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安徽会计继续教育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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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文档大全网从安徽省财政厅发布的“关于开展安徽省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了解到,2022年安徽会计继续教育对象已公布,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需要进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详细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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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继续教育对象


  安徽省行政区域内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学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施。


  二、继续教育内容及学分要求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分,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分。学员取得并在省财政厅会计管理服务平台登记不少于90学分的,即为完成本年度会计专业技术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按照《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2022年公需科目课程设置按照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60号)的有关规定,包含:数字技术与安徽数字经济发展;学习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科技创新驱动引领安徽“三地一区”高质量发展;弘扬时代精神,凝聚前行力量;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等专题,学员可任选专题学习。2021年度及以前年度公需课,自今年5月1日起不再作为我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


  2022年专业科目课程设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会计法律法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掌握的会计准则制度、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会计职业道德、财税金融等相关专业知识;最新出台的财税改革政策制度及会计准则制度,包括《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财政部《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以及会计行业人才发展、会计信息化发展子规划等。


  原文标题: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czt.ah.gov.cn/public/7041/1465877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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