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亲属移民类型的申请条件

时间:2023-01-27 23:43:01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美国移民# 导语】亲属移民共划分为两类,一类是不受全球移民人数限制的亲属移民包括:美国公民的配偶,父母和未满21岁的子女;另一类是受全球移民人数限制的亲属移民,按照优先顺序划分为四个等级。尽管前一类移民不受任何限制,但美国政府仍然制定了一个每年全球移民的总配额。亲属移民在美国总移民中占有绝对的优势。以下是©文档大全网整理的美国亲属移民类型的申请条件,欢迎阅读!


   


1.美国亲属移民类型的申请条件


  (一)配偶移民的条件


  配偶移民包括两种人士:第一种是美国公民的配偶,该类移民不受配额限制,只要提出申请,可很快获得批准;第二种是在美国持有绿卡者的配偶,该类移民要受配额限制,属于优先移民类别的第二类。


  (二)子女移民的条件


  根据美国移民法,申请子女移民主要以下四种情况:


  (1)美国公民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可以申请移民不受名额的限制;


  (2)如果子女已经满21岁,但是未婚,属于第一优先类;


  (3)如果子女已婚,则属第三优先类;


  (4)持有绿卡者也可以为他的未婚子女申请移民,受益人属于第二优先类,对于离婚子女,视同未婚。持有绿卡者的已婚子女,不在优先之列。


  移民法对“子女”作了如下的解释:


  (1)婚生子女;


  (2)继子女,只要其生父和继母或生母和继父结婚时,该子女未满18岁,他就拥有继子女的身份;


  (3)非婚生子女,可借其与生母或生父的关系寻求移民身份,假如他们之间确实存在血统关系的话;


  (4)收养子女,养子女在16岁以前,由养父母合法收养,并与养父母同住至少两年。


  这里所谓的父母,不但包括生父、生母,也包括继父、继母、养父、养母。原则上,提出申请的子女,应该证明亲子关系的存在。有一点应该注意的是,养子女与亲生父母的关系,因为收养而终止,所以养子女取得公民资格,不能为亲生父母申请移民美国。


  (三)兄弟姐妹移民的条件


  美国拥有公民资格的人士,只要年满21岁,均可申请其兄弟姐妹移民美国,在亲属移民的优先类别中,属于第四优先。而在美国拥有永久居留权的人士,则不能为其兄弟姐妹,而且也包括同父异或同母异父兄弟姐妹。不过,这种继兄弟姐妹的关系,应在18岁以前就已存在,否则不得享受移民法上的权益。


  (四)同行家属移民的条件


  为了使移民家属不致分离起见,移民法对已核准移民的同行家属,有特别优待的规定。取得以上任何一类优待身份的移民,其配偶和未满2l岁的未婚子女,如果与他同行或随后到美国团聚,都可获得同类优先移民身份资格。


2.美国亲属移民的类型


  1.不受配额限制的亲属移民


  美国公民的配偶和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及满21岁的美国公民的父母亲,在移民法中被归类为最亲亲属。所谓未婚是指未结过婚,或因配偶死亡、离婚、或因婚姻在法律上无效的各种情况。


  最亲亲属移民不受配额限制,随到随办。


  2.受配额限制的亲属移民


  这些受配额限制的亲属移民,其优先的程序如下:


  第一优先:


  美国公民年满21岁的未婚子女。只要符合条件,随时提出申请即可获得批准。


  第二优先:


  居民的配偶和未婚子女(无年龄限制)。在该类人员的总配额中,配偶和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可占77%,而已满21岁的未婚子女则占23%,由于该类申请人较多,因此,需要排队等候。

 

  第三优先:


  美国公民的已婚子女,该类移民的申请人不是很多,在提出申请后,很快就可获得批准。


  第四优先:


  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美国公民须年满21岁,才能为其兄弟姐妹提出移民申请,该类移民由于申请的人很多,从提出申请到获得移民局批准,通常都要等上几年。


3.美国移民申请归化美籍的手续


  归化申请可在满5年居留期间前3个月,向申请人所在地的移民局提出。可按如下程序办理入籍手续:


  1.到移民局索取下列表格;


  1)入籍申请表(N一400表)


  2)“自传资料表格”


  3)指纹卡两张


  2.正确填写表格,如隐匿事实,虽然已经批准入籍,但籍民资格仍然可被取消,在问话时需要宣誓所有资料属实正确。


  3.呈交申请表格,填写好表格后,连同指纹卡2张,二寸近照3张(于交前30日拍摄),一并交回移民局。


  建议交前把全部材料、表格复印一套,当作自己存底,供今后随时查阅使用。


  4.问话。申请人将会接到书面通知,前往移民局问话。届时需携同两名美国公民的亲友,前往作为证人,问话的目的是移民归化主办官员对申请人的初步调查和讯问,正式上报法庭入籍审批文件。


  5.宣誓。入籍宣誓为最后手续,入籍宣誓可由司法部长、联邦法院或其他各级法院处理,申请人在通过入籍考试之后,可以选择在移民局或在法院进入籍宣誓。宣誓方式结束后,便发给入证书。


美国亲属移民类型的申请条件.doc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3oUm.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