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深圳市教育局正式印发《深圳市2017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与往年相比,2017年体育中考将增加100米游泳(不限泳姿)作为选考科目。
考生可用任何泳姿游完成考试
记者在《方案》中看到,《方案》对100米游泳的场地器材做出了规定:考试场地为室外或室内50米标准游泳池,根据参加考试的人数分为若干泳道,泳道之间用泳道线标记,配电子计时设备或秒表、发令枪,考点全覆盖视频监控系统。每条泳道配置1-2名裁判员。每考点设置2名医护人员,1名监察人员。每条泳道配置1名救生员,全场配置2-3名流动救生员。
《方案》要求,考试时考生须穿着不透明泳装并佩戴泳帽,可选择佩戴泳镜,禁止携带游泳辅助设备(如手蹼、脚蹼、泳圈等)进入考点。考生在泳池出发端水中出发,出发前保持身体触壁并处于静止状态,听到“出发”信号后蹬离池壁开始游进。出发15米后身体必须有一部分露出水面,考生须在规定泳道保持连续游进,途中不得脚踩池底、扒扶池壁或水线。转身时允许身体任何部位在水上或水下触及池壁,用脚蹬离池壁继续游进,转身动作须连贯,不得停顿。游至终点时,身体任一部位触及池壁即为完成考试。考试时当场报出成绩并予以登记。考试中出现以下三种犯规情况之一,成绩无效:游进和转身时身体任一部分触及池底;游进和转身时扒扶池壁或水线;越过水线或妨碍他人。要注意的是,考试不限泳姿,考生可用任何泳姿游完全程。
《方案》还公布了游泳项目的评分标准。男子在1分20秒之内、女子在1分29秒内游完100米全程,即可获得100分满分。男子在3分08秒之内、女子在3分15秒内游完100米全程得60分。
市教育招考部门介绍,为推进落实《深圳市中小学体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提升全市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培养学生终身锻炼的意识和技能,并从校园安全角度出发,提高学生的防溺水自救能力,同时为推动游泳教学和学校体育场馆的规划与建设,市教育招考部门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今年体育中考增加了100米游泳(不限泳姿)作为选考科目,这也是深圳市自2015年实施现行体育中考政策以来,所采取的稳步推进中考改革举措。
参加中长跑的考生不再需要提供心电图
调整后,今年体育中考仍采用“1+1”方式,即1个必考科目加1个选考科目。必考科目包括200米跑、女子800米和男子1000米中长跑,考生可在200米跑和中长跑中自行选择一项作为必考科目;选考科目由考生在女子800米跑、男子1000米跑、立定跳远、女子一分钟仰卧起坐、男子引体向上、投掷实心球、一分钟跳绳、篮球半场来回运球上篮和100米游泳等7个项目中任选一个进行测试。选择中长跑为必考科目的学生,不能再选择中长跑为选考科目。体育中考最终成绩取必考科目和选考科目两科考试成绩得分的平均分,平均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并按0.3的权重计入考生中考总成绩。今年体育中考将安排在5月进行,具体时间以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发布的通知为准。
要注意的是,往年参加中长跑项目的考生都需要提供心电图,今年为方便考生及家长,深圳市取消了中长跑考生进行心电图检测的强制性要求。但仍规定“凡有家族病史、先天性心脏病或其它健康问题的学生,须由其家长带学生到医院进行体检,以确保有健康的身体参加体育考试。患有皮肤病、传染性疾病的考生不得报考游泳项目。不经常参加中长跑、游泳项目锻炼的考生需慎重报考相应项目”。
市教育局表示,为更好强化学生终身锻炼的意识和能力,促进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提升,今后市教育局还将逐步增加体育考试成绩占中考总成绩的比重,改革体育中考内容和方法,注重过程性考核和评价,将学生参与平时体育课和校园体育活动以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等情况按一定比例纳入中考体育总分。同时,扩大选考范围,合理设置考试科目,克服体育课应试现象也是今后体育中考方案的制定和改革方向。具体考试方案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前向学生及家长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