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导语】调研报告是整个调查工作,包括计划、实施、收集、整理等一系列过程的总结,是调查研究人员劳动与智慧的结晶,也是客户需要的最重要的书面结果之一。以下是©文档大全网整理的机构编制管理调研报告,欢迎阅读!
【篇一】机构编制管理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全区中小学校共设置机构55个。按机构类别分,职教中心1个(含浏河初级中学),成教中心1个,初级中学12个(其中有2个含完全中小学),小学40个;按机构区域分,城区11个,乡镇44个,其中栗溪镇2个,马河镇4个,仙居乡5个,石桥驿镇7个,子陵镇10个,漳河镇10个,牌楼镇6个。
(二)编制配置情况。全区中小学校共配置全额事业编制2252名。按机构类别分,职教中心190名,成教中心15名,高级中学210名,初级中学784名,小学1053名;按机构区域分,城区969名,乡镇1283名,其中栗溪镇128名,马河镇68名,仙居乡176名,石桥驿镇224名,子陵镇250名,漳河镇268名,牌楼镇169名。
(三)实有人员情况。全区中小学校共有教职员工2264人。按机构类别分,职教中心159人,成教中心14人,高级中学188人,初级中学829人,小学1074人;按机构区域分,城区923人,乡镇1341人,其中栗溪镇147人,马河镇75人,仙居乡170人,石桥驿镇235人,子陵镇295人,漳河镇300人,牌楼镇154人。全区2264名中小学校教职员工中,在编在岗1867人,在编不在岗397人。全区1867名在编在岗教职员工中,教师1662人,后勤183人,教育总支专职22人;全区397名在编不在岗教职员工中,调往市直学校或市直其它单位18人,勤工俭学或自谋职业51人,借调或借用9人,乡镇进城区73人(已批办手续42人,未批办手续31人),乡镇之间异动105人,病假25人,进修学习11人,支教14人,退休85人,去逝6人。另全区中小学校自聘教职员工406人,其中城区305人,乡镇101人。
(四)领导职数情况。全区中小学共核定领导职数180名,其中校长58名,副校长100名,其他职数22名。按机构类别分,职教中心6名,成教中心3名,高级中学7名,初级中学52名,小学112名;按机构区域分,城区51名,乡镇129名,其中栗溪镇11名,马河镇11名,仙居乡15名,石桥驿镇22名,子陵镇25名,漳河镇28名,牌楼镇17名。全区中小学校共实配领导职数140名(红旗小学等4所学校还未全部到位),其中校长55名,副校长43名,其他职数42名。按机构性质分,职教中心6名,成教中心2名,高级中学5名,初级中学47名,小学80名;按机构区域分,城区46名,乡镇94名,其中栗溪镇6名,马河镇6名,仙居乡10名,石桥驿镇16名,子陵镇23名,漳河镇20名,牌楼镇13名。
(五)学生人数情况。全区中小学校20XX至20XX学年度共有在校学生30826人。按机构类别分,职教中心2258人,高级中学3393人,初级中学9658人,小学15517人;按机构区域分,城区15426人,乡镇学校15400人,其中栗溪镇1169人,马河镇776人,仙居乡2363人,石桥驿镇2500人,子陵镇3310人,漳河镇2941人,牌楼镇1971人。全区中小学校20XX至2008学年度共有在校学生30084人。按机构类别分,职教中心2070人,高级中学3309人,初级中学9885人,小学14820人;按机构区域分,城区15705人,乡镇14379人,其中栗溪镇1300人,马河镇726人,仙居乡2222人,石桥驿镇2393人,子陵镇3090人,漳河镇2713人,牌楼镇1935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们在监督检查的过程中,发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矛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学校设置不尽合理。石桥驿镇共有初级中学生1048人,略少于栗溪镇和仙居乡,更少于漳河镇和子陵镇,全镇设置初级中学3所,其中盐池集镇2所,石桥驿集镇1年,且石桥驿中学仅有学生197人。仙居乡集镇东南有中心小学,集镇西北有三泉小学,两所小学相距不足1公里,且三泉小学仅有学生108人。安团集镇分别设置了安团实验学校和安河小学,两校相距仅500米,且安河小学仅有学生66人。同时,教育系统机构整合不按机构编制部门批复操作,如区职教中心属一校三区的教育模式,实际操作中仍按原有三个学校独立运行;乡镇已不再设置成校,但全区7个乡镇除栗溪、马河、仙居之外,其它乡镇仍设有成校,且配备了一定数量的教师无事可做;在20XX年乡镇事业单位改革中,区委、区政府已行文撤销了乡镇教育组,但事实上乡镇教育组仍隐形存在,只是改了名称叫教育总支,人员单独配置,平均每个乡镇有3人之多,其中漳河还单独办公。学校的合并不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复或备案,如辙销姚河初级中学,将教师和学生并入栗溪实验学校;撤销石桥驿新集小学,将教师和学生分别并入石桥驿小学、永盛小学;撤销漳河新集小学,将教师和学生分别并入相近的学校,都没有报机构编制部门审批或备案。
(二)教师调动手续不全。在检查中我们发现,乡镇学校之间教师调动没有统一的手续,教育局某个人打个电话或乡镇教育干事口头发个话,一名教师就可以从这所学校调到那所学校,既无教师调动函,又无教师调配表。从20XX年4月至20XX年10月,全区中小学校调动教师178人,其中乡镇学校之间调动105人,乡镇进城区73人。178名调动的教师中,办理了调动手续的仅有43人。随意调动教师导致了三个方面的弊瑞,一是教师调动手续不合规,不利于教师的管理;二是部分教师到处自找关系,想方设法从山区调到城区或郊区;三是山区学校到处出现教师短缺现象,如栗溪镇近三年不仅未增加一名教师,反而从栗溪实验学校调出教师40多人,出现了英语、语文和小学科缺专业老师的现象。
(三)吃空饷现象较严重。虽然我们在这次监督检查工作中困难重重,乡镇学校也设置了许多障碍,但是我们通过多个方面的了解和座谈,特别是走访从乡镇学校调入城区学校和区直部门的工作人员,查出了部分学校吃空饷人员名单。这些教师有的离开工作岗位近20年;有的前些年离开了工作岗位现又回到了学校任教。有的在外经商;有的在市里或省外学校任教。有的走时将工资存折留在学校,财政工资由学校支配或补贴聘请老师及其它开支费用;有的既领有财政工资又领有聘用单位报酬。经不完全统计,全区中小学校有吃空饷教师47人,其中城区学校6人,乡镇学校41人(栗溪镇6人,马河镇5人,仙居乡1人,石桥驿镇9人,子陵镇8人,漳河镇9人,牌楼镇3人)。教师去逝仍在领工资的1人(漳河镇)。教师早已离开原工作岗位,财政工资已停发,人事编制关系仍保留在学校的23人。
(四)教师年龄普遍偏大。教师年龄配备不合理是我们此次检查中各学校竞相反映的突出问题,全区中小学校教师平均年龄已超过40岁,一些学校教师平均年龄更大。如石桥驿镇新集小学共有教师8人,其中男教师7人,女教师1人,除女教师47岁外,所有男教师均超过50岁,全校教师平均年龄近54岁。子陵镇龙泉小学共有教师15人,其中男教师11人,女教师4人,43岁以下的教师没有,44岁至50岁的教师6人,50岁以上的教师9人,全校教师平均年龄近52岁,其中女教师平均年龄50岁。正因为教师年龄偏大,知识老化,身体普遍反映有病,有的不足30人的学校一次性请病假超过5人,严重影响了正常的教学秩序。现在学校特别是乡镇学校中普遍传递着这样一句顺口溜:“爷爷奶奶教小学,伯伯大妈教初中,哥哥姐姐教高中。”
(五)自聘人员引起争议。中央、省、市、区一再强调,机关事业单位不能善自聘用临时人员,1999年市委、市政府组织了为期三个月的清退临时人员工作,全区使用临时人员的现象基本得到了遏制。近两年,机关事业单位自行聘用临时人员的现象又有所抬头,特别是我区中小学校,据不完全统计,自聘临时人员达到406人,实际上的人数可能还高于此数。一所学校自聘临时人员达80人左右的就有2所,分别是象山小学、东宝中学,其他学校如红旗小学、白云路小学、青山小学、职教中心、栗溪实验学校、牌楼中学等自聘人员也比较多。有些学校因处理自聘人员已发生劳动争议,目前白云路小学和象山小学已在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立案应诉。
(六)领导职数超限配备。区编委在经过大量调研的.基础上,于20XX年11月分别经区编委会和区委常委会研究通过了全区事业单位领导职数配备标准。今年8月底、9月初,全区中小学校校级领导班子换届,按要求应将各学校领导职数配备限制在核定的领导职数之内,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也在教育人事专题会上明确要求每所中小学校领导职数宽订窄用,都要空出1-2名领导职数,但实际操作上仍按原配备标准施行,没有核定党支部副书记职数的学校,仍然配备一名党支部副书记;没有核定工会主席职数的学校,仍然配备一名工会主席。全区共超配党支部副书记和工会主席职数20名,其中城区学校超配2名,乡镇学校超配18名(栗溪镇1名,石桥驿镇5名,子陵镇9名,漳河镇2名,牌楼镇3名)。
(七)学生人数两极分化。学生生源是核定学校教师编制的基础,学生生源的变化必将带来学校教师配备的变化。20XX年,我们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以国办发[20XX]74号和鄂政办发[20XX]11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为依据,对全区中小学校教师编制进行了重新清理核定。不到两年,学校学生人数发生了较大变化,有的学校学生人数猛增,教师也随意调入,严重突破了编制限额;有的学校学生人数速减,教师出现富余,想方设法自找门路往外调。如象山小学20XX年底学生人数为1400多人,教师编制按国办发[20XX]74号文件标准核定为71名,由于学校为东宝区重点示范小学,考虑小班教学的实际,在原标准的基础上增加了15名编制,共计核定教师编制86名。今年9月,象山小学学生人数猛增到1800多人,教师出现严重不足,学校从乡镇和区直其他学校陆续调入或借调一些教师,全校教师总额已达118名。全区不足100名学生的学校已达8所,严重出现两极分化的格局。
(八)机关借人反响强烈。自上世纪90年代中叶,区教育局机关陆陆续续从局属单位和区直学校借调工作人员,截止目前,已借调到局机关任职的达9人之多,分别是高正文、罗耀庭、王永香、罗继敏(以上4人为区教研室在编不在岗人员),陈玉波、王成(以上2人为区招生办在编不在岗人员),罗桂荣(此人为区校产办在编不在岗人员),鲁智山、张于祥(以上2人为象山小学在编不在岗人员),以上9人编制在局属单位和区直学校,可他们多年一直在教育局机关上班,每人均在机关任职,拿的是教师工资,与局机关其他人员的公务员工资悬殊较大,已有人不仅在荆门市财政和编制政务公开网上投诉过3次,还分别于今年3月、4月、11月又到东宝区财政和编制政务公开网上投诉3次,我们曾经与教育局主要领导协商,一直未得到解决。
三、建议及对策
机构和人员编制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原则,严格管理,规范程序,才能促进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健康发展。
(一)科学合并乡镇学校。将布局不太合理的学校进行整合,对已整合的学校严格按要求施行,切实做到机构合并一律经过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由机构编制委员会一家行文。石桥驿镇三所初级中学可以合并成一所或两所初级中学;安河小学合并到安团实验学校;三泉小学合并到仙居中心小学;区职教中心严格实行一校三区建设,注销三所校区的法人资格,重新确立区职教中心一家法人的地位;没有设置成校的乡镇不能善自设置成校;已撤销的教育组不能变相存在;姚河实验学校、新集小学、冯店小学等三所学校的撤并要报机构编制部门审批或备案。
(二)严格教师调配手续。鉴于区教育局在调动教师问题上的随意性,简单化,且调动教师不报人事编制和财政部门核销计划、编制和工资的实际,取消教育部门调配审批资格,将教师调配职能并入组织、人事部门,保留教育部门调配教师审批职能。今后教育部门调配教师,由用人学校根据空余编制额度向区教育局提出用人申请,经区教育局初审同意后,交区机构编制部门复审,由机构编制部门报区编委会或区政府教育人事专题会议研究,同意后交由人事、教育部门联合招聘招考,根据招考结果分别由人事部门办理计划手续,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用编手续,人事部门办理调配、工资和档案转移手续、财政部门办理工资直达手续。以后未经此程序调配的教师,原单位可以停发其工资,新单位可以不予上其工资。
(三)彻底斩断空饷资金。吃空饷可以造成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套取财政资金,二是私设小金库,三是造成人员混乱。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应该马上研究,停止资金供应渠道,彻底斩断吃空饷的资金,造成体外循环中断。对财政已停发工资的教师,人事关系转到人才交流中心,退出编制管理;对于财政未停发工资、学校停发工资的教师,学校退出所扣留的工资额度,人事关系转到人才交流中心,退出编制管理;对于财政未停发工资,学校也未停发工资的教师,财政部门迅速停发其工资,人事关系转到人才交流中心,如需调出,办理手续之前要退出所超发工资额度,退出编制管理。
(四)适当引进年轻教师。近几年,我区中小学校引进教师,特别是年轻教师很少,影响了我区中小学校教师的补充,造成了青黄不接的局面。今后,我们将结合东宝实际,从两个方面引进年轻教师。一方面从优秀大学毕业生中选招。在空余编制限额内,尽量从应届师资类大学毕业生中招聘招考一批优秀教师,补充到乡村学校,特别是山区乡村学校任教。另一方面从区直学校中选派年轻教师进山支教。我们要将在山区学校支教的经历纳入年轻教师职称评聘、年度考核和评选表优的重要依据。
(五)全部退回借调人员。借调人员分两种。一种是教育局机关借调的人员。我们已根据职能核定教育局机关编制21名,现实有在编在岗工作人员20人,应基本能满足工作需要。教育局反映其机关人员少,工作难以开展,说明了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教育局机关人浮于事,工作效率较低;二是教育局机关将本应由其局属单位承担的工作职责纳入局机关,造成政事不分的局面。对这类人员的处理,我们认为从规范管理、答复投诉等方面着手,将局机关借调并任职的人员全部退回原进编单位,确因阶段性突击工作需要,可经人事部门同意后借用局属单位和学校人员,但借期不得超过三个月的时限。另一种是城区学校借用乡镇学校的教师。城区学校需要引进教师,应先向教育局书面申请,教育局初审同意后报区机构编制部门复审,由区机构编制部门提请编委会或政府教育人事专题会研究,办理相关手续后才能从乡镇学校或外地调进教师,否则,城区学校借调的教师一律退回,对于不退回的教师,属我区乡镇学校的一律停发财政工资;属区外学校的扣减用人学校相对应人员经费。
(六)严肃清退自聘人员。开展中小学校临时聘用人员清退工作,是规范人员管理,严肃组织、人事、编制和财经纪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的一项重要举措。最近,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开展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清理检查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XX]103号),全省已掀起了清退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高潮。为贯彻落实省政府清退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精神,我区中小学校要率先全部清退自聘人员,彻底了断临时聘用人员关系,解除聘用合同。
(七)合理配备领导职数。学校领导职数的配备严格按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核定部分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领导职数的通知》(东机编[20XX]13号)、《关于核定部分事业单位领导职数的通知》(东机编[20XX]14号)中规定的标准进行配备,文件中没有核定的职数,教育局应马上进行纠正,配置到相应的职数内;对已经超配的领导职数应立即取消,不得再超配相关领导职数。
(八)适度控制学校规模。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合理确定学校办学规模,不得短时间内突然增加大量的学生人数,造成教师和学校教学装备跟不上。对学生人数已降至100人以下的学校,教育局应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在调查分析学生生源的基础上,合理的撤并有关学校,切实做到办学有规模,人员易管理。
【篇二】机构编制管理调研报告
**镇位于浏阳北区,面积117.4平方公里,现辖12个行政村(居),12539户,人口4.6万。境内土壤肥沃,水系发达,生态环境优美,旅游资源丰富。全镇实现工农业总产值3.2亿元,完成财政收入52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400元。目前,该镇行政在编人员38人,其中党政班子成员10人,占26%,事业单位在编人员63人。
二、职能配置和运作情况
1、职能由“领导”向“服务”转变。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基层政府直接管理经济的职能已经不能适应市场规律的要求,应该实现从“领导农民”向“服务农民”的观念转变,把构建服务型与公共型基层政府作为乡镇政府机构改革的全新目标。乡镇体制建立以后,尽管机构和人员数量一直严格控制,但事实却存在着“编制数量控制了,干事人员减少了”的怪现象。目前,乡镇政权的结构和权力的分配基本上是比照上级政权机关设置的。人们习惯将乡镇党委、乡镇人大、乡镇政府称为乡镇的“三大班子”。乡镇政府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至今没有法律规范,有很大的随意性。基层政府的机构与人员编制逐年变动。如在**镇就存在着国土资源所、农电站、畜牧兽医站等单位陆续收归市直管,人权、财权在市局,但服务的对象却仍然是基层,使一些工作人员对乡镇的管理、指导处于应付差事;一些退居二线人员占用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在**镇行政编制38人,退居二线的就有7人,占18%。严重存在着“拿钱不干事,仍然占编制”。
2、突发事件应对能力不够。在一些重大事情面前,由于体制问题,一些站所人员由于人事管理权在上,业务安排一律由上面指挥,不服从乡镇统一指挥、调度。
3、服务职能配置混淆不清。目前机构设置中,部分单位职责不清导致履职不到位。在我镇行政单位编制中的经济发展办,许多工作仅靠三个人是难以完成的,许多业务不是一个部门就可以完成的,结果使其成为“虚设机构”。如此等等现象的存在,严重制约和影响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
三、机构编制人员配备及建议
乡镇政府是基层政府的一个级次或组成部分,作为联系“三农”最为密切的基层政府,其职能转变,不仅仅是经济文化水平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内在要求,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战略实施的要求。为广大农民提供公共产品,全面推进农村公共事业的发展,将成为新时期基层政府工作的重点。
1、为了推动基层政府转变职能,必须推进以撤改为主要内容的乡镇政府机构改革。乡镇政府机构改革要分类实施,分步骤推进,同时完善配套改革。目前,根据工作需要、农民需要和服务需要,要将一些农机、农技、畜牧、市场经济管理人才,通过各种手续、程序层层选拔到乡镇来,充实一批、淘汰一批;如要加强对文化、卫生、环保、为民服务中心、公益性管理与服务等机构在乡镇的设置。
2、乡镇政府职能转变应该按照基层政府职能的重新定位而进行,服务型与公共型政府是市场经济发展对基层政府的本质要求,基层政府直接管理经济的职能已经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3、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是乡镇政府机构改革后为“三农”服务的重要组织形式,必须依法支持与推动农村及农民建立农合组织,把农合组织打造为激发农民积极性与创造性的平台,为此,要求政策允许并保证生产以外的其它农业生产环节对农合组织开放,尤其是要支持农合组织在农村公用事业中发挥积极作用。
4、在乡镇政府职能转变及机构改革中,要赋予基层政府更多的社会政治职能,把更多的经济职能交给市场。为此,必须实行基层政府行为与农民行为的区别。基层政府要尊重农民主人地位,确立“为农民服务”的执政理念,随着基层政府职能的转变,农合组织成为乡镇政府机构改革后为农民服务的重要组织形式。
5、实行定期和不定期对现有乡镇行政事业单位人员进行考核、考试,避免“一朝进机关,永远铁饭碗”。具体考核办法由市、乡镇拿出详细的[]考核办法,由组织、人事部门具体实施。真正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机制,调动乡镇干部工作、学习的积极性,真正把权利交给自己的服务对象——群众。
6、为了控制人员编制膨胀,要建立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相互制约和相互配合的有效机制;没有配套的财政改革,撤改后的乡镇机构也难以运行。
7、政府应该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植并不断创新扶植方式,从财政拨款转为财政购买服务的方式,由“以钱养人”转变为“以钱养事”。为保证扶植资金的有效、公开、透明使用,应将其列入公共财政预算,其支出和使用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接受人大等相关部门的审计和监督。
8、基于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改革的要求,从政府级次改革的目标及方向看,应该按照中央政府、省级政府和县(市)级政府的框架要求改革乡镇机构,创新上层建筑的机制和制度,合理配置资源和优化生产力布局,从而加强三农工作,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篇三】机构编制管理调研报告
一、机构编制工作现状
近年来,我县在机构编制管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县乡政府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纪律执行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通过调整职能配置、理顺职责关系、合理设置机构、核定人员编制及确定领导职数,逐步建立与县域经济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相适应的廉洁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党政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主要特点:一是机构编制部门管理体制趋于完善。县编办实行单独设置,成为县委工作部门,编办主任兼任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二是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执行力进一步提高。无论是机构改革、编制调整、用编进人等事项,均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编办文件要求执行坚决、落实到位。三是机构编制管理日趋规范。建立健全了编委会会议制度、机构编制审批程序、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相互制约机制、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特别是在控制增机构、增级别、增编制、增人员和确保乡镇机构编制在“十一五”期间只减不增等问题上成效显著,机构编制管理日趋规范、精细、标准。四是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稳步推进。近年来,县编委会先后多次开展监督检查活动,纠正了吃“空饷”、混编乱岗等违反机构编制法律、法规的行为。五是自身建设成效明显。通过开展机构编制系统自身建设年活动,班子队伍更加团结,干部作风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进一步提高,办公条件进一步改善。
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府机构与“精简、统一、效能”的目标设置存在一定差距。截止目前,我国各级政府已历经了六次较大规模的改革,虽然从表面看,政府机构设置得到了精简、统一,但从实际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效果来看,政府机构实际并没有达到“精简、统一、效能”的要求。自1997年我县机构编制部门单设以来,先后开展了四次较大规模的机构改革,分别是1997年、2002年、2005年及2010年机构改革。虽然精简了部分行政单位,但改革后到现在15年的时间,根据工作需要,相继设立了履行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二十多个,造成大部分行政管理职能体外循环。
2.履行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的职能配置与其主管部门职能相近,部分职权交叉,权责不一致,容易形成推诿扯皮等现象,降低了行政效率。
3.人员混岗现象严重。大多数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其职能从主管部门分离而来,大部分职权由主管部门授予,因此,它们实质上是其主管部门的从属,依附于其主管部门,自身无独立的行政能力,人、才、物基本由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人员混岗严重。
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长期存在且日益增加,绝不是偶然现象,仔细分析,主要根源于:
1.上行下效。有部分事业单位,其主管部门鉴于上级主管部门将其部分职能分离设立事业单位承担,因此,也要求设立相应的事业单位。如县民政局的民间组织管理局、县财政局的非税收入管理局、财政监督监察局等。
2.县级行政机关行政编制紧张。经过多次机构改革对行政编制的精简,县级行政编制不足。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经济规模进一步扩大,公共服务性职能逐年扩展,同时,公共管理方面的违法违纪行为也同步增加,亟需加强行政监督管理,为解决事多人少的矛盾,有的行政机关把部分行政管理职能分离出来设立事业单位,来承担具体的行政管理或行政执法等事务。如国土执法大队、农业综合执法队、环境监察大队、安全生产监察大队等等。
3.行政机构办事人员偏少。县级行政机关队伍流动性较弱,受领导、非领导职数限制,其晋升空间小,有相当部分公务员在一个岗位上一干就是十几、二十几年,而且由于激励机制、惩戒机制的不完善,很多人员难免产生懈怠情绪、抵触情绪,甚至有少数工作人员对自身工作任务敷衍塞责、对领导安排的临时性工作任务能推则推,久而久之成为单位的“摆设”;还有一种情况是,县级政府科级领导干部一般在男52岁、女50岁改任原任职部门非领导职务,由于是单位的老领导,新上任的领导对这些退居“二线”的领导,存在不敢用、不能用、不想用、没法用等等复杂心理,使这部分人员提前进入“退休”状态,但这些人员仍占用行政编制,机关无法补充新鲜“血液”。
三、解决办法及对策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目标,建立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行政管理体系,我们必须从事业单位改革着手,加快履行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破解县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瓶颈,推进“大部制”管理体制。
1.政府机构改革必须与履行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的改革通盘考虑,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撤并相关的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将体外循环的行政管理职能交回政府部门,按照责权利相统一、职责相近的业务交由一个部门承办的原则综合设置政府部门。
2.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改革部门决策机制、执行机制与服务机制,综合设置部门内设机构,内设机构间建立良好的监督制约运行机制。
3.建立稳定有效的机构编制管理体制。机构编制管理虽然是党和国家行政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经过机构编制部门多年的努力,初步形成了一套比较有效的的管理制度。尤其是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法律法规,各地也探索出了适合实际工作的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了机构编制管理的力度。但是由于长期形成的有法不依现象和法律意识的淡薄,导致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并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造成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上的被动局面。因此,要积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就必须建立各级党委政府严格依法办事,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机构编制部门权威监管的行之有效的机构编制管理体制。
4.要根据各部门职能、业务量、工作难度,坚持行政机关使用行政编制、事业单位不再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原则,核销原履行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按照调整后的职能重新测算核定各部门人员编制,依编定岗,开展竞争上岗,对于无岗人员,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到公益性事业单位工作、提前退休等方式多渠道进行人员分流。之后,禁止设立履行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县级行政机构严格依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进行管理。
深化政府机构改革是落实科学发展观,顺应时代发展方向的根本要求,是提高政府效能,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迫切需要,是促进政府转型,加强公共服务的重要保证。通过改革,可有效提高政府的运作效率,改善政府的治理结构,有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有利于加强政府对经济社会事务的统筹协调,有利于改进对基层和群众的直接服务,为加快我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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