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导语】2021湖北省咸宁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78人】已发布,报名时间:2021年4月7日9:00至4月11日17:00。报名窗口于4月11日17:00准时关闭。为了方便考生报考,©文档大全网现将相关信息发布如下:
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二)以下人员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程序
(一)报名渠道: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均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bsrsksy.cn)进行。(二)报名时间:2021年4月7日9:00至4月11日17:00。报名窗口于4月11日17:00准时关闭。(报名提示:报名窗口关闭后,审查状态为“退回补充资料”的报考人员,将无法修改、提交个人信息。因此,请尽量将报名、补充资料等操作提前,不要在临近窗口关闭时操作,避免报名失败。)
(三)报名要求: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请仔细阅读《公告》、《岗位表》等内容,熟悉相关要求,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要认真考虑,慎重填报,严肃对待。2.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岗位表》的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报名学历要求:《岗位表》中所要求的学历为报考人员所获得的学历。社会人员应以其已经获得的学历进行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学历进行报考。如,某一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具有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均可报考;如要求“仅限本科”,具有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应聘人员为在校全日制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不能以较低学历报考。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于面试前向招聘单位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届时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五)工作经历要求: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考生,须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实训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六)有关时间节点确定:1.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月1日,《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2.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一般应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2021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学生,一般不作为2021届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3.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相关工作经历”指与岗位所需和所学专业相关的工作经历,具体界定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七)报名技术事项:网上报名系统须使用360浏览器模式登录。报名时须在该系统下载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自动审核后上传,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无法上传。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7-87325035;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笔试考务咨询电话:027-87325449。
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打印准考证
(一)资格审查:2021年4月7日9:00至4月12日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二)资格审查单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由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
(三)岗位条件咨询:考生需要对《岗位表》中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进行咨询了解的,可联系各招聘部门(单位),联系方式见《2021年咸宁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表》(附件2)。
(四)缴费确认:2021年4月15日9:00至4月18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缴费确认,考试费用100元(依据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先在网上报名缴费,然后在笔试考点现场退费。
(五)打印准考证:2021年5月17日9:00至5月21日24:00,缴费确认人员自行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如遇打印问题,请登录该网站查询或与湖北省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
准考证和身份证作为笔试和面试入场凭证,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笔试
(一)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1.时间:2021年5月22日(星期六) 上午
2.科目: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3.考点地址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类别、内容和笔试成绩
1.针对不同招聘岗位特点,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五个类别分类设考。其中:中小学教师类(D类)综合应用能力科目分为小学教师岗位和中学教师岗位两个子类。
2.考试内容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附件3)。
3.《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2×(2/3)。
(三)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报名人数和岗位计划人数须达到3∶1的比例方可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按归口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并通过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公示。对被取消的岗位已缴费考生全额退费。
(四)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在笔试日后一个月左右通过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xianning.gov.cn)发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笔试阅卷采用客观题机器评卷和主观题网络评卷,没有人工登分、加分过程,除零分、缺考等特殊情况外,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五)重要提示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未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应提前关注考试当天天气、考点附近交通状况等,做好出行和饮食规划。因防疫需要,入场检查时间较长,请考生尽量提前到达考点。
资格复审
(一)根据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入围资格复审人数按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出现分数并列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二)资格复审由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拟参加面试人员按招聘单位通知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电子版材料。
(三)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考的,须经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按照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需要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四)应聘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笔试成绩岗位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弃权的,本人须出具书面声明,拍照或扫描、传真发送至招聘单位,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该岗位笔试成绩岗位排名依次递补。
面试
(一)按与岗位招聘人数3∶1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入围面试人员达不到3∶1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申请,报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按归口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并在面试公告中予以公开说明。(二)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等形式进行。报考咸宁市中心医院的考生,要求在面试结束后完成科室试工,试工合格方能进入体检考察,否则视为不符合聘用条件。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三)面试前各招聘单位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市人社局网站发布面试公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确定,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考生。
(五)各单位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实行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控制,并在面试公告中予以明确。达不到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考试成绩计算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折算比例如下: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计算出来后,对入围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在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加分政策
1.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村官须仍在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简称“三项目”)人员实行加分政策优惠,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服务时间计算截止2021年7月31日。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政策。因个别市(州)组织安排“三项目”人员报到时间在7月之后,当年同批次、无其他特殊情况的可视为服务期满。2.上述人员中已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此优惠。
3.符合享受优惠政策的上述人员须主动下载填写《2021年咸宁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享受优惠政策审核表》(附件4,以下简称《审核表》),及时向市级主管部门提供审核材料。“三支一扶”人员经市人社局“三支一扶”办公室审核确认,大学生村官经市委组织部审核确认,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经团市委审核确认,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经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确认。
4.审核完成后将《审核表》于4月22日(星期四)下午17:30前提交至咸宁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咸宁市长安大道286号市人社局907室),逾期未提交视为自动放弃享受优惠政策。
考试成绩排名规则和并列优先原则
考生总成绩依笔试、面试成绩加权求和得分由高到低排名。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按以上原则排名后,考生成绩仍相同的,按以下优先顺序进入体检考察:
1.退役军人优先;
2.应届毕业生优先;
3.符合岗位表中已经明确优先条件的优先;
4.学历高者优先。
报名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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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咸宁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2021年咸宁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表.xlsx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pdf
2021年咸宁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享受优惠政策审核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