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5年,我局信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及市信访局的大大支持下,紧紧围绕“保稳定、促和谐”为主线,加强排查调处、科学预警预测、强化调查研究、狠抓责任落实,坚持信访工作为群众办实事这个核心不动摇,围绕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较好地完成了信访工作任务。我局按照《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做好信访工作的目标考核及重点信访工作督查调研工作,现将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信访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局领导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教育全体职工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改革发展,进一步提高对信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树立“平安信访”的观念,始终把信访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建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局党委书记、副局长、调研员、副调研员为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及各企业负责人为成员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基层信访工作网络,每个企业设有信访员,进一步完善了信访工作责任制,做到专人负责,责任到人。
并与各企业签订了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实行信访首问负责制,确保了各类上级转办件及群众来信、来访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提高了信访工作的质量和工作效率。
二、分清职责,理顺程序,全力做好信访工作。
由局长与各企业签订信访工作责任书,进一步了完善信访工作责任制,建立和完善了领导处理重点信访问题包案机制,“谁主管、谁负责”的归口办理机制,信访工作督查和整体联动机制。规范了各单位的责任范围及办理流程,局接到信访件后,由办公室提交局领导批示,根据职责范围由各科室协同责任单位处理,在规定的期限内书面反馈,同时做好登记。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办结率、回复率、满意率达到100%。
同时将信访工作纳入领导目标责任制和部门岗位目标考核,明确分工,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对因信访工作责任制不落实,工作不利,推委扯皮,发生重大信访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及信访员的工作责任,在年终各类先进评比中一票否决。我局认真做好信访工作排查调处工作,每月按期组织召开信访案件排查调处会议,对近期信访案件进行摸底调查,分析总结,确保信访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检查考核,提高信访工作水平。
我局按照上级信访工作目标考核的总体要求,建立和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层层细化责任,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我们把信访工作纳入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对在工作中造成办理不及时、群众越级信访的依考核标准实行责任追究。对上级部门转办的各类承办单实行部门负责制,严格按要求标准和时限办理,努力提高信访办理质量和工作效率,重点解决和杜绝对信访办理避重化轻、含糊其辞、转而不办,随意答复等问题。
今年,我们采取以会代训等方式对各单位信访人员组织了业务培训,通过学习、培训,提高了信访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质量;还组织开展了信访调查研究活动和人民建议征集工作,鼓励个人在党委政府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上发表宣传介绍及分析研究信访工作的高质量的信息稿件或征集归纳的人民建议,获取稿酬。同时及时完成了信访调研报告及信访报表、材料的撰写及上报工作,信访工作质量和效率有了明显提高。
三是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疑难、复杂信访问题。针对历史遗留问题,面对企业现实状况,分类解决。通过市总工会、社保部门和街道社区在扶贫救济、社会保障、办理提前退休等途径帮助职工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有效的防止了信访事件的发生。在处理信访事件过程中,我们严格遵循信访制度规定“事要解决”的要求,力求从解决问题上下功夫,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今年以来,全系统没有新的信访案件,没有出现集体上访,有力地维护了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
我们在信访维稳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信访局的要求,相差很远,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不能按时上报业务统计报表,信访制度改革任务落实工作相对滞后,究其主要原因是我们没有进京、赴省、到市上访事项及通过网上信访提出信访事项问题而忽略了网上信访等工作的推进落实。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对网上信访的宣传,让群众了解网上信访的功能和作用,积极引导群众通过这一新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将网上信访建设成为粮食局密切联系群众的一条重要途径。
通过多种宣传方式,公布网上信访网址、《网上信访须知》、《网上信访程序》等,大力提高网上信访的知晓度。不断增强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对信访工作的认识,把信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思想上有认识、落实上有措施。
对各科室(单位)接待来访和处理来信情况,加大督办检查力度,继续认真抓好信访和维稳工作,加大《信访条例》的宣传力度,以“信访法治建设年”活动为抓手,以《信访条例》修订实施十周年为契机,按照市委政法及全市信访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加大信访法规政策宣传力度,引导信访人依法理性有序反映诉求,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理念,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信访问题。
进一步推动诉访分离,把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从普通信访渠道中剥离出来,引导到司法渠道解决,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特殊情况特殊处理,真正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解群众所难,通过调解、转办、督办把大量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推动我局信访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