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丽水市龙泉市公务员]浙江丽水龙泉市公务员及事业单位2016年选调30名人员公告

副标题:浙江丽水龙泉市公务员及事业单位2016年选调30名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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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调单位及职位

本次公开选调的具体单位性质及职位要求详见附件《2016年龙泉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1.报考“公务员(含参公)职位”为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工作经历,并在现工作单位工作满3年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公人员);

2.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为具有3年以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并在现工作单位工作满3年的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类拨款性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方可报考;

3.“面向全市”职位选调范围指我市除教育、卫计系统工作人员外,其他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可按其身份性质进行报名;“面向部门”职位选调范围指除教育卫计系统和乡镇(街道)外,其他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可按其身份性质进行报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2.面向全市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职位,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1970年8月22日后出生),面向部门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职位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22日后出生);

3.工作表现突出,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及以上(含试用期不定等次);

4.身体健康。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委培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本次公开选调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任职年限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6年8月22日。报考职位对报名范围及条件的特殊要求详见计划表。

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地点为:龙泉市就业管理服务局三楼(中山路检察院对面)。

报名时间:8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填写《龙泉市公开选调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初审并签署同意意见加盖公章后,持报名表、本人毕业证书、身份证、工作经历情况证明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片免冠1寸正照2张到报名地点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转任(调动)资格。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不足选调计划3倍的,由组织人事部门商选调单位研究决定是否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对取消选调计划的有关报考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二)领取准考证。经审核符合公开选调对象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于2016年8月24日下午15:00—18:00到龙泉市就业管理服务局三楼(中山路检察院对面)领取笔试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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