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云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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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师# 导语】®文档大全网从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获悉,《2023年云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现已公布,报名时间:3月28日-4月4日,考试时间:5月27日-28日,更多事宜请参考阅读《考务通知》,官方公告原文如下: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18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2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程实行告知制。根据告知制要求,报考人员须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书》,并承担不实的相关责任。


  本次考试强化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现工作地或户籍地须在云南省区域内,满足其一,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以在云南考区报考。考试管理部门将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严格核查报名材料,严厉打击有组织的跨区域团伙作弊、高科技作弊及*等违规违法行为。


  二、考试时间、科目及地点


  (一)考试时间与科目


  5月27日


  上午:9:00-11:3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下午:14:00-16:3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5月28日


  上午:9:00-11:3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下午: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其余科目为客观题。


  (二)考试地点


  考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报名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3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及部分科目免试条件如下: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级别为“考全科”):


  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2.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3.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4.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二)凡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两个科目(报考级别为“免2科”):


  1.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2.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三)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本规定要求的,也可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参加考试。


  “环境保护相关专业”见附件2,免试条件、工作年限解释见附件3。


  四、报名时间及流程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网上注册、报名、缴费。


  (一)报名时间节点


  1.报名时间:3月28日09:00—4月4日17:00。


  2.缴费时间:3月28日09:00—4月6日17:00。


  (二)报名网址


   网址为: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或zg.cpta.com.cn/examfront(报名登录界面)。


  (三)报名流程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公告,按系统提示选择“云南省”填写报考信息。


  1.网上注册


  之前从未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注册的报考人员,须提前完成注册。已经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注册过的人员无需重新注册,使用原账号登陆报考。注册流程如下:  


  (1)在报名登录界面,点击登录按钮下方“新用户注册”,进入报名协议界面,认真阅读并接受报名协议。 


  (2)阅读“注册须知”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注册信息录入界面,按照要求录入数据,完成后输入验证码,点击“提交”按钮,再次确认个人信息,验证无误后完成注册信息录入。 


  (3)报名系统自动核验报考人员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核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4)上传个人照片,此时上传的照片将直接用于制作资格证书,一经上传完成不得修改。照片文件上传前,要使用“全国资格考试网报平台证件照片审核处理系统”按要求处理(此软件在中国人事考试网首页“工具下载”栏目下载;只有审核工具软件处理生成的照片才能识别上传,使用其它软件处理的照片无法上传至报名系统;已注册考生的非白底照片可继续使用,新注册报考人员须按新规提交白底照片)。


  注册完成后,报考人员须保管好本人的用户名及密码,以防影响报考及后续流程。 


  2.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使用本人注册的账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选择考试项目和报名省市后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流程如下:


  (1)仔细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确定自己符合所有报考条件后进行信息填报。


  (2)报名信息填报,要如实、准确填写本人信息。


   (3)选择是否使用告知方式,如选择不使用或选择使用后撤回,将无法再改回告知方式报名,须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核查地点:昆明市五华区人民中路170号云南人才市场1楼服务大厅,核查时间:3月28日至4月4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咨询电话:0871—63643756。


  现场核查需准备的材料: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云南考区报名诚信书(见附件1);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www.chsi.com.cn)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④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提供免试条件相对应的证明材料。如未接到单独通知的考生,报名期间无需到现场核查。


  (4)核对信息无误后再进行“确认”操作,信息确认后,报考人员将无法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应根据本人报名至考试时稳定居住地就近选择“报名地市”。


  3.网上缴费


  信息确认并通过报名系统自动核验后即可在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缴费前务必再次核对报名信息,缴费确认后所有信息不可修改,已缴费即视为报名成功。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人社发〔2017〕79号)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客观题每人每科61元,主观题每人每科65元。


  4.准考证打印


  5月22日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尽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并认真阅读和知晓《报考须知》,以及本考试相关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考试实施办法中关于考试报名条件的规定。报名时有义务如实提交本人相关信息,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代为。


  2.首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网上报名系统在线核验报考人员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报名系统报名,如有未完成核验的项目,报名时会有相应的提示信息,须待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


  3.已注册的报考人员不需重新注册,但报考前应提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报考人员提交补充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系统报名,如有未完成核验的项目,报名时会有相应的提示信息,须待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


  4.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不通过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期间,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后,上传与本人填报信息一致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电子照片。


  5.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现工作地或户籍地在云南省区域内的人员方可报名参加考试。资格审核部门通过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对报考人员的户籍、社保及工作单位等信息进行核查。发现不符合“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情况的,按虚假处理。 


  6.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制,须进行现场资格核查。现场核查地点:昆明市五华区人民中路170号云南人才市场1楼服务大厅,核查时间:3月28日至4月4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咨询电话:0871—63643756。


  现场核查需准备的材料: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云南考区报名诚信书(见附件1);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④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提供免试条件相对应的证明材料。如未接到单独通知的考生,报名期间无需到现场核。


  7.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核查部门要求办理相关事项的,按报名无效或成绩无效处理。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五、成绩管理、合格人员公示及证书领取


  (一)成绩查询


  报考人员于2023年8月中旬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查询成绩,成绩公布起始时间以该网站公布时间为准。


  (二)成绩管理


  此项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考试成绩达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相应科目考试成绩:


  1.填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的;


  2.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核查的;


  3.无法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相关材料的;


  4.其他按规定不应给予达标认定的。


  (三)公示


  成绩合格、拟取得证书人员将在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hrss.yn.gov.cn/ynrsksw)公示,公示期间集中接受监督举报。同时,还将抽取部分人员进行考后现场资格核查。


  (四)证书领取


  证书领取方式分为邮寄领取和现场领取。公示期满,选择邮寄领取证书的人员自行登录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hrss.yn.gov.cn/ynrsksw)左侧“网上考务”栏目中的“证书办理”按钮,选择证书邮寄。在规定时间内未选择证书邮寄的,由本人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报名点现场领取证书,不得由他人代领。


  六、资格核查


  资格核查贯穿报名、考试、证书办理及执业等全过程,考试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将通过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社保数据比对、现场核查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填报的户籍、学历学位、工作单位等信息进行核查,核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和属地化管理要求。在核查工作中,如需报考人员提供相关材料进行验证的,报考人员须予以配合。报名结束至考试前,核查不通过的,报名无效;考试成绩公布后,核查不通过的,成绩无效;领取资格证书后,经查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属地化管理要求的,证书无效。


  对不实填报、虚假、违规参考等行为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接受“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失信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考试大纲


  202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延用2022年度考试大纲,以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s://www.mee.gov.cn/ywgz/hjyxpj/jsxmhjyxbgsbbzjdgl/gldt/202203/t20220324_972442.shtml)公布为准。


  八、重要提示


  (一)考试所有信息均以官方网站发布的为准,考试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hrss.yn.gov.cn/ynrsksw),网络报名和成绩发布官方网站为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


  (二)做好疫情防控。应试人员应严格按照“乙类乙管”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三)报考人员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四)应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严守考试纪律,自觉诚信参考,严禁*、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


  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应试人员考试中要保护好自己的答卷和答题卡防止被抄袭。


  (五)应试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一致)进入考场。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开考2小时后方可交卷立场。


  (六)应试人员应考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除上述物品外,严禁将各类手表和各种电子、通信、存储设备(如各类手机、电子手环)等与考试无关的资料物品带至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


  (七)应试人员应按规定和要求作答,务必准确、完整填写姓名、准考证号、试卷代码等信息,不按要求和规定作答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八)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详细通信地址等),将作为本考试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各种通知、告知、处理决定等)经本人确认可收悉的送达地址。相关文书发送至送达地址,即视为送达。个人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修改联系方式信息。


  (九)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有关规定,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或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投诉举报电话:0871—63630349、63632444


  投诉举报邮箱:ynrsksw201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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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云南考区报名诚信书


  2.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新旧对应表


  3.关于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有关问题的解释


  原文标题:关于做好202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云南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gxpta.com.cn/contents/265/76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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