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时间_2021年甘肃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副标题:2021年甘肃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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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师# 导语】©文档大全网从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2021年甘肃环境影响评价师报考工作现已启动,报名时间:3月25日-31日,考试时间:5月29日-30日,更多事宜请参考阅读《考务通知》,官方公告原文如下: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生态环境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8号)要求,现就我省2021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责分工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考务组织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负责。资格审核抽查、政策咨询由省生态环境厅人事处负责。


  二、考试设置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客观题)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三、时间及考场设置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21年5月29日


  上午9:00-11:3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下午14:00-16:3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2021年5月30日


  上午9:00-11:3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下午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2021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针对考试考点、时长、题量、总分值等进行了调整,具体内容以生态环境部网站(www.mee.gov.cn)公布为准。


  (二)考场设置


  此次考试只在兰州设考点。具体考试地点最终以准考证为准。


  四、报名事项


  (一)报考条件及范围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3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条件的人员(附件1),均可报名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关于更新环评工程师考试报考条件中新旧专业对应表的函》,《通知》中的“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新旧对应表”(附件2)已更新,请报考人员参照执行。


  为方便报考人员就近报名参加考试,避免大面积跨区域流动对疫情防控造成压力,本次考试只接受现工作地、居住地在甘肃的考生报名参加考试。


  (二)告知要求


  1.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制。在报名时选择告知制的报考人员对本人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以及符合报考条件作出,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的法律责任及接受处理,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报考告知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对发现作出虚假,不符合报考条件或逾期不接受核查的人员,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在报名时未选择告知制或者不适用告知制的报考人员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3.考试报名须由本人操作,报名期间因个人信息、考试科目、考试级别(因档案号不同,考试级别填报错误系统将无法合成考试成绩)填报错误,以及错传照片、错误缴费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五、报名时间及程序


  本次报名采取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的方式。凡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及时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http://www.cpta.com.cn)网站。按程序进行报名。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3月25日9时至3月31日18时


  资格审核时间:2021年3月25日9时至4月1日18时


  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3月25日9时至4月2日18时


  (二)报名程序


  1.考生注册。首次报考人员应提前注册,已注册的报考人员不需要重新注册,但须提前补充完善注册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核验结果,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


  2.上传照片。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须预先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后的本人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已经注册并成功上传照片的考生无需更换照片。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将直接用于制作资格证书,一经确认不得修改。未使用该工具审核处理而自行上传的照片,报名系统无法审核通过,考生将无法完成网上报名。


  3.资格核查。注册时身份信息和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结果为“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报名信息确认后,系统自动审核报名资格,无需要人工审核,可直接缴费。


  凡个人信息在线“无法核验”以及“核验不通过”的报考人员,须进行人工核查,人工核查分为网上提交资料核查和现场提交资料核查。


  (1)网上提交资料适用人员范围及提供资料


  ①2002年以前取得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报考的人员,上传学历证书原件彩色 图片;


  ②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人员,上传学位证书原件彩色 图片;


  ③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上传认证报告原件彩色 图片(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参照执行);


  ④取得军校学历的人员,上传电子学历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彩色 图片。


  ⑤符合免试二科的报考人员,须上传评聘为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聘书原件彩色 图片或者上传并取得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以上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http://zg.cpta.com.cn/examfront),点击“报名信息确认”后上传证明资料页面。如因个人原因上传图片模糊不清或上传错误导致无法通过资格核查,后果自负。


  【提示】上传文件格式必须为“.jpg”,文件要求大于100KB,小于300KB。


  (2)现场核查适用人员范围


  ①在报名时未选择告知制的报考人员;


  ②在报名时作出后,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的报考人员;


  ③报名信息确认后,网上提交资料不清楚或提交资料存在异常的报考人员;


  ④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行为的人员、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


  (3)现场核查提供资料


  ①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的报名表1份,并签字确认;


  ②本人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原件和复印件;


  ③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符合免试二科的报考人员,须提供评聘为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聘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提供并取得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网上缴费。报名成功后,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报名网站(http://zg.cpta.com.cn),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除政策因素外,原则上不予退费。资格审查通过后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登录甘肃政务服务网(http:/www.gszwfw.gov.cn),选择便民服务专栏中的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在查询(打印)中选择票据查询打印功能,输入缴款码信息自行打印非税发票,发票只能打印一次。


  收费标准: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有关规定,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1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85元收取考试报名费。(收费依据见甘发改价格〔2020〕546号)。


  5.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点击所选考试打印准考证。


  打印时间:2021年5月25日至5月30日12时


  (三)报名咨询电话


  审核及政策咨询:省生态环境厅人事处


  联系电话:0931—8412160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广场南路77号统办二号楼1207室


  网报技术咨询: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联系电话:0931—4810793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418号永利大厦24楼2401室


  六、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应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考前14天在“健康新甘肃”微信小程序申领“甘肃健康出行码”,每天关注“健康码”状态并进行体温检测打卡。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二)考生通过体温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检测。考生手机界面“甘肃健康码”为绿码且现场检测体温正常(<37.3℃)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场。


  (三)持“甘肃健康出行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按照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要求,按人员来源地风险等级,落实相应的集中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并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符合要求的可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四)考生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临时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并按相关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五)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备用隔离考场和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


  (六)考生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应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进入考场。考生严禁携带手机、智能手表、PDA、便携式手提电脑等电子通信产品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


  (二)考试开始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应试人员务必密切关注考试所在地交通、天气等各方面情况,提前熟悉考场路线和考场位置,准时参加考试。


  (三)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四)“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为主观题科目,应试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五)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六)考试结束两个月后公布成绩,届时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查询成绩。


  附件1.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doc


  附件2.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新旧对应表.doc


2021年甘肃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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