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补充我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空缺,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经研究决定,计划招聘34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具有非农业户口。农业户口的人员可以报考,但须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取得非农业户口,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违约处理;
3、具有胜任卫生工作所需的知识水平和专业技能;
4、非津生源需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
5、年龄要求:
博士研究生应在40周岁以下(1976年7月5日及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应在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5日及以后出生);
本科及以下考生应在30周岁以下(1986年7月5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者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5日及以后出生);
如招聘计划中有年龄要求的,则按照招聘计划要求执行;
6、身心健康,五官端正,讲普通话;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公开招聘中被招聘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在禁考期内的(禁考期参照公务员招考的有关规定);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或现役军人;
6、在职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公告于2017年6月26日至2017年7月4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www.tjtalents.com.cn)、天津卫生人才网(www.tjwsrc.com)和东丽政务网(www.dlnet.gov.cn)发布。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笔试缴费及笔试准考证下载均在天津卫生人才网上进行。
报名网址:www.tjwsrc.com
报名时间:2017年7月5日8:30至2017年7月9日16:30
笔试缴费时间:2017年7月5日8:30至2017年7月10日16:30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后48小时之内在报名网上给予答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每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经研究可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岗位调减或取消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17年7月12日8:00至11:30。
笔试考务费每人45元。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报考相应学科的专业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17年7月19日9:00至2017年7月21日16:00。
笔试时间:2017年7月22日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考生可于2017年8月2日通过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考生需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1.报名登记表(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2.本人身份证;3.户口本;4.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证件(如护理资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等)。以上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份)。
资格复审提交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的,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者取消进入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者现场发放面试准考证。
资格复审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当天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的总成绩排序,以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如果出现报考人员总成绩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取面试成绩高者;如果再出现总成绩一致者,采取增加计算面试成绩小数位数的方法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笔试、面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一周之内通过报名网站公布。
(三)体检、考察
1、体检
考生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初检结论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每个考察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认定不宜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不予聘用。
3、当上述环节出现岗位空缺时,可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无合适人选岗位可空缺。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天津卫生人才网(www.tjwsrc.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备案并按照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工资及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相关政策享受工资及福利待遇,其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给予一次性安家费资助3万元;2017届“985”院校、“211”医学类院校的本科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安家费资助3万元;2017届“985”、“211”院校的硕士研究生,给予一次性安家费资助4万元;2017届“985”、“211”院校的博士研究生,给予一次性安家费资助5万元。
五、相关说明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发﹝2016﹞85号)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84375342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84376638
附:天津市东丽区2017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东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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