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招聘# 导语】2019浙江温岭市街道学校选聘教职工67人,报名时间:2019年7月4日8时至2019年7月8日10时。©文档大全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根据温岭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学年教职工流动与聘任工作的通知》(温教人〔2019〕115号)文件(以下简称《流动文件》)规定,主城区(太平街道、城东街道、城西街道学校)聘任城北、横峰街道学校教职工;街道学校聘任非街道学校教职工,实行职位公开竞聘。经研究,现就2019学年街道学校选聘教职工工作明确如下:一、选聘职位计划
具体选聘职位计划数和选聘条件等详见附件。
二、选聘条件
(一)年龄45周岁(1974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
(二)中学专任教师须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幼儿园)专任教师须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报考者应符合选聘职位的条件和范围要求。
(四)所有选聘人员资格及学段流动要求均需符合《流动文件》。截至2019年8月31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竞聘流动:
1.教职工在现任教学校工作未满三年的;
2.在非太平街道工作经历未满五年的;
3.凡获得县(市)级及以上教坛新秀、骨干教师、、特级教师等荣誉称号者;获得教学大比武县(市)级二等奖、台州市级三等奖及以上者;获得优质课(课堂教学)评比县(市)级一等奖(台州市级三等奖)及以上者,从获得该荣誉之日起至2019年8月31日止,在现任教学校工作未满三年的;
4.取得中、高级职称之日起至2019年8月31日止,在现任教学校工作未满三年的。
凡《流动文件》发文之后获得的荣誉不在此列。
三、相关规定及要求
(一)教职工竞聘流动到新岗位后,其岗位等级工资变更到相应层级的最低级。
(二)教职工要求参加竞聘流动,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做好审核把关工作,校长要对教职工提供的资料签字确认,未经校长签字的证明材料,不予认可;对符合条件且学科超编的教师,应优先考虑其报考。
(三)考试违规处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对违规者将予以全市通报。
(四)如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竞聘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报考者应在报名时确定报考职位,以个人帐号,进入“温岭教育人事管理系统教师端”进行网上报名。一人限报一个选聘职位。网上报名时,请使用最新谷歌浏览器。
1.报名网址:
公网:http://122.226.135.52/Home/Login/index
教育网:http://10.100.200.24/Home/Login/index
2.报名时间:
2019年7月4日8时至2019年7月8日10时。
3.报名流程:
(1)报考者以个人账号登录系统,进入“相关功能——教师配置”——“街道学校选聘报名”——选择职位——“申请”。
(2)报名成功并完善个人信息后,打印《2019年温岭市街道学校选聘教职工报名表》。
(二)现场资格审核。报考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审核。
1.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9年7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2.现场资格审核地点:温岭市教育局机关五楼人事科501室(温岭市城西街道学院路3号)。
3.现场资格审核办法:
报考者应提供打印的、并经校长签署“同意报考”意见的《2019年温岭市街道学校选聘教职工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荣誉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和任教经历及其他相关证明(即选聘条件中要求的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现场资格审核未通过者,可在现场资格审核结束前,修改基本信息,并重新打印《2019年温岭市街道学校选聘教职工报名表》,并由校长重新签字后,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三)领取准考证。现场资格审核通过者,现场发给考试准考证。
五、选聘办法
语文、数学、英语、初中历史与社会、政治、科学、音乐(含声乐)、信息技术、体育、幼儿园课程等相应职位的选聘考试,采取模拟上课的形式,以选聘职位相对应的教材命题(小学语文、小学数学不分高低段),要求备课60分钟,模拟上课12分钟。
会计、心理健康、教辅岗位、电工维修人员等职位的选聘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时间12分钟,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回答考官指定问题。
(一)面试(模拟上课)时间:另行通知。报考者必须于当天7时前到达指定考点(详见“考试准考证”),7时15分后到达者视为自动放弃竞聘资格。
(二)模拟上课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任,所缺职位不予补充。
(三)面试成绩均保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考试(1:1报名的也需要参加考试),缺考者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
六、确定“选聘流动对象”
1.根据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该选聘职位报考者的名次排序,若考试入围最后一名出现同分数者,则以抽签方式确定名次,然后确定“选聘流动对象”。
2.经市教育局确定的“选聘流动对象”,请于2019年7月16日至2019年7月25日登录“温岭教育人事系统教师端”,进入“相关功能”——“县管校聘”——“首轮跨校竞聘”——选择相应职位,打印《温岭市教职工“县管校聘”岗位竞聘申请表》。
3.“选聘流动对象”于2019年7月16日至2019年7月25日凭《温岭市教职工“县管校聘”岗位竞聘申请表》到聘用学校签署意见后,于2019年7月30日前上报人事科。
4.若出现空余指标不递补。
七、其它说明
1.根据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台州市教育局、台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办学校、医院与民办学校、医疗机构之间人才合理有序流动的意见》(台人社发〔2016〕112号)规定⑴“鼓励支持在编公办学校教师、医院医护人员结合专业特长,流动到‘两民机构’工作。流动人员应与公办学校、医院依法解除或终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所在单位应协助做好人事劳动关系接转等手续,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以外,不得限制人员流动”。⑵“对‘两民机构’中原在编公办学校教师、医院医护人员,今后若重新流动到公办学校、医院的,按照‘工作需要、岗位空缺、专业对口’原则,经同级教育、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和人力社保部门同意后直接考核聘用,相关信息应予公开”。根据以上文件精神,今年公办在编老师向民办学校流动,按以上两点执行。
2.流动到市实验学校的老师,编制在主城区公办学校,考入后需在市实验学校服务6年(需与学校签订合同),期满后需调动的,由市教育局在主城区学校统一调配。
3.市三中本部“初中英语教师”职位(JC32),需在市三中东部校区服务3年。
附件>>>点击查看
2019学年街道学校选聘职位及计划一览表.xlsx
温岭市教育局
2019年7月2日
2019浙江温岭市街道学校选聘教职工公告【67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