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年级# 导语】美文(belles-lettres),《法汉词典》译为“纯文学”,法文《拉鲁斯普通名词大词典》中的定义是:“文学、修辞、诗歌艺术的总体,”修辞和诗歌也可以由“文学”来概括。以下是©文档大全网整理的相关资料,望对您有所帮助。
【篇一】
我整理完一切关了门自言自语道,“又一天啊,老婆孩子该热炕头了”。这时妻子喊上了,“孩他爹快点饭熟了就等你了”。老婆端上了热气腾腾的饺子,孩子心急的吃上了,看见我嘻嘻的笑着说,“爸爸今天的饺子太好吃了,你不快点我们全都吃了”。看着我那两个如花似玉的一双儿女,听着那蜜一样的话语,用手摸了摸头说,“爱吃就多吃点,吃的饱饱的,爸爸看见你们大口的吃高兴”。“快吃吧今晚的饺子多得很,瞧你把两个娃宠的吃饭都不知等你了”。妻子一边洗手一边不住的说着,“你们两个洗手没?慢点吃,叫你爸给你两个到点醋,以免腻得慌,妹妹吃韭菜的,哥哥吃肉的,你就不管了”。“快来吧老婆就差你了”,我冲爱人喊着。“是啊妈妈快点不然全叫爸爸吃了”,此时孩子也来凑热闹。
我们一家四口其乐融融的吃着饺子,有一句无一句的说着白天的琐事。突然外面传来急促的敲门声,“这是谁呀,去看看”妻子说。我放下碗筷,嘴里说着“来了来了别敲了”。打开门一看外面站着一个五十多岁的妇女,仔细一看这不是村里的王二婶么。没等我开口,王二婶气喘吁吁的说,“大侄子你看见我家的小剑没?”“没有啊婶,今天一整天都没有见小健在马路上玩了”。“这孩子不知上哪玩去了,真叫我担心,大侄子一会看看你家监控有没有我家的小剑我先走了”。王二婶擦着额头的汗水气喘吁吁的说着。
看着王二婶消失在黑夜中的背影,那个小剑的身影和关于他的往事又浮现在我的眼前。小剑只是他父母对他的昵称,其实它并不小了,和我岁数一样大三十几岁的人了。小剑是个弱智的孩子,小时候就比我们同龄人个子高大,但是行动却很迟缓,而且还很语痴,上学的时候没少受我们欺负和戏弄。傻大个,脏孩子,笨孩子,剑那时有很多昵称,小剑有时都忘了自己的真实姓名。记得有一次剑被我给绊倒了,头皮蹭破了流了好多血。剑哭着喊着说,“你等着我告诉我妈去”。此时我吓坏了,一溜烟的跑回家去,想躲过自己闯下的祸事。可是没过多久健的母亲领着他的小剑敲开了我家的门,剑依偎在她母亲的身后,磕磕巴巴的说落着我对他的恶行。母亲一听就知道是自己的孩子不对,赶紧满面赔笑,给二婶说了一大箩筐的好话,还不忍得看了看小健的头,狠狠地踹了我两脚。二审见状赶紧拽开母亲,一边说“别打了,还是孩子么不懂事,只是告诉你一下,以后别叫你儿子欺负我家剑了”。说完领着她的小剑回家了。母亲严肃对我说,“往后不许欺负小剑了,你是娘的娃,剑也是他娘的娃,他娘的心肝,你没看见他娘心疼的眼含泪水么”。
那时的年少我未察觉剑母亲的表情,只是畏惧母亲的话语,和畏惧健的母亲,从那以后不敢再欺负小剑了,而且还时常打抱不平把别人对建的恶行告诉健的母亲,那时候还很得意。时光流转岁月匆匆,不知不觉中我已告别了孩提,少年,步入了而立之年,有了妻子儿女,而我那儿时的伙伴剑,陪走了一波又一波的朋友,剑依然是个老顽童是个不老翁,任岁月的刀如何犀利,似乎也奈何不了他。依然剑还是那么说话语痴,一身脏兮兮的,身上还散发着难闻的气味,身边还是围着一群孩子,对她嬉笑打闹着,小剑还是显得那么高大,那么显眼,还是被欺负的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跑回家告诉他娘。只是二婶和他的剑比起来苍老的很多,鬓角丝丝白发在风中阳光下显得那么刺眼,脸上被岁月之刀镌刻了道道年轮,此时的步伐已没有往昔那么轻盈飞快了。可是剑还是一如既往的跟在母亲的身后,一前一后的走着,还是一如既往的拉着剑的手,依然擦拭剑额头的汗水,依然细心掸去剑身上的尘土,依然去别人家为剑抱怨屈。但也有些变化是年少时不能察觉的,亲身感觉到了二婶在剑受委屈伤痕累累时的那刻,眼圈的红晕,和内心的疼惜,还有就是此时的剑比二婶高了很多,二婶拽着他似乎吃力很多……·
当剑在街上把刚刚母亲给买的好吃的送到母亲嘴边,瞬间随之而来是剑憨憨的笑,此时婶总是略有吃力的摸摸剑的头,满脸都是笑容,笑得那么真笑得那么甜。感觉剑在婶的内心处是那么美,那么俊,那么孝顺,那么乖巧,没有一丝残缺之感。因为剑是娘身上掉下的肉,是她永远长不大的儿,她愿意用一生去呵护自己的剑,不让外界的风风雨雨伤及一根毫发……
当婶老去步履蹒跚的时候,我想那时的二婶会无力在领着她的剑,会拽着剑的衣袖,维护保护她的剑。再后来可能就是独倚门前,老眼昏花的望着远处,心里焦急的盼着外出玩耍的小剑快快回家,因为他早早做好了剑最爱吃的米饭炖肉……
花开一季草木一秋,时光总是那么悄无声息的流走着,转眼间由儿时到少年,再到而立之年,即将奔入中年,一路走来感觉是如此匆匆,很多人,很多事,很多情,都依依和自己告别,慢慢的淡出自己的记忆,淡出自己的心怀,无处寻觅。而不变随身左右的就是母亲对自己的牵挂和惦念,她不会因岁月的斑驳而褪色,不会因你的荣辱而增减,不会因为你的距离而疏远,纵使千山万水在他心中也是咫尺之遥,没有离开母亲心中的那个城池半步。为儿子,守住这个城池,任岁月流转人世沧桑,外面的风风雨雨都不会侵蚀打破那座城池,愿意一辈子守住城池中的一草一木,让回家的孩子处处随时都能嗅到家的味道,看到家中从未改变变的样子,感受到散满每个角落浓浓的母爱,用她的一生去痴守去维护去等待……
当她老了,当她步履蹒跚了,当她吃饭掉米粒,当她口里不时流着口水,当她为一句话而不停说着的时候。我们能否像王二婶婶那样,牵着母亲那双枯瘦的手一前一后慢慢的走着,为她夹着那炖肉,把掉下的米粒放在自己的嘴里,用自己洁白手帕不时的擦拭她那干瘪嘴角的口水,不厌其烦的回答着母亲一成不变的话语,看着自己的母亲会心的一笑,发自内心。心里是否真的感到母亲是那么可爱,那么亲切,相看两不厌……
【篇二】
寒风把大地泛起了皱纹,像春姑娘的呼唤。
夜宿是郊外的山庄,明月早早地爬上了城市的高墙。
晚饭时间,同事不约而同地有说有笑的涌进餐厅。餐厅不很大,一下子塞进三十多号人,顿时大厅过道显得拥挤,就连跑堂送茶的服务员都得侧着身子。站着坐着,抽着谈着都有。餐厅服务员端上早已备好的菜肴。玻璃杯在餐桌上发出叮叮当当的声响,筷子和汤勺在盘子里*。高朋满座的餐厅,真是好热闹。喝酒谈论着沿途车窗外的景色,吃菜道出地方菜肴特有的特色。
一阵哗然袭来,餐桌前纷纷端起酒杯,脸上洋溢着喜悦。杯子在欢声笑语中绕行,餐厅里的气氛更加浓郁。原本堆积在心田的尘埃化着酒汁融进杯,抬手仰脖毫不犹豫地喝下咽进肚里,让它变成遗忘。然而,酒液在嘴里徘徊,似乎还想追回与留连。
用完餐。健身房灯火通明,像特意等着我们到来。我们一拍即合,高兴地朝健身房走去。硕大的室内场馆,有了我们加入顿时沸腾。于是陆续脱去外套,弯腰勒紧鞋带,抓上球拍转身上场。我心里也涌着*,都很久没握过拍,抓在手里的球拍似乎变得陌生,不知握住球拍那个部位才能做到得心应手。都轮换上阵,汗水洒在这没有赛季的竟技场上。
清晨的山庄,少了欢乐的气息。池塘边的垂柳,路旁的樟树摆着乏力的枝条。旅店静悄悄的,度假参观的全都猫在被窝里。
我起了个大早,围着山庄的池塘遛着弯听着音乐,似乎很惬意。太阳吐出万般的金辉。不远处的餐厅不见炊烟,似乎早餐还得等待。
大巴车停在木兰山顶。深蓝的天空宛如一汪碧绿的清潭。清潭里波纹荡漾,携带没有瑕疵的阳光。几片羽毛似的白云聚守,又渐渐地舒展。
从导游标牌上看到,木兰山自佛教和道教于一山。整座山建了七宫八观三十六殿,浓缩了道教和佛教的精华。
远眺山梁上那架山梯。爬行在山梯上游客如同蚂蚁,笨拙缓慢。他们走三步歇两歩,可见木兰山峻险陡峭。山梯两侧别致的宫殿灰头土脸的,冬季木兰山游人稀少,先前葱郁茂密的森林,随着草木一秋山野尽显荒凉。
我跟随人群沿着山脚拾级而上。石阶两侧宫殿里供奉着各种叫法的神灵。她们对前来朝拜的信徒,有笑脸又有肃穆。
胖纸对大山的神灵很真诚,只见他跨进门槛屈膝便是磕头跪拜,而且是头手并用。他算是个虔诚的信徒,无论走进哪里的寺庙,总能瞧见他叩头跪拜的身影。肚大腰园的胖纸,很不适合爬山。爬山理应是消耗脂肪的运动,可他却是望而却步,又恋恋不舍的。不知不觉没了胖纸的踪影,身边又少了小叶。或许是他们在佛像跟前祈祷忘了时间?
我东楚西瞧地满地转悠,沿着佛教的山门攀到第一百二十八步台阶,这里便是南天门,是佛教和道教的分水岭。站在南天门下,只有一步之遥就是道教圣地。佛教与道教各有特色。佛家红墙碧瓦作寺院,大雄宝殿与观音左右对称排开,佛像宁静安详;而道家宅子雕龙画凤的,建在险竣的山峁和路旁,或是山寨林里,像是道教领域的险奇虚幻。
道教圣地隐藏着巾帼英雄花木兰的宝殿。我曲膝跨进殿堂,一尊高大的铠甲塑像摆在殿堂正中央。花木兰手握战刀,两眼平视远方。她岿然不动的英雄气慨,诠释着这位女中豪杰的果敢。身着官袍和裙衩的塑像摆在两侧,姿态栩栩如生。宝殿里有两个僧人,就在我走上前叩头跪拜时,僧人随即敲起了叮当的铜器,嘴里念着佛经。
见我礼完起身,僧人走上前为我讲述花木兰的生平。唧唧复唧唧,木兰当户织。不闻机杼声,惟闻女叹息……悬挂一侧的木兰诗,唤起儿时教室里诵读声。耳熟能详的木兰诗,让我又想起曾看过的电影《傲蕾一兰》。傲蕾一兰和花木兰她们不须红眉,为了民族毅然报国充军。她们的爱国主义精神,后人世代铭记在心。
登上返程的大巴,忽然想起僧人的话:“木兰山此前叫建明山,在明万历三十七年也就是公元1609年,当地人为纪念葬于山北的花木兰而更名。
【篇三】
人心浮躁的年代,能够让人心情平静下来的事物,除了镇静剂,恐怕就只有书了。
看书的时候,院子里的蔷薇正开着,小小的一朵,开得浓艳,每一朵都像是一本打开的书。
一盏茶,是陈年的普洱,浑厚醇香。这样的茶好比古书,有力道,一个经由眼睛,一个经由喉咙,直入人心,经由灵魂的烟囱,跑到头脑的天空里去,氤氲出一片诗意。
人生是需要一些禅意的。这份禅意,和两个“斋”字有关。
一是经常吃一些斋饭,素食养心亦养身,可以定期给身体排毒。一个好身体,总能给生命带来无数种美妙的可能。
二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给自己建一座书斋。劳伦斯·戈德斯通:“一点点建立起自己的书斋确实是一个美妙的爱好,我把自己一生大部分时间献给了这个乐趣,我每天读一小时左右的书,做什么事情也赶不上读经典。有了我的藏书,就好像历某些最伟大的人物和我共居一室。”
赵匡胤都说,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他人可以没有,但书倒是不可没有。与书同居,书能涵养人的灵气,也能给人带来书卷香。
闭门即是深山——是所有读书人的精神状态。
读书的人是要做“宅男宅女”的,内心的风波不止,书中的精气自然吸收不到脑海里去,尤其是在盛夏,市声喧嚣,夏虫嘶鸣,人心浮动,何来静谧的心灵?这时候,端起一本书,无需红袖添香,无需殿宇华堂,安守在简谱的书斋里,一朵文竹淡然地生长着,极目四行,或诵或念或默,书中自有箴言跳出来,与我们劈面相约。
闭门只为书卷香,书香多情似故人。我一直觉得,读书的境界是“与一本书促膝而谈”,无需仰视,也无需俯视,以平视的角度,平实的方式,对待一本书,这样得到的知识是知己般的,也最能入脑入心。
有人说,书能洗心。是的,繁芜的世事让人心蒙尘,书就是拂尘,渐渐扫除人心的灰尘,质本洁来还洁去,这就是书籍的功用。皖籍学者汪军先生有这样一段话:“大抵上人生同时朝两个方向行进,且并行不悖,一是*和业力牵引的,走向老年及肉身的毁坏;一是心灵牵引的,走向童年及初心的苏醒。”我觉得,后者就是书籍所能引领的。
眼下这个时代,太多的人都想着“走出去”,可是,走出去以后,莫要忘了“走回来”,依偎在书卷身边,做一个灵魂有香气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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