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和《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办发[2011]27号)有关规定,经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定于2016年12月16—17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26名。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16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6年12月16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1年12月16日以后出生)。
(三)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已经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成绩合格(岗位简介表中有▲教师岗位除外),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苏州市区生源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须具有学士学位);
2.苏州市区生源学前教育师范类大专毕业生;
3.苏州市区生源非师范本科毕业生(须具有学士学位);
4.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须具有学士学位),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叶圣陶奖学金,或在江苏省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或在校学习期间获得校级奖学金三次及以上,不受生源地限制;
5.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的毕业生,不受生源地限制。
(四)社会在职人员限报部分岗位,须具有全日制学历,且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具有本科学历的社会在职人员户籍关系须在苏州市区(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市区户籍);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社会在职人员户籍关系须在苏州大市;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社会在职人员不受户籍地限制。
(五)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2016年苏州市区生源的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毕业生按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2016年1月1日后毕业至今尚未就业的归国留学人员按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
(六)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报名者(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不受户籍或生源地的限制。
(七)招聘单位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16年12月16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如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14年12月16日前,以此类推。灵活就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其工作经历时间自登记灵活就业并审批确认或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见附表
四、报名方式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6—17日8:30—15:30。
2.报名地点: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干将西路288号)。
(二)报名程序
1.选择岗位。报名者根据本《简章》公布的招聘岗位及条件选定应聘岗位后,向“现场报名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报名处)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交复印件)。
2.资格初审。经报名处初审,符合规定条件的报名者领取《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2份,将《登记表》中“报名者填写内容”填写完整并加贴照片后交报名处签字(盖章)。
3.验证登记。经初审合格的报名者持《登记表》和应聘材料原件,到人社部门现场设立的“验证登记处”进行验证。验证合格的报名者当场办理登记手续,同时交纳笔试费100元/人,并将《登记表》(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交我局现场设立的“信息录入处”,录入考试相关信息并拍照;另1份《登记表》返还招聘单位(报名处)。
2017年梧州市教育局直管中学急需紧缺专任教师招聘公告
为解决梧州市教育局直管中学专任学科教师急需紧缺问题,现面向社会公开直接面试考核招聘105名急需紧缺专任学科教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性质、招聘人数
梧州市教育局直管中学全部纳入全额财政拨款。2017年具体招聘的单位、岗位、人数详见《2017年梧州市教育局直管中学急需紧缺专任教师招聘计划》。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原国家“985”工程大学或“211工程”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学院、广西艺术学院,省外省属重点大学(非三本学院),2017年毕业或2016年毕业尚未正式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并获得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师范类或非师范类专业对口的优秀毕业生。
2.具有履职的身体、心理条件;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
4.取得教师资格证(已申请2017年教师资格证考试的,须在聘用期一年内取得,否则用人单位可解除聘用合同)。
(二)应聘者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按岗位需要择优当场签订就业协议:
1.获得获得校级奖学金1次及以上。
2.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以及相关校级奖励1次以上。
3.专业成绩三年总评排名在年级同类专业前50%。
4.教育部直属大学免费师范类毕业生。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梧州人才网》、《梧州教育信息网》及相关大学校园网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2016年12月9日(星期五)下午14:30-17:30。
2.现场报名地点: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文二楼0110、0414教室
3.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件、材料到现场报名。应聘者提前下载《2017年梧州市教育局直管中学招聘紧缺专任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并由本人签名确认。
(1)2017年毕业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学生证、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须在报名表中注明)及相关获奖证书及印证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1张近期同底正面小2寸免冠彩色相片。
(2)2016年毕业生:除提供与2016年毕业生相同的资料外,同时还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招聘岗位。
(2)证件材料初审后留下复印件,退回原件。
(3)报名者对提供的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则取消报名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4)应聘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核
根据应聘者提供材料,结合岗位特点,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按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四)面试
1.时间:2016年12月10日(星期六)上午8:30开始(时间1天)。
2.地点: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
3.内容及方式
面试采取说课或课堂片段教学及综合素质测试的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组织与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及口头表达能力等。
面试总时间为15分钟,其中说课或课堂片段教学10分钟(自行准备)、综合素质测试5分钟。面试过程统一使用普通话。
4.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按招聘计划,择优签订就业协议。
附件:1.2017年梧州市教育局直管中学急需紧缺专任教师招聘计划
2.2017年梧州市教育局直管中学招聘紧缺专任教师报名表
梧州市教育局
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梧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2月6日
2017年江苏苏州市中小学教师招聘简章.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