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招聘长乐区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登记辅助人员2名。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犯罪记录;
(二)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较好的沟通和表达能力,服从单位对工作岗位的安排,五官端正,形象良好;
(三)可接受单位内部岗位调配;
(四)本次招聘面向长乐地区常住人员,年龄40周岁(含)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福州市长乐区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信息一览表》。
年龄、学历、专业等各项资格条件,均以报名日首日为截止时间。相关证书及证明于资格复核时提供。报名专业参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2年)》。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方式:采取本人到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报名时间:2023年3月15日-3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
3、报名地点:福州市长乐区朝阳北路10号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四楼407综合科(裕利达酒店后面)。
4、报名材料:(1)《福州市长乐区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如具备相关专业资格或从业资格的,可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4)近期同底2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5)报名者为在职人员的,需提供由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
四、考试办法
1、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公开招聘。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均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参加。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后,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进行考察,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聘用
由招聘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结果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经公示无异议,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后,由区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办理聘用手续,并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岗位,聘用人员须服从调配。聘用期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七、报酬待遇
本次招聘对象为编外人员,不予正式入编。试用期工资按每月2800元标准发放。正式聘用后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障参照区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辅助人员标准执行。
八、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格执行回避、保密等有关规定,对招聘中出现的泄密、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问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九、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面试辅导班。
2、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有关政策规定办理。
本公告由福州市长乐区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91-2882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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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长乐区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情况表
福州市长乐区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公开招聘
原文标题:2023年福州市长乐区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岗位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fzcl.gov.cn/xjwz/zwgk/gggs/202303/t20230314_455242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