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衡阳市科学研究所]2017湖南衡阳市雁峰区招聘小学教师公告

副标题:2017湖南衡阳市雁峰区招聘小学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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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规定和《雁峰区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雁政办发〔2016〕26号)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15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15名,其中语文教师5名、数学教师4名,音乐教师、体育教师、美术教师各2名,具体招聘单位、招聘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衡阳市雁峰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与岗位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


㈠基本条件:政治合格,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身体健康,能履行岗位职责。


㈡年龄条件: 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㈢具有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㈣2017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文凭和教师资格证者,凭加盖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公章的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办理受理证明先办理报名手续,并参加考试,一旦聘用,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及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劳动教养的人员的;


2.组织或参与非法组织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在道德方面存在严重错误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在各级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的;


7.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8.其他不宜担任教师职务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㈠发布信息


在衡阳日报、衡阳晚报、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雁峰区党政门户网等媒体发布招聘教师简章,发布时间为7个工作日。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后续相关信息发布指定网站为衡阳市雁峰区党政门户网,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通畅。如因通讯方式不通畅而产生的一切责任,由考生承担。


㈡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湖南人事招考网(www.zrpta.com)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须于2017年6月7日至6月16日(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期间登录湖南人事招考网(www.zrpta.com),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对岗位申报,不对招聘单位申报,且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2.本次考试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职位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任。对招考职位的专业、学历、工作经历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拨打咨询电话。


3.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35×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并网上缴纳报名费。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其他报名要求:


⑴报考者的出生日期以本人有效身份证为准。


⑵网上报名后,报考人员不能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缴纳报名费确定报名后,非招聘计划取消原因,不能更改报考岗位。


⑶每个岗位聘用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如低于1:3,经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上报上级部门批准后,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并于考试前在相关网站公告。


⑷本次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人(贫困生凭有效低保证明、户口本原件可在笔试后申请退报名费)。


㈢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17年6月21日至6月24日期间,登录湖南人事招考网(www.zrpta.com)下载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作自动放弃考试处理。


㈣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在笔试后进行,时间另行公告。


2.资格审查对象:按照报考职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


3.资格审查须提供以下资料:


⑴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或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⑵登录湖南人事招考网(www.zrpta.com)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


⑶在编在岗的报考人员须出具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⑷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4.资格审查对象替补。


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和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聘职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招录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㈤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


1.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17年6月25日上午,具体地点见《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第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原件)的不得参加考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前辅导培训班。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内容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综合知识主要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教育理论及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新课改等方面的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专业知识主要是测试相应报考学科的知识水平。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合为一套试卷,满分100分,其中综合知识占20%,专业知识占80%。时量120分钟。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可登录雁峰区党政门户网查询。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


2.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成绩相同的,则末位同名次的考生一并参加面试。如出现弃权,达不到1:2比例,则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果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形不成有效竞争时,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如其面试成绩低于75分,则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取消体检入围资格。


(3)面试内容:


①小学音乐、体育、美术学科教师岗位面试包括试教和专业素养展示,其中试教30分(时间为10分钟),专业素养展示70分,总分为100分。


②小学语文、小学数学教师岗位面试以试教的方式进行,备课、上课时间各为20分钟,总分为100分。


试教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综合分析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分析处理教材、把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方法及手段、学法指导等能力。


专业素养展示主要是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具体方案将于笔试成绩出来后公布。


面试设评委小组,由7人组成,当场评分。


3.综合成绩合成:


笔试和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小数点后第2位四舍五入。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㈥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指定的有资质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地点待定。体检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则从报考同一个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2.体检合格者即为考察对象,招聘办对其进行考察,主要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考察若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则从报考同一个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和体检结果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㈦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雁峰区党政门户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即确定为聘用人员, 本次招聘岗位均为初级专技岗位。聘用人员由组织派遣到用人单位报到,并参加新进人员岗前培训,办理入编聘用等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此次公开招聘的聘用人员,聘用前有一年以上工作经验的试用期为半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此次公开招聘的聘用人员自到招聘单位报到上岗之日起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五、招聘纪律


㈠为了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整个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㈡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㈢实行回避制度:


参与招聘工作人员需作出书面。如有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报名参考的,或者存在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不得参与招聘工作。


六、有关事项说明


㈠本简章由衡阳市雁峰区公开考聘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衡阳市雁峰区公开考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㈡监督电话:0734-8512342(中共雁峰区纪委)


㈢咨询电话:0734-8535404(雁峰区教文体局人事师训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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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雁峰区招聘教师计划与岗位表、招聘学校简介.docx


衡阳市雁峰区公开考聘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2日


 


2017湖南衡阳市雁峰区招聘小学教师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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