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导语】为创新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深入推进网格化管理和信息化网络建设,加快我县“一中心四平台”建设进度,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年人事部6号令)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按照党管人才的原则,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兰考县社会综合治理指挥中心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35周岁以下(1983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应聘所需的学历、专业和其它要求;
4.具有正常履职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4.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5.兰考县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
6.兰考县范围内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
7.国家和我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
报名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通过兰考就业网(网址:www.lkjy.gov.cn)和兰考就业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2018年10月26日至10月28日。
2.报名地点
兰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一楼。
3.报名应提供资料
应聘者报名时需提交《兰考县2018年公开招聘社会综合治理指挥中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可从兰考就业网下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应聘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通过初审验证后,不得更改其他岗位。通过初审验证的应聘者,需现场采集人像信息,并交纳考务费60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聘者,持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证明,可免予交纳考务费。
根据省政府有关规定,应聘者为退役大学生士兵的,笔试成绩加10分。享受以上加分政策的应聘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和毕业证书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于报名期间提交加分申请,逾期不再受理。经审核后,对拟享受加分政策人员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享受以上加分政策;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在5年内不准参加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必须保证其应聘材料的真实性,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相应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比例至少为3∶1,达不到此比例的,核减相应岗位拟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岗位取消的,应聘者可在报名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或不符合重新选报的,退还所交的考务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在指定时间内持有效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由兰考县2018年公开招聘社会综合治理指挥中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371-23307568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1-26992781兰考县监察委
2018河南省开封兰考县事业单位招聘笔试考试时间11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