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 导语】2021年四川眉山市政法系统公招公务员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文档大全网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本次考录公务员体检的具体事宜,希望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如有相关疑问,请关注®文档大全网公务员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按照《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1年下半年全省公务员招考面试、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等工作的通知》《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四川省2022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面试、体检和考察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1年眉山市政法系统公招公务员和2022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一)政法系统(名单见附件2)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成绩+面试折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警察职位体能测评不合格、缺考和在体能测评中自动放弃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环节。
(二)司法院校(名单见附件3)
眉山市司法行政系统面向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80分,面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能进入后续考录环节。各职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三)2022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
报考眉山市职位并与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完成签约的考生,由市委组织部另行通知。
二、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2022年3月20日(星期日)上午6:50前到眉山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到(考生应持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等证明材料,主动出示防疫健康码、通信行程卡并接受体温检测),统一前往医院。地址:眉山市东坡区学士街268号,联系电话:028—38168528。
三、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有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以及其他妨碍体检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情节较轻的,负责组织体检的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当终止其录用程序;有交换、替换检验样本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行为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有串通作弊、让他人顶替体检等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行为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四、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请考生近期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在体检前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和行程卡,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参加体检。
2.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须全程佩戴口罩。
3.所有考生需持本人体检核验身份前48小时内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电子版均可),方可参加体检。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出具时间为准,非采样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请考生提前做好采样准备,经查验检测结果、结果出具时间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
4.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他县(市、区、旗)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直辖市的县(区)其他乡镇(街道)旅居史、有本土感染者但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的县(市、区、旗)及不设区的地级市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体检核验身份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最后一次采样须在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体检:
(1)健康码或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2)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
(3)考试前21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4)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5)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乡镇(街道)旅居史、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其他乡镇(街道)旅居史(不含直辖市),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及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6)体检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6.鉴于近期国内疫情多点散发,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四川省、眉山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眉山市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人员,需携带体检费(500元左右现金,由医院收取)。
(二)凡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政法系统职位因体检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出现的缺额,由市委组织部在同一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请有听力障碍的考生自行配备适合的助听装置。
(四)为确保体检顺利进行,请考生体检时尽量不要带包。家在眉山城区以外的考生请提前一天到眉山城区住宿,以免迟到。
(五)考生参加体检,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六)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体检须知,遵照执行。
本公告由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28-38168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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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体检须知
2.2021年眉山市政法系统公招公务员体检人员名单
3.2021年度眉山市司法行政系统面向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人员名单
2021年四川眉山市政法系统公招公务员体检有关事项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