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导语】2018天津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广大考生在紧张的备考中,不要忘记报名时间,切不要因为记错打印准考证时间而耽误您正常考试,©文档大全网恭祝各位取得佳绩。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满足我中心教育培训实际需要,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0〕74号)、《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一、招聘单位
天津市乡镇企业培训中心。我中心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为成人提供短期培训服务。地址在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10号。
二、招聘原则
我中心2017年招聘工作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我中心2017年度拟招聘工作人员2名。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培训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岗位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五、招聘信息发布
于2018年1月15日至1月23日(不少于7个工作日)在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网站(http://www.tjaci.gov.cn)发布。
六、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1月24日至1月30日
报名方式和报名地点:应聘人员可下载填写《报名表》(附件2),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到天津市乡镇企业培训中心公共邮箱(邮箱地址:pxzxzhbgs@163.com)进行报名,其中学习经历由初中开始填写。
(二)资格审查
时间:2017年2月6日
地点:天津市乡镇企业培训中心(南开区复康路210号)
方式:应聘人员按电话通知要求携带: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报名表;③报名表中所涉各类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④能证明个人工作经历和工作能力的相关材料到我中心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结果的告知:现场告知或在指定时间拨打咨询电话(022-23793979)查询。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按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领取准考证。
招聘岗位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将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七、考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应聘人员持身份证、准考证、报名表于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测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未按时参加笔试视为本人放弃应聘。
发布的时间、方式:笔试结束5天后考生可在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网站(http://www.tjaci.gov.cn)查询笔试成绩。并电话通知进入复审人员。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资格复审: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报考资格证书原件、所在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毕业生报名推荐表)、报名表等材料到天津市乡镇企业培训中心(南开区复康路210号)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电话通知。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而取消或者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在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网站(http://www.tjaci.gov.cn)进行公示。
八、体检、考察
(一)体检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符合要求的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对因应聘者本人自动放弃或非因组织原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我们根据缺额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九、公示
在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网站(http://www.tjaci.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备案
在公示期结束后将拟聘人员情况报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十一、聘用
培训中心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或其他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空缺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十二、纪律与监督
我中心2018年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坚决制止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02 - 2379 3979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 –2379 2495
附件:1.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docx
2.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