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西华师范大学艺体分数线,2017四川西华师范大学招聘艺体专业和外语小语种专业专任教师公告

副标题:2017四川西华师范大学招聘艺体专业和外语小语种专业专任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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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学校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艺体专业(硕士)和外语小语种专业(硕士)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社会招聘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限制)、硕士学位,并完全符合《西华师范大学2017年直接考核招聘艺体专业(硕士)和外语小语种专业(硕士)专任教师计划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专任教师计划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2017年8月1日及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招聘范围。艺体和外语小语种专业博士研究生不属于此次招聘范围,但这类人员可应聘我校直接考核招聘博士专任教师岗位,具体应聘方式可参见西华师范大学校园网主页“2017年教师招聘”栏目。


二、报考基本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专任教师计划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两栏的要求分别相符。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岗位详见《专任教师计划表》,招聘名额共计28名。


四、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邮件报名方式。即日起,请符合报考条件和要求的应聘者将以下报名材料(所有材料压缩成一个文件夹)发送到指定的报名邮箱报名,材料文件夹名称和邮件名称均为“招聘岗位名称+姓名+岗位编码”,报名邮箱为:xhsdrsc@163.com,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30日18:00,以邮箱收到时间为准。


1、个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2、职称证书扫描件。


3、毕业生的相关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2017年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如暂未获得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需提供在读学校的学生证、学校研究生院(研究生处)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情况证明的扫描件。


暂未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于2017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西华师范大学在任一环节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符合报名其它要求的相应成果扫描件(根据招聘岗位的“其他要求”条件提供,其他无关证书不需提供)。


5、应聘简历。


6、考生基本信息表(详见附件2)


因缺少上述证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招聘学院组成资格审查小组,于2017年6月8日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者,由学校人事处电话通知报考者于2017年6月13日至6月14日到西华师范大学人事处师资科(华凤校区办公大楼313办公室)进行报名确认并参加考核。


报名确认时请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职称证书、毕业生的相关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学校研究生院(研究生处)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情况(暂未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需提供)、符合报名其它要求的相应成果的原件,应聘简历1份,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现场报名确认合格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的岗位方可开考,否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或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


(三)考核


1、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分为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其中,外国语学院、公共外语学院、新闻传播学院专任教师岗位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为高校教师教育综合知识测试,笔试范围为教育学、教育理学、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高等教育法规等相关知识;其它艺体类专任教师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笔试时间为2017年6月17日,专业技能测试时间为2017年6月16日、17日,面试时间为2017年6月18日。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地点及考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的内容根据所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自行拟定,时间为15至20分钟。


各岗位按面试人数与招聘名额3:1的比例,由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与参加面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参加面试。


如因缺考或面试前任一环节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等原因,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如果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2、成绩计算


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各为100分,其中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面试占40%。


3、总成绩结果公布


考核总成绩结果将在2017年6月20日前在西华师范大学校园网主页上公布。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西华师范大学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西华师范大学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西华师范大学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六、公示


考试、体检合格者由西华师范大学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西华师范大学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报送省教育厅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学校、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总成绩、排名,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省教育厅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七、其它事宜


本公告中未涉及事宜按西华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相关规定执行,由西华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1-2.zip


附件1:《西华师范大学2017年直接考核招聘艺体专业(硕士)和外语小语种专业(硕士)专任教师计划表》


附件2:考生基本信息表


西华师范大学


2017年5月17日


 

2017四川西华师范大学招聘艺体专业和外语小语种专业专任教师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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