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发布最新通知-【快讯】福建省教育厅发布了招生的十条禁令

副标题:【快讯】福建省教育厅发布了招生的十条禁令

时间:2024-05-20 19:14:01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少儿升学# 导语】最近一段时间中小学招生的相关信息火爆发布,于是家长们到处打听中小学的资质问题,中小学学费是多少,中小学怎么报名?今天®文档大全网的编辑为您整理了福建省教育厅发布了招生的十条禁令,希望对孩子的择校有所帮助。

  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福建省教育厅表示将严肃查处顶风违规招生及乱收费行为,进一步提升对普通中小学违规招生治理和防控能力。对违反招生、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等规定的公、民办学校,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等处罚。对公办学校应依规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责任,对民办学校可依法依规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

【快讯】福建省教育厅发布了招生的十条禁令.doc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0LI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