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报名学习原则上应在2022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前完成。上海市范围内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参加2022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尚未完成信息登记的人员,应首先完成会计人员信息登记。
会计工作具体包括:出纳;稽核;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其他会计工作。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的人员,也属于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原文标题: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s://czj.sh.gov.cn/zys_8908/zcfg_8983/zcfb_8985/hj_9035/hjzyzg_9038/20220224/xxfbdf0000018841.html
扩展阅读:哪些人要参加会计继续教育
1、持有会计证的人
我们知道持有会计证的人员都需要进行继续教育,考取了会计证的人群需要在次年进行继续教育,从事会计行业的人群需要进行继续教育。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包括初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职称和高级会计职称,需要注意的是,注册会计师证书是指通过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资格考试取得的,不属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如果持有注册会计师证书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还是需要参加会计继续教育的。
2、从事会计工作的人
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会计人员是指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等会计工作的人员,主要工作是出纳、稽核、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核算、收入、费用的核算、财务成果的核算、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以及其他会计工作。
我们知道会计人员都是需要进行继续教育的,考取了会计证书的人群需要在次年进行继续教育,从事会计行业的人群需要进行继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