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甘肃房地产估价师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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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评估师考试# #2023年甘肃房地产估价师报考条件#】®文档大全网从甘肃人事考试网了解到,《2023年甘肃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通知》现已公布,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在10月7日-13日进行网上报名,2023年甘肃房地产估价师报考条件如下:



  (一)考试报名条件


  具备下列报名条件的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


  (二)免科条件


  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房规〔2021〕3号)文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予部分科目考试(免一科):


  1.2021年10月之前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只参加《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2.2021年10月之前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试《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只参加《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换领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证书。


  (三)往年保留成绩衔接


  鉴于甘肃考区2021年、2022年未正常开考,2020年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考试部分科目合格成绩,且未去其他考区报考的考生,其保留成绩按照下表对应关系转换至新科目,该科目保留成绩有效期仍按2年一个周期进行管理,即有效期至2023年度。《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任意1科有保留成绩的,均对应至《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此外,2020年有保留成绩的考生,若申请免试《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则保留成绩失效,需报考《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三个科目。



  (四)告知要求


  1.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制。在报名时选择告知制的报考人员对本人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以及符合报考条件作出,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在报名时未选择告知制或者不适用告知制的报考人员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考试管理机构将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的相关要求,对所有报考人员实施全程社会监督,严格核查报名材料,加强对虚假的惩戒。


  3.若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4.对虚假的处理:


  (1)给予考试报名无效、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且不退还已缴费用。


  (2)报考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失信人员将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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