合报名条件的儿童,带全相应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按时进行现场审核。

  3.过期未提交审核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八、现场审核地点

  巨鹿县育英小学

  九、现场审核需携带的证件

  (一)城区居民(产权证)子女报名需带全如下证件:

  1.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监护人一页和上学儿童户口一页的复印件;

  2.适龄儿童父母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适龄儿童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监护人名下的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土地使用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缴纳燃气费、物业费、取暖费、水费、电费等相关票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5.适龄儿童与父母在家门前的合影。

  (二)城区居民(购房合同)子女报名需带全如下证件:

  1.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监护人一页和上学儿童户口一页的复印件;

  2.适龄儿童父母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适龄儿童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监护人名下的购房合同、购房缴款单、契税证明、银行贷款合同、银行还款明细单、缴纳燃气费、物业费、取暖费、水费、电费等相关票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5.适龄儿童与父母在家门前的合影。

  (三)进城经商人员子女报名需带全如下证件:

  1.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监护人一页和上学儿童户口一页的复印件;

  2.适龄儿童父母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适龄儿童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适龄儿童父母名下的经商营业执照(两年以上,截止2023年8月31日)正本原件及复印件;

  5.适龄儿童父母双方无房产佐证材料(持父母双方身份证到巨鹿县政务大厅柜员机打印)和房屋租住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6.适龄儿童与父母在门市店面前的合影,照片上显示门店名称。

  (四)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报名需带全如下证件:

  1.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上学儿童户口一页及父母户口页的复印件;

  2.适龄儿童父母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适龄儿童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正式制式劳务合同和工资收入明细原件及复印件;

  5.公安部门登记办理的居住证(六个月以上)、房屋租赁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十、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

  2023年8月19日上午8:30

  请家长随时关注巨鹿县义务教育招生系统,查询结果。通知书发放时间如有变动将以手机短信的方式告知,请家长保持手机信息畅通。

  十一、招生顺序

  辖区内的城镇居民子女、进城经商人员子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温馨提示

  1.现场审核后,学校安排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实地核查,属实后办理相关手续。

  2.未交工、未入住的房屋不在招生范围内。为保证适龄学生在校就读期间的家庭住址的相对稳定,每处住址和每个门市原则上小学6年只能安排一个家庭的适龄儿童入学。

  3.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请勿报名。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本校就读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家长自负。

  巨鹿县育明小学2023年一年级招生公告:

  尊敬的学生家长:

  根据《巨鹿县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3年一年级招生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8月5日至9日

  二、招生范围:

  新华北街以东、东安街以西、风清路以北城区居民子女。

  注:片区内新建居民小区完成验收交付使用后,未在巨鹿县教育局备案的,学校不予认可。

  三、报名条件

  适龄儿童报名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适龄儿童系巨鹿县教育局划定的育明小学招生范围内的城区居民、外来务工人员、进城经商人员子女。

  2.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六周岁的健康适龄儿童,丧失学习能力和不能自理的除外。如果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提供户口簿、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向片区内学校提出延缓入学申请,报县教育局批准。

  3.监护人有能力照管孩子生活,有能力接送孩子上下学,不得将孩子送托管机构。

  四、适龄入学儿童监护身份界定

  城区居民:在城区有固定房产,且常年在城区居住。

  外来务工人员:非巨鹿户籍且常年在城区居住的务工人员。

  进城经商人员:在城区临街或市场内有固定经商营业的门市店面且城区无房产的人员。

  五、现场审核时间地点

  8月10日——8月14日

  上午:8:10-11:30

  下午:3:10-5:30

  地点:巨鹿县育明小学

  特别提醒:

  1.学校将根据报名情况分日期、分时段安排具体审核时间,请各位家长严格按照招生报名系统短信通知时间到育明小学参加审核(短信将发至“便利邢”网上报名系统注册人的手机,请家长及时关注短信通知,收不到短信的家长请及时查找拦截短信)。

  2.监护人按通知审核时间带领符合报名条件的儿童,带全相应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按时进行现场审核。

  3.过期未提交审核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六、现场审核需携带证件

  (一)城区居民(产权证)子女报名需带全如下证件:

  1.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监护人一页和上学儿童户口一页的复印件;

  2.适龄儿童父母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适龄儿童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监护人名下的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土地使用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缴纳燃气费、物业费、取暖费、水费、电费等相关票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城区居民(购房合同)子女报名需带全如下证件:

  1.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监护人一页和上学儿童户口一页的复印件;

  2.适龄儿童父母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适龄儿童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监护人名下的购房合同、购房缴款单、契税证明、银行贷款合同、银行还款明细单、缴纳燃气费、物业费、取暖费、水费、电费等相关票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进城经商人员子女报名需带全如下证件:

  1.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监护人一页和上学儿童户口一页的复印件;

  2.适龄儿童父母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适龄儿童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适龄儿童父母名下的经商营业执照(两年以上,截止2023年8月31日)正本原件及复印件;

  5.适龄儿童父母双方无房产佐证材料(持父母双方身份证到巨鹿县政务大厅柜员机打印)和房屋租住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报名需带全如下证件:

  1.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上学儿童户口一页及父母户口页的复印件;

  2.适龄儿童父母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适龄儿童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正式制式劳务合同和工资收入明细原件及复印件;

  5.公安部门登记办理的居住证(六个月以上)、房屋租赁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七、招生顺序

  辖区内的城镇居民子女

  进城经商人员子女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八、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

  8月18日——8月19日

  具体时间请家长随时关注“便利邢”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结果。

  温馨提示

  1.现场审核后,学校安排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实地核查,属实后办理相关手续。

  2.未交工、未入住的房屋不在招生范围内。为保证适龄学生在校就读期间的家庭住址的相对稳定,每处住址和每个门市原则上小学6年只能安排一个家庭的适龄儿童入学。

  3.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请勿报名。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本校就读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家长自负。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巨鹿县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咨询电话:13180283416

  巨鹿县育杰小学2023年一年级招生公告:

  尊敬的学生家长:

  根据《巨鹿县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3年一年级招生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8月5日至9日

  二、招生范围

  健康东路以北、富强路以南、东安街以东(含东张庄、高邓庄)城区居民子女。

  注:片区内新建居民小区完成验收交付使用后,未在巨鹿县教育局备案的,学校不予认可。

  三、报名条件

  适龄儿童报名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适龄儿童系巨鹿县教育局划定的育明小学招生范围内的城区居民、外来务工人员、进城经商人员子女。

  2.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六周岁的健康适龄儿童,丧失学习能力和不能自理的除外。如果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提供户口簿、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向片区内学校提出延缓入学申请,报县教育局批准。

  3.监护人有能力照管孩子生活,有能力接送孩子上下学,不得将孩子送托管机构。

  四、适龄入学儿童监护身份界定

  城区居民:在城区有固定房产,且常年在城区居住。

  外来务工人员:非巨鹿户籍且常年在城区居住的务工人员。

  进城经商人员:在城区临街或市场内有固定经商营业的门市店面且城区无房产的人员。

  五、现场审核时间地点

  8月10日——8月14日

  上午:8:10-11:30

  下午:3:10-5:30

  地点:巨鹿县育杰小学

  特别提醒:

  1.学校将根据报名情况分日期、分时段安排具体审核时间,请各位家长严格按照招生报名系统短信通知时间到育杰小学参加审核(短信将发至“便利邢”网上报名系统注册人的手机,请家长及时关注短信通知,收不到短信的家长请及时查找拦截短信)。

  2.监护人按通知审核时间带领符合报名条件的儿童,带全相应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按时进行现场审核。

  3.过期未提交审核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六、现场审核需携带证件

  (一)城区居民(产权证)子女报名需带全如下证件:

  1.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监护人一页和上学儿童户口一页的复印件;

  2.适龄儿童父母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适龄儿童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监护人名下的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土地使用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缴纳燃气费、物业费、取暖费、水费、电费等相关票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城区居民(购房合同)子女报名需带全如下证件:

  1.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监护人一页和上学儿童户口一页的复印件;

  2.适龄儿童父母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适龄儿童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监护人名下的购房合同、购房缴款单、契税证明、银行贷款合同、银行还款明细单、缴纳燃气费、物业费、取暖费、水费、电费等相关票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进城经商人员子女报名需带全如下证件:

  1.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监护人一页和上学儿童户口一页的复印件;

  2.适龄儿童父母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适龄儿童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适龄儿童父母名下的经商营业执照(两年以上,截止2023年8月31日)正本原件及复印件;

  5.适龄儿童父母双方无房产佐证材料(持父母双方身份证到巨鹿县政务大厅柜员机打印)和房屋租住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报名需带全如下证件:

  1.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上学儿童户口一页及父母户口页的复印件;

  2.适龄儿童父母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适龄儿童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正式制式劳务合同和工资收入明细原件及复印件;

  5.公安部门登记办理的居住证(六个月以上)、房屋租赁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七、招生顺序

  辖区内的城镇居民子女

  进城经商人员子女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八、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

  8月18日——8月19日

  具体时间请家长随时关注“便利邢”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结果。

  温馨提示

  1.现场审核后,学校安排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实地核查,属实后办理相关手续。

  2.未交工、未入住的房屋不在招生范围内。为保证适龄学生在校就读期间的家庭住址的相对稳定,每处住址和每个门市原则上小学6年只能安排一个家庭的适龄儿童入学。

  3.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请勿报名。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本校就读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家长自负。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巨鹿县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咨询电话:13663196118

  巨鹿县西苑小学2023年招生公告:

  根据《巨鹿县教育局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23年一年级招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条件

  1、适龄儿童系巨鹿县教育局划定的巨鹿县西苑小学招收区域内的城镇居民子女、进城经商人员子女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2、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年满六周岁的儿童(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提供户口本、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向户籍所在地(学校)提出延缓入学申请,报县教育局批准)。

  3、每处住址原则上小学6年只能安排一个家庭的适龄儿童入学。

  4、监护人有能力照管孩子生活,有能力接送孩子上下学,不得将孩子送托管机构。

  二、招生范围

  健康西路以北、黄巾大道以南、霞光街—风清路—西平街以西城区居民子女(含振城国际小区居民子女)。

  注:本片区内新建居民小区完成验收交付使用后,未在巨鹿县教育局备案的,学校不予认可。

  三、招生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

  2023年8月5日----8月9日

  现场审核和入户调查时间:8月10日——14日

  教育局复核时间:8月15日——17日

  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8月18日——19日

  四、报名程序

  本片区内的适龄儿童家长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用手机或电脑登录报名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请参考巨鹿教育公众号“2023年义务教育学段学校招生报名程序说明”。链接如下:重要!2023年义务教育学段学校招生报名程序说明

  五、监护人身份界定

  城区居民:在城区有固定房产,且常年在城区居住。

  进城经商人员:在城区临街或市场内有固定经商营业的门市店面且城区无房产的人员。

  外来务工人员:非巨鹿户籍且在学校招生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务工人员。

  六、网上报名需提交材料

  本校教师子女及西徐庄、西王杨、西张庄子女:通过报名系统拍照上传户口薄原件及其他;

  城区居民子女:通过报名系统拍照上传户口薄、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土地使用证、购房合同(所购住房已交付居住)及相关票据原件。

  进城经商人员子女:通过报名系统拍照上传户口薄、经商营业执照原件、适龄儿童的父母双方无房产佐证材料。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通过报名系统拍照上传户口薄、居住证和房屋租住协议等原件。

  七、现场审核材料地点

  巨鹿县西苑小学

  八、现场审核须携带的证件

  1、本校教师子女及西徐庄、西王杨和西张庄的子女须携带:

  (1)携带报名系统上传的户口薄原件,户口薄首页、监护人一页和儿童户口一页的复印件。

  (2)儿童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儿童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2张。

  2、城区居民子女须携带

  (1)户口薄原件,户口薄首页、拟入学儿童及其父母户口页复印件(凡户口中途迁入的不予认可)。

  (2)儿童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居住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不动产登记证、土地使用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5)购房正式税票(如契税、首付款发票等)、银行出具的贷款合同及还款明细等原件及复印件。

  (6)水费、电费、燃气费、取暖费等相关票据原件和复印件。

  (7)儿童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2张。

  3、进城经商人员子女须携带

  (1)户口薄原件,户口薄首页、拟入学儿童及其父母户口页复印件。

  (2)儿童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两年以上营业执照(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原件及复印件和父母双方在巨鹿县城区内无房产佐证材料(持监护人身份证到巨鹿县政务大厅柜员机打印)。

  (5)监护人与拟上学儿童在门市前的合影照,照片上需显示门市名称。

  (6)半年以上的水费、电费、燃气费、取暖费等相关票据原件和复印件。

  (7)儿童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2张。

  4、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携带

  (1)户口薄原件,户口薄首页、拟入学儿童及其父母户口页复印件。

  (2)儿童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安部门登记办理的居住证和片区内的房屋租住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5)片区内的务工单位证明和工资收入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6)儿童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2张。

  特别提醒:

  1.提交证件时,只限一名监护人带领所报名的适龄儿童一同前往学校进行审核,否则不予审核证件;

  2.过期未提交审核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3.没有进行网上报名的不予审核证件材料;

  九、招生录取顺序

  教师子女、城区居民及西徐庄、西王杨和西张庄子女、进城经商人员子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十、其它说明

  1、学校在审核材料基础上,还将对报名新生监护人的住处、经营门店、务工等情况进行实地走访核查。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予以清退,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家长自负。

  2.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分日期、分时段安排具体审核材料时间,请家长按照招生报名系统短信通知时间到西苑小学参加审核(短信将发送至网上报名系统中监护人的手机,请及时关注(同时关注拦截短信))。

  3、过期未参加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4、当学校提供的学位不能满足服务范围内适龄儿童入学需求时,由教育局统筹安排调到就近且有富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其它未尽事宜,详见《巨鹿县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公告》。

  巨鹿县育德小学2023年招生公告:

  尊敬的学生家长:

  根据《巨鹿县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3年招收小学一年级新生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

  新华北街以西、风清路以北、西平街以东(含西韩庄、木匠庄)城区居民子女。

  二、报名条件

  1.凡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均应入学接受义务教育。适龄儿童(丧失学习能力和不能自理的除外)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提供户口簿、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向片区内学校提出延缓入学申请,报县教育局批准。

  2.适龄儿童系县教育局划定的育德小学招生区域内(见招生示意图)的城区居民子女、进城经商人员子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3.监护人和子女需长期在招生区域内居住,监护人有能力照管孩子生活,有能力接送孩子上下学,不得将孩子送托管机构。

  三、身份界定

  城区居民:在城区有固定房产,且常年在城区居住。

  进城经商人员:在城区临街或市场内有固定经商营业的门市店面,且城区无房产的人员(进城经商人员在城区有住房的按照城区居民条件报名)。

  外来务工人员:非巨鹿户籍且常年在城区居住的务工人员(在学校招生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务工)。

  四、网上报名时间

  2023年8月5日——8月9日

  五、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手机应用商店下载安装邢台市“便利邢”APP——注册、实名认证——登录后可点击:情景——乐学邢台——中小学招生报名——巨鹿县招生报名——巨鹿县城区小学报名入口——选择学校:育德小学——进行填报

  2.网上报名需提交材料

  城区居民子女:通过报名系统拍照上传户口簿、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土地使用证、购房合同(所购住房已交付居住)及相关票据原件。

  进城经商人员子女:通过报名系统拍照上传户口簿、经商营业执照原件、无房产佐证材料。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通过报名系统拍照上传户口簿、房产证或居住证和房屋租住协议等原件。

  六、现场审核

  8月10日——8月14日

  1.城区居民子女

  (1)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拟入学儿童和父母户口页复印件;

  (2)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儿童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监护人持有土地证的: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

  (5)监护人持有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的: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和房产契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监护人是贷款购房的:购房合同、银行贷款合同、契税证明原始票据、银行还款明细原件及复印件;

  (7)水费、电费、燃气费、取暖费等相关票据原件及复印件。

  2.进城经商人员子女

  (1)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拟入学儿童和父母户口页复印件;

  (2)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儿童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监护人名下营业执照(两年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和巨鹿县城区内无房产佐证材料;

  (5)居住房屋租赁协议及复印件;

  (6)监护人与拟上学儿童在门市前的合影照,照片上需显示门市名称。

  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拟入学儿童和父母户口页复印件;

  (2)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儿童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劳务合同(正式制式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公安部门登记办理的居住证和片区内房屋租赁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七、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

  8月18日——8月19日

  具体时间请家长随时关注“便利邢”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结果。

  八、招生顺序

  片区内的城镇居民子女、进城经商人员子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请大家关注育德小学公众号,方便了解招生相关信息。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巨鹿县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咨询电话:0319-436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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