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1000字大全10篇:读后感1000字大全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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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 导语】“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开卷有益”。读书对所有人都是有好处的,尤其是孩子可以通过读书明理,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对他今后的人生之路,都意义深远。更多相关内容请关注©文档大全网读后感频道!

【篇一】读后感1000字大全


  初读《寻梦中华》时,并无较大的触动,直到遇到了阮籍和嵇康两位才子,内心的涟漪才一点点晕开。

  广武涧,涧水汨汨,城基废弛,天风浩荡,落叶满山,只听得一声叹:“时无英雄,使竖子成名!”阮籍的这声叹息成为今后千余年许多既有英雄梦又有寂寞感的历史人物的共同心声。可阮籍并没有因此厌恶尘世,他在一批批认识的和不认识的文人名士的新坟丛中,憬悟到了生命的极度卑微和极度珍贵,他选择了做与造物同体,与天地并生,逍遥浮世,与道俱成的“大人”,做一个独特的“大人”。

  正是因此,他对官场像游戏般洒脱,对待礼教像仙人般轻视。他为人坦率,洒脱,不拘泥于传统的礼教习俗。就拿他的母亲去世这件事来说吧,他在母丧之日喝酒吃肉,完全不顾礼教,但他对母亲死亡的悲痛,和其他孝子一样,甚至更深。由此看来,他只想活得真实和自在,并不在乎世俗的眼光。

  再来说说嵇康吧,他是曹操的曾孙女婿,与阮籍是好朋友,和阮籍一样,他也向往摆脱约束,回归自然,享受悠闲的人生。但他似乎更潇洒,长期隐居山阳,后来在洛阳城外开了个铁匠铺,每天在大树下打铁,没有人要他打,只是自愿,也没有实利目的,只是觉得有意思,嵇康活得实在是自由!

  对于朋友,哪怕是一丁点儿的心理隔阂,也会使他焦灼和痛苦,为此他写了两封绝交信,却落了个“不孝者的同党”的罪名而被杀,但他死得从容,死得淡然。

  马策认为,一代名士玄谈,醉酒,嗜药,啸聚山林,睥睨当世,造就了“魏晋风度”,可我认为,它更代表了对人生的追求,对人生的洒脱,对自由的向往以及对人生态度的执著。现实生活中我们有一句名言: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阮籍做到了,嵇康也做到了,可我们呢?我们只知道被当做异类很难受,可生命是极度短暂的,何必在乎他人的眼光让自己活得不愉快呢?梦想是注定孤独的旅程,既然我们选择了去远方追逐梦想,留给世界的就会是背影,何必在乎那么多呢?写到这里,我更加钦佩阮籍了,那一次,他没有其他任何理由,只为美丽,只为青春,只为异性,只为生命,真真正正的哭了,他哭得抽象又哭得淋漓尽致。我想,我们也应像阮籍一样,做自己,做真正的自己,不在乎世俗的眼光,努力活的真实自在。

  曾几何时,我为了让周围的人都认同我,喜欢我,渐渐地改变着自己,做自己不喜欢做的事,甚至是模仿别人,还记得当时为了让自己成为焦点,对朋友掏心掏肺,可到头来,我并不快乐,越来越讨厌自己,那些所谓的朋友,也渐渐离我远去,这并不是我想要的!大概以前的我,就是少了像阮籍那样的洒脱吧。

  是啊,人活着,并不是为了取悦别人,是为了让生命有意义。为了自己内心的向往,被别人不理解又如何?被别人讨厌又如何?人生短暂,我们应该向竹林七贤那样,活的真实自在,活得潇潇洒洒!

【篇二】读后感1000字大全


  翻开泛黄的纸页,浓浓墨香中,是家里流露出的真挚父爱。读罢全书,傅雷对孩子的谆谆教诲和他真诚直率的人格魅力,无不令人钦佩和感动。

  《傅雷家书》就是这样一部苦心孤诣的教子篇,贯穿全部家书的情谊,是要儿子知道国家的荣辱,艺术的尊严,能够严肃、一丝不苟的对待一切,做一个德才兼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

  作为父亲,傅雷教子极严,可他又具有令人感动的真诚和朴实。在送走将去波兰的傅聪后,离别之悲不由的唤起傅雷对往事的回忆。在家书中,他深刻的反省自己,后悔自己当初不近人情的教育“我良心上的责备简直消释不了,我永远补赎不了这种罪过。”父亲能够对儿子真诚的道歉,一切的爱,都在父亲的忏悔中彰显出来。

  傅雷教子,始终保持着以德为先,做人为本的原则“做人第一,其次才是艺术。”很少有人教育艺术学生如此多的道德,傅雷在育人方面可谓呕心沥血。他告诉傅聪,永远保持一颗赤子之心,只有心灵无比纯洁才会将艺术表现的动人,这与傅雷的直率和坦诚是分不开的。父亲从小給予的爱国主义教育也没有白费,即使远在波兰,傅聪仍然热爱着祖国,坚持父亲給预的信条,始终没有背弃他的祖国。

  当然,对于傅聪的努力换来的成绩,傅雷也是由衷的为他骄傲和自豪,在高兴之余也为傅聪的坚强,不为胜利冲昏头脑而安慰。“多少过分的谀辞与夸奖,都没有使你丧失自知之明,众人的掌声,名流的赞美,都没有减少你对艺术的谦卑!”傅雷就是儿子的良师益友,辛勤教育又不忘衷心赞美,衷心赞美不忘谆谆告诫,深沉无言的父爱,皆凝聚其中。

  一封封家书,将相隔万里的两人的心连在了一起,一边是孩子勤奋的练习,另一边的父亲却殷切地注视着他的每一次心脏的律动,设身处地的预想他在前行道路上会遇到的各种情景,并替他做出预案,为他寄去各种书籍作为养料,在这里我们不仅看到了傅雷高深的艺术造诣,也看到了一颗崇高的父亲的心。傅聪也从书信中吸收了丰富的精神养料,好像父母仍然在他身边,时时给他指导、鼓励和鞭策。家书给予傅聪成长的力量,让他去战胜各种困难和魔障,找准自己人生的方向。

  傅雷就是这样将自己的爱与期望诉诸笔端,寄给远在异乡的儿子,从不间断。在一封封家书中,我读出了傅雷的真意:“我还不甘落后,还想事事、处处追上你们,了解你们,同时也想竭力把我们的经验和理智献给你们,做你们一支忠实的手杖。如果有一天你们感到这根手杖是个累赘的时候,我会销声匿迹,决不来绊你们的脚。”肺腑之言,舐犊之情,不经意间眼泪就在眼眶里打转。掀开扉页那张照片,傅雷专注的给孩子写信的情景更平添一份感动,那份执着真挚的爱在心中挥之不去。

  《傅雷家书》读完了,而天下父母爱子之心是永远不变的。所以,珍惜与父母相处的每一分钟,用心感受父母的爱吧,这也是做为子女的报答。

【篇三】读后感1000字大全


  品霍达女士的《穆斯林的葬礼》,如同进入一个庄严而伟大的世界,通过一个玉器世家的几代盛衰,唱出一曲人生的咏叹,创作出一个个鲜明的形象,而围绕着条清澈而晶莹的玉的长河,梁君璧,韩子奇,各有形象的性格,独特的内心世界。但在这庞杂的人生之林中,却响起一支幽幽的乐曲,它由小而大,由轻而重,由弱而强,一个形象轻盈而出——这就是新月,一道纯洁的灵魂,幽静的灵魂,美的灵魂……

  十年动荡,韩子奇回来之际,带来了一个女孩儿。“她的脸,那么白,那么光滑,像玉,像花瓣儿。她的嘴,那么小,那么红,像玛瑙珠儿,像樱桃。她的眼睛,那么大,那么黑,还有点蓝莹莹的,像……”2岁的孩子,从此与妈妈分别,上一代的恩怨都附在她的身上,她的一生因此被打乱。在17岁之前,她有疼爱她的爸爸,宠爱她的姑妈,对她默默关心的哥哥,知心的好朋友,还有状似亲密的“妈妈”,她有着好家室,好成绩,好外貌,直到高考前夕。一切在不经意间改变着。

  偶然的一天,下午放学,从听到妈妈与爸爸的对话开始,妈妈的偏执,笑容后的冷酷,新月心中生出一次又一次的疑惑。但大学的美好生活冲淡了新月的心事,憨实的罗秀竹,大方的郑秀京,好胜的谢秋思,新月的生活变得丰富。而楚雁潮的闯入不仅是一种对新月生活的丰富,更使她的人生,变得更美好,更多彩。

  爸爸的住院,意外发现了新月的心脏病,自此本来是一道活泼的小溪,却瞬间淌入了人生的低谷,这一波澜突起,掀开了可怕的命运的巨变……“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楚老师的爱与关怀,卢大夫的细心呵护,一家人的精心照顾,本应日渐好起来的新月,却因为“妈妈”泄漏病情、疏远老师、漠不关心,而使她的病情日渐严重,直至“无奈等死”。纯真的少女的心与爱,像一块无瑕之玉,一下跌的粉碎。每每看到新月日渐病重,一个阳光、充满希望、前程似锦的花季少女,一步步沦为依靠吃药与化疗维持生命的近乎绝望的病人,一步步走来,17岁到19岁,这短短两年中发生了太多事,新月在病痛与悲伤中成长,一步步走向成熟。一件件上一辈的前尘往事被她发现,她的一颗心灵渐渐变凉,正如天星所说“她命太苦了,太苦了,太苦了……”命运为何这样捉弄人,她的人生同上一代人何干,我在心中狂啸。她生命中的最后一段时间中,她一直期盼与冰玉相见,与楚雁潮结婚,哪怕是在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她都在期待天明,期待希望……她的生命中一直有着希望,她是一个用希望净化灵魂的人物。新月之死,是祝英台之死,是缠绵的,又是壮烈的,不是柔情感人,而是苍天泣血,我们的心正是从这悲剧中得到净化。

  作者霍达女士曾说,韩新月是“为人心作传”。无论是优美的,无论时残酷的,人的心灵,压倒一切,镇压一切。梁君璧之风云叱咤,韩子奇之愁肠百结,都是在衬托新月,至新月之死,大有“风雨如晦,鸡鸣不已”之势,她盼望着天明,她在天明中死去,这是人世间多么大的悲痛。书尾中她葬在月色,水光,琴声中,两颗心为她而碎,她的存在,亦如一座玉璧,一轮新月,皎洁,善良,无瑕,故不能久存,只能如一轮玉色新月般,在心河之上矗立、悬挂!

  新月的人生是悲惨的,同时这也是一个有意义的人生。她的人生确实因上一代的恩怨情仇而被饰以灰暗的色调,但黑暗遮不住光明,她的积极,她的乐观,以及支撑她顽强抗争的希望,在我看来,这些足以让她的人生璀璨夺目,温暖幸福。韩新月,这个善良,坚强,拥有信仰的姑娘,自我合上书的那一刻,她已化为一轮永不消散的新月,时时散发玉色光辉,在我受挫时,给我希望与信心,照耀我的人生前路,我会坚守心中的希望勇往直前,只为心河上的那一轮玉色新月……

【篇四】读后感1000字大全


  《莫言作品》这本书共十几篇小说,它以细腻的人物描写,曲折的故事情节将我深深地吸引,它把我带进一个现实而又具有神秘色彩的世界之中。现在把我个人感觉比较好的与大家分享一下。

  《冰雪美人》中的命运悲惨的孟喜喜令我印象十分深刻,她傲娇的脸美丽而冷漠。嘴角上翘像总是带着的轻蔑一切的微笑,她不遵守学校的纪律,不害怕严肃的年级主任,一切事情都按照自己的个性来,我行我素,桀骜不驯。最终勒令退学,病死在了“我”叔叔的医院中。我对她感到悲哀,又感到惋惜,而更多的是怒其不争。反观在我们的周围,不也存在着很多像孟喜喜一样的人吗?我们实在是应当以她为戒,少一些狂傲,多一份谦虚,遵守纪律和底线。提高自己辨别是非的能力,努力使自己走上一条正确的道路,向着正确的方向努力奋斗,避免像书中的孟喜喜那样走上一条不归路。

  在《手捧鲜花的女人》这篇小说中,作者描绘了一名海军上尉王四,请假回家结婚。中途偶遇了一个诡异而像迷一样的女人。因经不起诱惑而占了人家便宜而从此像狗皮膏药一样被粘上无法摆脱,从而毁了自己一生甚至搭上性命的故事。我在开始读时对那个女人感到十分不解,她为什么那么拼命的追随王四,她究竟想要干什么?我反复仔细的阅读,文章中不惜粉墨、多次大费周章地描写了女人的外表美丽,肌肤的香甜。以及她她清秀而苍白的脸上那妩媚而迷人的微笑。我认为这文中的这个怀抱鲜花的女人是作者用来象征生活中的各种各样的诱惑。这篇文章为我们敲响了警钟。那么面对诱惑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态度呢?其实书中也告诉了我们。你如果仔细读这篇文章就会发现一个问题,文章中也多次写大街上人来人往。有很多人,手捧鲜花的女人站在大街上,应该别人也能看见,为什么那女人不跟着别人,单单跟着王四家里人都反对他跟那女人在一起,要他赶她走,他坚持不肯。这说明别人没有占有的欲望。而王四有这种欲望,我想这才是他走上不归之路的根本原因---人内心的私欲。在生活中我们也会遇到各样的诱惑,它们美丽耀眼,就像书中的美女一样美味可口,让人欲罢不能。如果我们意志薄弱,抵制不了诱惑,只看见诱惑的美丽与可口。看不到它美丽的外表下的肮脏以及危害。就会深受其害。现在我们经常在媒体上听到或看到某地高官某某落马的新闻。尤其是习近平主席执政以来。这样的事例更多了。每一个案例都是个人经不住内心的私欲膨胀而进行肮脏的权钱权色交易的下场。所以我们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地摒弃自己内心的浮躁与牵强。避免像书中的王四一样下场。

  《挂像》这篇小说描写了小说讲的是在“*”时期,东北高密乡革委会主任的皮发红命令村民过年时摘下家堂轴子(代表祖先、福荫的画)转挂毛主席像,亵渎祖先,遭报应被鬼打。更可笑的是这种对领袖的盲目过度崇拜却遭毛泽东本人的反感。“挂像”运用了的象征意义。讽刺了*时期人们那种盲目的躁动、荒诞。借助了皮发红这一形象那个疯狂的年代人所固有的愚昧和荒诞人的价值极端*。既可怜、可悲又可恨。

【篇五】读后感1000字大全


  有时,我会幻想自己来自未来,这样当我面对未来的突然变化时,就能从容应对,面对陈年往事也会更加慷慨。可我终究是个平庸的人,如寻常人一样过着繁杂琐碎的生活,计较着时间的细枝末节。

  既然无法预知未来,有些人开始依赖回忆。一些回忆很美好,有些回忆很心酸,有些让人成长,有些让人平庸,有些已泛黄发旧,有些却仿佛就发生在昨天。有些故事,也就如此展开。

  我并不是一个世界主义者,所以当《追风筝的的人》这个故事在我面前一点一点展开时,我并没有准备好接受一个平静的,春暖花开过的阿富汗,更想不到那里的孩子也可以无忧无虑的追逐风筝。

  所以当身份悬殊的阿米尔和哈桑情同手足的画面一出现,我禁不住感叹:少年时代的友谊是那么天真、纯洁、纯真,没有丝毫的渣滓。他们总是并肩而行,一起玩耍、一起歌唱、一起战胜困难、一起彼此欣赏……我能闻到他们友谊的温馨和芳香,看到他们友谊的火花和光芒。深深感动,友谊这般美好!

  哈桑是那么坚定地相信着阿米尔,永远毫无保留地奉献着自己的一切。“为你,千千万万遍”铭刻在哈桑心底的声音是永恒的誓言。可阿米尔却因懦弱深深地伤害了最爱他的哈桑。二十多年来,哈桑坚定地眼神不断地煎熬着阿米尔的内心。这样的悲剧是当时黑暗社会的折射,是社会的缩影。

  《追风筝的人》讲述了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哈桑之间的友情故事。阿米尔是主人,哈桑是仆人,一个是普什图,一个是哈扎拉,一个是逊尼派,一个是什叶派。从他们出生的那刻起,他们的命运就被这些他们无法理解的标签分割开来,尽管他们是亲密无间的好友,尽管他们事实上是同父异母的亲兄弟。他们不得不接受社会为他们预定的座位,他们必须戴上社会分给他们的面具。这,是千千万万人的悲哀。

  从书中折射出的,还有我们曾有过的心绪:危机关头的懦弱无助,亲人临危时的慌乱无措,应当承担责任时的自私推诿,以及时常涌上心头的自责、自卑和赎罪的冲动……这样地感情是没有任何虚伪做作的,这是一个人在面临情况时不及思索的真实反映,是一个人在夜深人静时的最自私的扪心自问。胡塞尼的笔犹如一把尖利刻刀,将人性的真实刻画得近乎残酷,却毫不哗众取宠。

  小说的结尾和开头重叠在了一起:广漠的天空,雪花飘落,空气寒冷而清冽,追风筝的孩子欢笑着奔跑。这一幕在不同地域、不同的两代人之间上演。可重复之间,画面已从孩童天真的视线转入世事变迁的悲哀。

  也许故事的结局并不完美,也许有些苦涩和酸楚。可人生就是这样:犯错,错过,再用一生来挽回。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颗不断追逐的风筝,为了让风筝飞得更高、更稳,我们努力拼搏、不畏艰险,勇于挑战自我,超越自我,所有的一切,都只为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

【篇六】读后感1000字大全


  或许只有戴上金帽才会成为舞会公主眼里的“完美情人”,谁又在乎你肯否为她起舞。

  盖茨比的故事,不仅仅是一个梦碎的故事,更是个无尽哀歌包围起的古老悲剧,忧伤但不哀怨,里面所有的情节、所有的人物、所有的跌宕也不过是等待着码头尽头那盏绿灯的熄灭……我们都曾坚持过什么,也许已经忘却,也许仍旧铭记,却最终无力实现。

  上世纪二十年代的美国社会充斥着金钱与物欲,人们沉浸在战后消费主义盛行的“柯立芝繁荣”之中,满目浮华,夜夜笙歌。在这个美国经济以“平方倍数”向上飙升的“爵士时代”,无数人成为“美国梦”的追随者。他们坚信:任何人在美国,只要不懈奋斗,便可拥有美好的生活。但与此同时,作家菲兹杰拉德却未能苟同。相反,他以敏锐的目光洞察到时代的黑洞,并在《了不起的盖茨比》一书中用道德的自省来审视所谓的“美国梦”。在当他发现人们对“更好的生活”的定义仅仅是“纯金的物质的享受”时,失落的笔者只能用微薄的力量去批判,去抗争,去改变。

  小说中的杰伊·盖茨比仿佛是纯粹的“美国梦”的化身:少年贫寒,但从小勤奋得训练自己,过着如“富兰克林”般自律的生活。而经过多年的奋斗与不择手段的参与各种有悖法律的勾当,他终于有资本跻身所谓的“上流社会”。在西卵,他的海岸豪宅中各色名流寻欢作乐,纸醉金迷;奢靡的的宴会上富商巨贾钟鸣鼎食,挥金如土。

  表面上看盖茨比是“美国梦”成真的又一个活生生的例子。然而,他的理想却又并非是实现自己的“美国梦”,那满溢的香槟与热闹的舞池,也只会衬托出他的落寞与空虚。他买下整座华厦,把星光施舍给那些飞蛾似的男女,冷眼于他们的呢喃与舞步。他的所有心血,不过是为了找回曾经因贫穷而失去的爱情——戴熙。在这个妙龄少女的势力世界里,轻歌曼舞尽日不息,声色犬马终年无休。“萨克斯管泣诉着毕尔街的蓝调,各色舞鞋踢踏起闪亮的灰尘”。她抛弃了曾经一文不名的杰伊,却依偎在明知自己不爱并且对方寻花问柳成性的汤姆·布坎南的怀中,因为她那婉转的嗓音与蓝色的眼眸中充斥着金钱的铜臭。然而可悲的是,本想重新挽回戴熙的盖茨比万万没有想到一次意外结束了他一切的梦想。戴熙开车恰巧撞死了布坎南的情妇梅朵,但汤姆与戴熙却推卸了责任,龟缩到金钱与巨大冷漠的壳中,让别人来清理他们毁掉的一切。梅朵的丈夫失去了理智,疯狂又错误的用手枪结束了盖茨比先生的生命。葬礼上,那些每周准时来白吃白喝杰伊家宴会的家伙们,那些在杰伊的舞池中也要嘲笑他的出身、来历与着衣风格的名流们,那些用物欲与金钱换来的朋友们,一个也没来。就像“从不评判别人品行”的尼克·卡拉威对盖茨比说的:那帮光鲜的混蛋加在一起也没有你高贵。豪门望族的操守,如是而已。

  最终,盖茨比的“美国梦”结束了,代表着道德在与金钱对抗中的彻底惨败。显然,他不是为了追求所谓的“更好的生活”,他只是希冀追回自己心中依旧纯洁的爱情,这是他悲剧下场的根源,更是他值得尊重的原因。

【篇七】读后感1000字大全


  合上这本书,又坠入了一层层意境。想着,在心中步入一个平凡的世界,看见了许多、许多......

  恍惚间,时光似乎倒流而去。只觉着自己正走在黄土高原上一个叫双水的小村的路上......脚下的泥路上布着一些小小的石子,道旁一棵挺拔的树也很显眼,空气氤氲着土壤,淳朴与芬芳,闻起来丝丝缕缕,却气息不断。让我感到这儿的那人,那情是田野晨阳下的朝露,晶莹闪亮,沾湿我惺忪的双眼。

  走着走着,望见了一个图黄土黄的窑洞,哪儿扇起了风,我随风联想在那黄土高原上的学校内,为何有钱子弟吃上美味的餐点?而孙少平与郝红梅只食两个黑馍馍?为何如今只有离别悲伤?还记得在那撕人心肺的暴风雨下,洪水滚滚......为何要让一颗透明纯净的少年心过早地蒙上阴霾,背负沉重,将美好打了个粉碎。

  主人公孙少安和孙少平,由于家庭贫苦,成绩突出的兄弟都没能完成学业,而是早早的承担起了家庭的重担。哥哥孙少安办起了砖场,历尽千辛万苦使自己的家人过上了富裕的生活,带领全村人走上了致富的道路。弟弟孙少平回到农村后也历尽波折,从农民到乡村教师,又到朝不保夕的揽工汉,再到煤矿成了一名矿工,由于表现突出当上了班长。他们经历着各种各样的困难,但在困难面前从不认输,他们一点点,坚韧不拔的努力,终于获得了成功。

  人的一生就像这本书一样,不再与结局如何而在于过程是否精彩,人生就该像主人公孙少平那样对生活永不低头,不断地去探索和追求。在生命的道路上走出一条让所有人都为之叹服的人生之路。

  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这个平凡的世界里,现今的社会是一个喧嚣浮躁,充满诱惑的时代。我们每个人也都怀揣着梦想追求着自己的快乐生活,而快乐与否往往在于我们的一念之间。人应该活得乐观,活在自己的世界里要用更广阔的眼界去审视我们周围的世界,这样才能不至于将自己囚于一个狭小的范围,人生才是更加充实的。

  走在泥泞的小路上,面对这点点滴滴的忧烦与困难,要步步谨慎着,在人生这条漫漫的小路上,沉稳向前。要在平凡的世界中,发出光芒,看到生命中最耀眼的光环。坐看庭前花开花落,漫随天外云卷云舒,细听细水长流,静闻满园芳香.....也许这个平凡的世界抛弃了我,但我不能抛弃这个世界,让眼泪与惆怅凝结成花香的露珠,让美好继续,旅程继续。

  风依然在吹,心魂不朽,只因有你。莫名的爱落在那空旷的黄土高原之上。这成为了我随你流浪的动力,在平凡的世界,活着并不平凡的自己。

【篇八】读后感1000字大全


  《围城》描写了形形色色的人物,正是形形色色的人物真实地再现了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中国知识分子灵魂的空虚和精神上的病态。不过首先我要说,这部书并不是一部具有时代局限性的作品。

  同学间的友谊和竞争、家庭里的亲情和压力、社会上的光明与黑暗,从我们出生起就建造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我们只有在其中不断拚杀,始终保持着一颗积极的心去创造这座围城里的异彩,让围城中的生活变的丰富。我们不会也不可能逾越这座城墙,因为只要我们有生活,那我们就永远处于一座围城之中。读过此书的人都知道,方鸿渐是一个典型的知识分子,但是他为人不求上进,游戏人生,最要不得的就是此人极度虚伪。买了假文凭,却从来不向别人炫耀;明明不愿和苏小姐白头偕老,却又扭扭捏捏,屡次给苏小姐希望。似乎每一次的谎言,他都会因为自己良心的谴责而为自己量身订作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来说服自己,而且他总是能够那么成功的将自己骗过来。说谎就是说谎,但又偏偏和良心扯上了关系,真是有点不伦不类的。要不索性就是不要讲良心了,干脆就把那些不光明的事给发扬光大了吧,免的自己弄的两边都着不到边。但也许这就是他玩世态度的表现吧,也正是因为如此,他才会被一圈一圈的“围”起来。在整个故事中,方鸿渐先是在周经理银行工作,而后在三闾大学任教,接着在报馆资料室上班,每次都没有混得出人头地,也与他带着点玩世的态度处世有关吧。

  不喜欢主角方鸿渐,可这本书的确很好,尤其是文中的一些比喻,犀利至极,一针见血。“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去。”只这一句,婚姻中的琐碎与无奈,原形毕露。我想,城外的人读《围城》,定会灰心绝望;围城里的人读《围城》,又岂止一声叹息。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

  自然,70多年前的事,如今再提似乎也是陷入了历史这座怀旧围城之中。钱钟书先生以这样幽默的语调,除了批判当时之人或顽固不化或崇洋媚外的种种行为,调侃当时老人的迂腐、留学生的傲气,揭露无谓的婆媳之争、妯娌之争、情敌之争、同事之争外,真正要阐明的就是:生活本就是一座大围城,人永远逃不出无尽的压力和束缚,永远要在无形的四堵墙下过完一生。每一个人都逃不出这样的命运,只是在于你在这围墙下是否活得精彩,假如你始终想着去冲出围城,那你永远只能独守空城,更加失去了生命中的价值。

【篇九】读后感1000字大全


  也许是被历的平面论述禁锢久了,不觉也对中国历史失去了兴趣。然而,中国的上下五千年,怎会只是有几本历史书可以概括的呢?仿佛《寻觅中华》将那史料碾碎,穿越时间,穿越空间,在那个属于它的地方,映射出一个真正的中国。

  时光纵横,空间交错,即使处于局外人的我们,也看不透,总是按着自己的思维去考虑,去编造一个个人和物,总是一味地认为,禹是个自私的人,硬生生地把属于大家的天下规划为一家之内,让其子孙享尽荣华。然而,表面风光无限的帝王家,何尝不是在向往那些寻常人家呢?他们牺牲了的,远超乎别人的想象,有多少人含冤而死,有多少人兄弟相残,又有多少人丧失了本该拥有的美好童年于爱情,却无奈陷于皇位这个布满荆棘的藻泽,人人都变得迷乱开来。

  有人说,是饱汉不知饿汉饥,若回到大禹的那个时代,身为一代圣贤之人,又怎会只是为了一己私欲,而让自己的子孙享受这光荣与无边苦难?若这样想,未必也太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处于禅让制的大禹不可能感受不到,即使在那个选贤举能的年代,又怎会人人都甘于让与他人呢?什么是贤,什么又是能,又有谁说的清楚呢?在那个“大同”年间,怎能保证在一任任统治者交替之时,不会出现一场场血雨腥风呢?倘若如此,一场场征战,人民安定的日子或许也只有短短几十载吧。天天想着征战,天天想着讨伐,又会有谁来关心政治、民生、发展呢?说不定现在的我们还在那过去的年间踏步呢。

  相比于全世界的征战强抢,一家内的争抢所带来的风浪当然要小得多。有人说,古代帝王是踏着亲兄弟的尸体登上王位的,而若以此为比喻,那么,禅让制的某些统治者又该怎样断定,是不是踏着千百万无辜群众的尸体而登上王位的呢?同样是经过血的洗礼,那不如就让这血肉之争,存在自己家吧。

  由此看来,禹是多么的伟大,却又让人无奈,他近似于把自己的孩子推上那个如古罗马奴隶角斗的铺满黄金的角斗场。人非草木,孰能无情,更何况是对自己的孩子?他阻止了众多鲜血,却让鲜血流变了自己的家族,不得不说,在那个古老的年代,开创这些许平定伟大年代的,不正是这位伟大的英雄吗?

  时代纵横,古今交错,出现了多少英雄人物,然而,又该以什么来划定这一界限呢?有人说,前朝臣子不服新君王是英雄,还有人说帮助新君王,识时务者为俊杰。前者犹如历史大浪逆流而上的一叶扁舟,虽有无穷的激情,却也只能是难敌历史,后者则为顺流而行的大船,带领人们走向一个新的时代。或许这比喻过于浅显,若如此,又怎会有那么多的民族英雄呢?

  我们也许对英雄的评论过于片面,或者说只是站的角度不同而已。正如文天祥,他的不屈之志为世代人所流传,留下了“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绝唱,而耶律楚材却为后世留下了一片太平的世界。两人是当之无愧的英雄,而他们的做法却又相背而驰,真的是让人捉摸不清世人的目光。

  不过,在历史的大潮面前,顺风耳行者则更胜一筹。社会的发展需要和平,和平的破坏却是始于战争。倘若文天祥,真的召集一批兵马,与新建立的元朝相抗衡,那么只会带来更大的损失,无益于和平发展的。

【篇十】读后感1000字大全


  风云卷起,波涛暗涌,历史风尘覆盖下是无数政权的更迭;苍山如海,残阳如血,岁月篇章谱写着的是诱惑王权的血腥;马蹄声碎,喇叭声咽,时间长河冲刷下是*雄英雄的是非善恶。

  总是听人说“读史使人明智”,那是有志之士的说法,鄙人是女流之辈,头发挺长,不晓得的见识短不短。

  我是女孩,先用耳朵聆听历史。

  1368年,他带着自己独有的风采站上了王位之巅。不同于秦皇汉武的运筹帷幄,抑或是唐宗宋祖的满腹文辞,他更趋近一个普通人:比白雪公主后妈还要自私的脾性,比青春期少女还要敏感的心理,比邪恶小丑还要古怪的偏执……当然,言下之意并不是普通人皆是如此。但我想这是大多数人对他的认识。

  我是女孩,用女孩的眼光观望历史。

  他生于贫苦人家,可生性不羁,儿时的游戏也围绕着当皇帝,谁能说这不是他后来一登宝座的预兆。现在细细咂么,眼前仿佛出现了一个衣衫褴褛却眼神坚定的男孩,他屈膝坐在柳树下的土堆上,接受着伙伴们的“朝拜”,嘴角的一抹浅笑透露出对于未来的憧憬,再或者说自信。生来的羸弱赋予了他一段作为小僧童的时光,本来是父母对他的关爱,却成为他后来鸡蛋里挑骨头的借口。他是可恶的,毋庸置疑,可说起家人皆死于瘟疫,他又是令人心疼的。后来的残暴杀戮,又何尝没有这个原因呢!

  我是女孩,用女孩的唇齿咀嚼历史。

  他由一个讨饭的,赤脚僧,一步步走上点,没人能否认他的能力,就像无论秦始皇怎样实施*,他的功绩依旧不可磨灭。他与徐达一众人打下了江山,却未能履行共享富贵的诺言。最初的时候,还能对自己的老臣好礼相待,可随着自己沉迷于权力的深渊,疑心愈来愈重,每天想的最多的就是谁会抢走自己的王位,由之而来的是身边人接二连三的离去,往日曾随他征战的功臣到了最后只有一人能勉强称为善终。他那一次次受人蛊惑后的心狠手辣,到底是真的耳根软,还是顺着自己的心意来,我们早已无法求证。只是在无数的日夜里,他会因自己的*权力而沾沾自喜,而后是无法阻挡的空虚。不可否认,他的一次次杀伐果断的确巩固了自己的地位,但却无法填补他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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