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呼伦贝尔人才引进-2022年内蒙古呼伦贝尔额尔古纳市中小学招生实施方案公布【小学6月6日-10日报名】

副标题:2022年内蒙古呼伦贝尔额尔古纳市中小学招生实施方案公布【小学6月6日-10日报名】

时间:2022-04-26 15:35:01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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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升学# 导语】幼升小不仅仅是对孩子的考察,更是对家长的一次修行。所以对于幼升小相关的政策,我们家长一定不能糊涂。为了让家长及时获悉各地招生政策,今天®文档大全网为大家分享了2022年内蒙古呼伦贝尔额尔古纳市中小学招生实施方案公布,请大家及时关注。如有幼升小方面的疑问,敬请关注®文档大全网为您发布的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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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中小学校:

  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保障我市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公平优质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呼伦贝尔市教育局《关于严格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22年额尔古纳市义务教育招生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各学校要通过媒体、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将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招生办法、学区划定范围、入学办理方式与工作流程向社会公布。

  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保障我市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公平优质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呼伦贝尔市教育局《关于严格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22年额尔古纳市义务教育招生实施方案。

1.指导思想


  坚持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切实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合法权益,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招生原则,全面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和谐发展。

2.招生原则


  (一)坚持就近、免试、划定服务区招生的原则。实行分批招生,保障辖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少年相对就近入学。

  (二)坚持严格控制班额的原则。2022年秋季,起始年级不得出现大班额,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中学班额不超过50人。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推行“阳光招生”,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录取结果等信息全面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坚持“两证一致”优先的原则。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报名顺序,优先安排户籍、监护人房屋不动产权证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

3.招生对象、计划和办法


  (一)小学

  1.招生对象:凡年满六周岁(2016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具有额尔古纳市户籍的适龄儿童;非额尔古纳市户籍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招生计划:市一小拟招4个班,班额控制在40人以内;市二小拟招2个班,班额控制在30人以内;市三小拟招3个班,班额控制在40人以内;乡镇小学根据当地实际确定招生班数,班额均控制在40人以内。

  3.招生办法:

  (1)市区招生:凡具有额尔古纳市户籍,户口簿、产权证(含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地址和实际居住地一致,户口簿、产权证所有人均为法定监护人,按现住址服务区招生。

  (2)乡镇小学招生:以本乡镇户籍为准,招收本服务区内的适龄儿童;可招收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初中

  1.招生对象:具有额尔古纳市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非额尔古纳市户籍,父母在本市有稳定住所和就业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招生计划:根据今年小学毕业生现有人数,市区两所初中各拟招5个班,班额均控制在45人以内;乡镇初中根据当地实际确定招生班数,班额均控制在30人以内。

  3.招生办法:

  (1)市区中学招生:具有额尔古纳市小学学籍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市区内父母房产证明,按学区招生;可招收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乡镇中学招生:以本乡镇户籍为准,招收本服务区内的小学毕业生;可招收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4.报名条件


  (一)第一批次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1.“两证一致”的小学毕业生及适龄儿童按现住址就近入学。“两证一致”是指居民户口簿、产权证(含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地址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居民户口簿、产权证所有人均为法定监护人。

  2.对出生后随其父母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口上,且户口无辖区外迁移、变动记录的小学毕业生及适龄儿童,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产权证地址就近入学。

  (二)第二批次适龄儿童调剂入学

  1.在确保第一批次适龄儿童就近入学的前提下,父母房屋产权证与户籍地址不一致时,户口簿、产权证所有人必须均为法定监护人,按房屋产权证地址就近入学,如就近无学位,调剂其他学校入学。

  2.拆迁户提供拆迁协议书和户口簿等原始证明材料,按拆迁协议书所安排的住址就近入学,如就近无学位,调剂其他学校入学。

  3.已入住房屋,购房时间需在2022年3月31日前(含3月31日),暂未办理产权证的,提供开发商开具购房合同、正式发票或银行提供的按揭贷款等有效证明材料;因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抵押房产证的,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加盖房产管理部门公章、抵押合同和还款流水,按现住址就近入学,如就近无学位,调剂其他学校入学。

  (三)第三批次适龄儿童调剂入学

  1.经个人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租房合同及协议的房产,不算作学区房。所在学区学校有空余学位情况下可就近入学,学校招生计划已满,按报名先后顺序,调剂到其他有学位的学校入学。

  2.随亲属居住的,本人户籍不在亲属户籍上,亲属房产不算作学区房。所在学区学校有空余学位情况下可就近入学;学校招生计划已满,按报名先后顺序,调剂到其他有学位的学校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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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特殊群体子女入学


  (一)贯彻落实呼伦贝尔市《关于督促进一步做好随迁子女就学工作的通知》要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所在学区学校有空余学位,可根据现住址按照学区就近入学。

  (二)关爱留守儿童的教育。确保每一名适龄留守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做好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帮扶,确保不因家庭贫困而失学。

  (三)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轻度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确实不能到校接受普通教育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所属学区学校安排教师送教上门。

  (四)现役军人子女入学按《呼伦贝尔市军人后代优待细则》(政联〔2019〕360号)执行;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按《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办法》(呼公通〔2019〕57号)执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工作按《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的通知》(呼应急字〔2020〕1号)执行。

  (五)支持人口调整政策,有效减轻家长负担,对二孩、三孩入学进行适当照顾。凡因属地学校划片发生变化而产生二孩、三孩不能与其在读兄(姐)选择同一所学校情况时,兄(姐)非择校入学的前提下,由监护人提出申请,原则上将二孩、三孩安排在其在读兄(姐)同一所学校就读。

  (六)来内蒙古投资兴业的企业家和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的子女,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引进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试行)》(内教发[2021]15号),按照当地招生入学办法,根据子女及其法定监护人现住址,统筹安排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6.户籍、房屋产权证明等有关要求


  (一)户籍、产权证(含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登记时间均在2022年3月31日前。

  (二)房屋产权性质须为住宅,门市房、车库、储藏室等不作为就近入学的房产依据。

  (三)暂未办理产权证的,需提供开发商开具购房合同、正式发票;房产贷款抵押的,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加盖房产管理部门公章、抵押合同和还款流水。

  (四)外来务工随迁人员在额尔古纳市没有房产的,需提供户口簿、社区居住证明(或暂住证)和租房合同。

  (五)户籍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需提供出生证明、父母有房产需再提供父母房产证明。

  (六)烈士子女、符合优待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以及其他符合优待条件的人员子女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及申请。

7.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小学报名时间:6月6日——6月10日

  初中报名时间:6月13日——6月17日

  (二)报名方式

  1.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持户口本、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学区学校报名,对符合条件同意接收的给予发放《入学通知书》。

  2.各校在招生时需收取户口本、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1.在招生报名期限内,各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报名顺序,优先安排“两证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如所在学区学校招生计划招满后,即使符合本学区招生条件,学校不再继续招收。

  2.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因个人原因在报名期限内未能及时报名,所在学区学校招生计划招满后,即使符合本学区招生条件,学校不再继续招收。

  以上两种情况根据报名的先后顺序,由教育和科技局统一调剂到其他有学位的学校入学。

  3.乡镇户籍或非额尔古纳市户籍,市区内无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有法定监护人陪读,无监护人陪读的将统一安排到有学位的寄宿制学校入学。

8.保障措施


  (一)各校要面向社会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宣传工作,利用媒体、微信平台、家长会等形式向家长及社会进行广泛宣传。

  (二)各校报名时间截止后,学校将相关证件和表册一同上报教育和科技局基础教育办统一审核。

  (三)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和科技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招生条件,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超计划扩班和招生。招生工作结束后,市区内两所初中,必须按教育和科技局分配的小学毕业生名单注册学籍。未经教育和科技局审批,任何学校不准接受其他学校的学生,否则不予注册学籍,擅自违规接收学生的,将视情节轻重对校长予以严肃处理。

  (四)招生结束后,教育和科技局全面实行“阳光编班”政策,实行电脑派位随机分班。全程公开分班方案、分班过程、分班结果、班主任和任课教师选配过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各界代表全程参与和监督。

  (五)2022年秋季开学初,教育和科技局将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违反有关招生政策及招生纪律的学校及人员将参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负责招生工作的同志要坚持原则,遵守纪律,秉公办事。坚决反对和制止招生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将参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招生监督电话:0470-6823544

9.相关附件


  附件:额尔古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区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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