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 导语】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及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文档大全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含2018年尚处于暂缓就业协议期限内的毕业生,不含定向或委培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
各招聘岗位具体招聘对象范围详见《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及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素质能力。
(四)全日制研究生毕业,获硕士以上学位,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及技能条件。
(五)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社会人员须30周岁以下(1988年7月1日之后出生)。
(六)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八)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违反计划生育受到处理,且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未满5年的。
3.曾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根据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有关文件精神,按聘用人员所具备的条件和资历聘用到相应的岗位,并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执行国家、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6月22日24时止,超出此时间段的报名无效。报名时间以电子邮箱系统及邮件物流系统显示的发件、寄件时间为准。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为“电子邮件报名+信函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只以电子邮件报名而无信函报名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1)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的电子版或原件扫描件压缩打包,同时发送至广东省农业科学院人力资源部(电子邮箱hrdep@gdaas.cn)和招聘单位(电子邮箱地址详见《岗位计划表》)。邮件主题统一为“应聘岗位代码+姓名+毕业院校规范简称+所学专业”。
(2)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以邮戳时间为准)将报名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以邮政EMS寄至广东省农业科学院人力资源部,并在封面标注“应聘材料:应聘岗位代码+应聘者姓名”。
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街金颖路29号306室省农科院人力资源部。邮政编码:510640。联系电话:020-87596239。联系人:张老师。
2.报名材料包括:
(1)按要求填写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纸质版须A4纸正反面双面打印)、《广东省农业科院及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人员信息表》(附件3)。
(2)个人简历。
(3)个人近期大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
(4)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均须提供)。
(5)大学起各个学习阶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交《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以及国家教育部授权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6)招聘岗位对政治面貌、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外语水平、工作经历等有要求的,报考该类岗位人员须提供相应的证书或证明材料。
(7)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学习成绩表;暂缓就业毕业生还须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
(8)符合岗位优先录聘条件的证明材料和其他体现个人业绩水平、工作能力的材料。
以上报名材料请按分类标注序号及排列。纸质材料1式1份,按顺序左侧装订。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及时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gdhrss.gov.cn)或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网站(http://www.gdaas.cn)有关栏目,详细了解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等相关情况。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否则不予受理。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或提供材料失实、不完整,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而被取消录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未按规定提交报名材料或提交材料不齐全者,视为报名不成功。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是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近期照片应一致。
3.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港澳学习和留学回国人员所学专业以教育部授权机构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岗位计划表》中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简称《专业目录》)确定。
4.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学校教学主管部门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限:财务管理)”,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
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或招聘岗位专业中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以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5.应届毕业生应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授权机构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未能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未能按时办理相关手续者,如已通过考试,取消录用资格。暂缓就业的,暂缓就业期限须仍然有效。
6.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8.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有*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四)报名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广东省农业科学院人力资源部会同招聘单位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以报名者提交的报名材料为依据,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截止日后的15个工作日内将在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网站“招聘信息”栏目公布资格初审结果,并在笔试前3天以电子邮件给通过资格初审者发放准考证,请报名者及时查收。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于笔试后、面试前进行。入围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招聘单位可在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试
根据不同岗位采取不同的考试形式。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一)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相关通知在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公布。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及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公布。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3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及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资格复审等事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其中,幼儿园专任教师岗位的面试包括岗位技能考核和结构化面试,岗位技能考核和结构化面试各占50分。
面试评审小组不少于7人且为奇数,统计面试成绩时均需去掉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录用。面试结束后公布成绩。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及排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录用。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分数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和面试成绩都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幼儿园专任教师岗位以岗位技能考核分确定)。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公布。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入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对拟聘用考察人选本人及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相关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重点对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全面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重要信息是否准确,重要材料是否齐全。
八、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录聘人选。拟录聘人员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和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向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申请办理有关录聘手续。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应聘而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考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因以上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但同岗位又无递补人员时,可在报考其它岗位且符合缺额岗位招聘条件的应聘人选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调剂递补。缺额岗位是否递补由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研究决定。
(三)应聘人员不按规定和时限进行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或不按规定和时限提供相关考察材料、不按规定和时限提供办理录聘手续所需材料,或不按规定和时限办理正式报到手续的,均视为主动放弃录聘资格。
(四)应聘人员应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随时关注并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或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网站,查询资格审查、考试成绩、拟聘人选等情况。应聘人员应当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五)新录用工作人员如无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少于半年的,须根据广东省农业科学院有关规定和安排,到广东省农业科学院与地方政府共建的分院等基层一线驻点工作至少半年。
(六)本公告由广东省农业科学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监察室负责监督。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及通知,请浏览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网站(http://www.gdaas.cn/)“招聘信息”栏目。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7596239(院人力资源部)
监督电话:020-87579116(院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