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招聘# 导语】2021年5月四川西华师范大学招聘非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和教辅人员16人,报名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9:00至5月19日17:00。©文档大全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非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和教辅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不受普通高等教育限制)、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完全符合《西华师范大学2021年5月公开招聘非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和教辅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见附件)条件要求的人员。2021年8月1日及之后毕业的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本次招聘人员类别均为事业编制外聘用A类人员,实行合同管理,待遇按照《西华师范大学事业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https://hrd.cwnu.edu.cn/info/1030/3044.htm)执行。已在西华师范大学工作的在编、事业编制外聘用A类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要求和“专业条件要求”分别相符。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二、报名及缴费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西华师范大学公招报名系统(以下简称“公招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s://rscg.cwnu.edu.cn/),报名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9:00至5月19日17∶00。考生在非报名时间填报的信息一律无效,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缴费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缴纳考试费50元。请考生于2021年5月17日9:00-5月19日17:30登录西华师范大学缴费网站(https://wxsf.cwnu.edu.cn/xysf/publish/)按系统提示进行缴费,或关注“西华师范大学计财处”微信公众号进行缴费。
未按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未缴费,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为现场资格审查。
完成报名、缴费的人员于2021年5月20日9:00-17:00期间在西华师范大学华凤校区行政办公楼313室带上以下材料办理考试资格审查手续: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21年应届毕业生参加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的学籍管理部门或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证明中的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的专业设置完全一致。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西华师范大学将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符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栏表》的其他要求。
四、岗位调整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及工作需要,本次公开招聘的开考比例(缴费的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
招聘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由西华师范大学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西华师范大学于2021年5月21日在西华师范大学网站上向社会公布,涉及取消岗位的考生于2021年6月1日前与西华师范大学人事处师资科(0817-2568025)联系退费。
五、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于5月21日登录公招报名系统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六、考试
(一)笔试
岗位编码A01—A11岗位考生参加综合知识笔试。
岗位编码A12岗位考生不参加笔试。
综合知识笔试定于2021年5月22日在西华师范大学华凤校区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缺考考生视作放弃应聘资格,不再进入面试环节;综合知识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视作笔试不合格,不再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
岗位编码A01-A11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岗位编码A12岗位采用综合面试方式。
岗位编码A01-A11岗位面试入围比例为3:1,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岗位编码A12岗位若符合开考要求,资格审查合格者全部入围面试。
面试定于2021年5月23日在西华师范大学华凤校区举行(具体人员、面试时间、面试地点等详见西华师范大学网站通知)。面试缺考考生视作放弃应聘资格,不予录用;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报考者,视作不合格,不予录用。
(三)成绩计算方式
岗位编码A01-A11岗位的总成绩=综合知识笔试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60%。
岗位编码A12岗位的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四)成绩公布
考试结束后,由西华师范大学于3个工作日内在西华师范大学网站上公布总成绩。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总成绩,由西华师范大学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另行通知加试来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西华师范大学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公告。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西华师范大学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确定规则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合格者由西华师范大学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西华师范大学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西华师范大学将通知公示无异议人员报到,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逾期不能按要求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与监督
学校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考生咨询和社会监督。严格按照本公告的程序开展公开考试招聘相关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构监督。对公开考试招聘过程中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生考试、聘用资格,严肃处理相关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西华师范大学在学校网站通知。因考生原因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试、体检、递补、聘用等情形,责任由考生自负。
2.请考生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3.本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0817-2568025(西华师范大学人事处)
监督电话:0817-2568600(西华师范大学纪委办、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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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华师范大学公开招聘非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和教辅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pdf
西华师范大学
2021年4月30日
2021年5月四川西华师范大学招聘非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和教辅人员公告【16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