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省丽水龙泉市气象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引进紧缺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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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导语】2023年浙江省丽水龙泉市气象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引进紧缺人才1人。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7月24日下午18:00(逾期将不再受理报名)。©文档大全网现将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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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优化事业单位队伍结构,推动龙泉气象事业发展,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引进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龙泉市气象防灾减灾中心为龙泉市气象局下属公益二类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本次计划引进紧缺人才1名。

  二、引进范围、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引进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4.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需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已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龙泉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7.符合事业单位招聘的其他规定。

  三、引进的组织、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公开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7月24日下午18:00(逾期将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扫描以下二维码进行在线报名:

  在线报名成功后,还需将报名材料用压缩包形式以“姓名+引进单位(引进岗位)”命名于2023年7月24日下午18:00之前发送至引进单位邮箱(邮箱见计划表,逾期将不再受理报名)。只进行在线报名,而不将报名材料发送至引进单位邮箱的视为无效报名。

  需提供的报名材料:符合报名条件者请自行下载并准确填写《2023年龙泉市气象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引进紧缺人才报名表》(见附件、电子版须粘贴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个人简历(PDF格式)、本人身份证(JPG图片格式)、毕业证(JPG图片格式)、学位证(JPG图片格式)、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从学信网下载)。

  (二)资格审查

  引进单位收阅报名材料后进行线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将以电话形式告知初审情况。

  引进岗位计划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在1:6以上的,通过笔试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引进岗位计划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在1:6及以下的,不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入围面试对象在面试前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引进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通讯畅通。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全过程,报考人员填写的报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引进资格。请考生自报名之日起到引进工作结束,确保报名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有更改,及时告知引进单位。

  (三)笔试、面试

  1.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面试对象。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参加笔试视为自动弃权。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通过资格复审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参加面试视为自动弃权。

  (四)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按下列公式合成总成绩:

  1.经笔试和面试合格的: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未经笔试直接面试并合格的:

  总成绩=面试成绩。

  根据总成绩按引进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龙泉市政府网上予以公布。总成绩相同的,经笔试和面试的岗位,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未经笔试直接面试的岗位,则另行组织加试。

  (五)体检、考察

  根据引进计划数1:1的比例,按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体检、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放弃体检、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有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予以公布。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将拟聘用对象在指定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对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本次引进岗位聘用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

  四、其他事项

  1.岗位所列专业由引进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特点进行设置和审核。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由引进单位(主管部门)审查确定。对报考岗位学历、所需专业以及其他要求等信息需要咨询的,请报考人员与引进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见咨询电话)。

  2.学历和学位所对应的专业均需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

  3.引进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4.本次引进工作的有关事项将在相关网站或相关公告栏中发布,请报考人员自行留意。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泉市气象局负责解释。

  咨询、监督电话:

  龙泉市气象局0578-7766500

  中共丽水市气象局党组纪检组纪检三室0578-266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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