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儿升学# 导语】2022年广西南宁市宾阳县秋季学期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工作通知已公布,为了方便大家的查阅,下面©文档大全网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本次秋季学期中小学、幼儿园开学的具体事宜,希望大家及时关注,如有相关疑问,请关注©文档大全网少儿升学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2022年秋季学期即将开学。为保障新学期开学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我县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1.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目前,国内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了进一步做好
教育系统开学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把做好开学工作作为当前重要任务,结合实际,精心组织,有序开展。一是组织师生员工有序返校。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结合疫情防控实际,全面做好师生员工返校前的健康管理,全体师生员工在开学前14天(8月15日开始)进行自我健康监测,返校当天上交14天自我健康监测纸质材料给学校存档;从区外返邕前48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委)报备,在抵邕后12小时内向目的地社区(村委)和学校报告,并根据风险等级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疫情防控要求接受健康管理;学校在开学前一周(8月21日)及报到当天(8月28日)各收集一次师生员工及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健康码、行程码;对未按时报到的师生员工,学校要逐个联系,查明未返校原因。要制定开学返校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合理安排学生返校报到。各学校在开学前一周内要组织开展一次全体教职工参加的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开学后一周内组织师生开展每月一次的疫情防控应急演练。二是扎实做好疫苗接种工作。各学校继续做好3岁及以上师生员工(包括退休人员)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在知情、自愿的原则下“应接尽接”。三是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各学校根据师生员工数量,结合应急方案做好医用外科口罩、消毒用品、洗手液、一次性乳胶手套、非接触式测温设备、防护服等常用防疫物资储备,储备不少于1个月使用量的防疫物资。专人管理,确保合理使用与存放安全,注意物品的有效期,做好消毒剂使用培训与记录,建立防疫物资储备台账。四是做好疫情防控
教育和管理。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严格按照校园疫情防控“十严格”“五个一律”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开学前,各学校要做好教室、宿舍、食堂、公共活动区等场所的地面和水龙头、灯开关、门把手、楼梯扶手、健身器材等高频接触物表面的清洁消毒,搞好校园环境卫生,校园垃圾“日产日清”,保持校园干净整洁。严格把好校门,实行封闭管理,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在学校门口对师生员工进行体温检测,对来访人员要求佩戴口罩、体温检测、核验健康码和行程码“二码联查”并登记,正常者方可进入。要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
教育,引导师生加强个人防护,养成戴口罩、勤洗手、保距离、用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师生到校后,要做好师生员工健康监测及管理,坚持执行晨午检制度,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五是做好重点人员的核酸检测工作。根据南宁市
教育局最新的要求,保安(教官)、保洁工、食堂工人等重点人员进行每周一次核酸。
(备注:上述疫情防控要求将视疫情变化和国家、自治区、南宁市、宾阳县相关疫情防控要求动态调整)
2.全面强化学校安全工作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抓措施落实,确保师生平安。按照“先排查、后开学”的要求,在开学前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校园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突出消防、食品、校车、危险
化学品等重点领域,以及图书馆、宿舍、食堂、实验室、教学楼、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等重要部位,并结合近期防汛防台风的形势,加强对学校校舍、在建工程、校内临时建筑、围墙、挡土墙、排水设施、地质隐患点等进行全面排查,落实隐患闭环管理,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加大经费投入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查漏补缺,确保各学校安防建设符合标准,设施运行正常,从严落实校园安全管理措施,抓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巩固提升。要认真排查校园周边存在的各种乱象、突出治安问题,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和非法营运行为,强化上下学时段校园周边“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维护学校门口良好交通秩序和治安秩序。要加强师生安全
教育,突出重点广泛开展预防溺水、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心理健康、拥挤踩踏、校园火灾、自然灾害等宣传
教育活动,开展防诈骗、(防毒品)、防传销、防邪教、防校园欺凌与暴力、防性侵、防盗,以及用电安全、网贷风险、网络安全等宣传
教育活动,开展防溺水、消防、防暴恐、地质灾害等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风险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加强危险
化学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和管理。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强化校车安全监管,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要突出抓好学生食堂工作,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和质量,让学生吃上放心、安全的营养餐。要大力治理校园欺凌行为力度,加强法治宣讲,让学生知晓基本的法律边界和行为底线,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突出重点抓好学生心理健康
教育,关注学生日常异常行为,及时介入做好心理干预和疏导工作。要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和治安巡防工作,坚决防止校舍、教学设备、运动生活设施、拥挤踩踏、交通事故、火灾、溺水、上下学、食品卫生等安全事故发生。要严格执行门卫制度,实行校园封闭式管理,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严防暴力事件发生。
3.深入开展开学教育活动
组织上好“开学第一课”,
小学一年级做好“幼小衔接”工作,安排好开学典礼和新生军训、校情校史、校规校纪、文明礼仪、心理辅导、安全
教育课等
教育活动,通过主题班会等形式,结合暑期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会调查,组织开展专题学习交流活动,畅谈改革发展新变化,传递正能量、激发报国情。发挥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司法等部门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的作用,加强对学生开展反欺凌、反暴力、防不法侵害、交通安全、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铁路护路等安全法治宣传
教育,扎实推进第xx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引导学生明确法律底线和行为边界。开足开齐劳动和心理健康课程。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定期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工作,健全筛查预警机制,及早实施精准干预。加强心理健康的宣传和咨询服务等过程管理,着力提升学生心理健康素养。
4.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要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骤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加强师德
教育,引导广大教师严格遵守师德管理规定,切实肩负起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光荣使命和神圣职责,争做“四有”好教师,当好“四个引路人”。要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学校负责人要带头落实责任,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和舆论引导,牢牢掌握意识形态主动权、话语权;加强校园先进文化建设,推进学校思政课改革创新,抓好风险点排查,进一步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压力传导到位,深入推进意识形态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科学化建设,确保
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安全。
5.扎实做好控辍保学和学生资助工作
各义务
教育学校要贯彻落实控辍保学工作责任,保持政策不变、力度不减,扎实做好控辍保学各项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少年除身体原因不具有学习条件外不失学辍学,持续巩固发展
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在开学前后要大力开展控辍保学专项行动,全面准确掌握学生返校情况,深入了解未按时返校学生的具体原因,对无故不返校的学生要立即开展劝返工作,严防辍学新增和反复反弹。对已准许办理政策性休学手续的学生,要集中开展一次部门联合劝返,尽力劝导其及早返校复学。认真抓好控辍保学工作台账的建设,加强台账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随时做好迎接上级督查暗访准备,妥善应对检查组检查过程中的关注点,对风险性问题要积极设法化解,力求问题不出学校。各校要扎实做好学生资助工作,于9月10日前完成新生身份信息采集,并与县脱贫户、低保户信息筛选比对工作,上报县学生资助服务中心。要严格按照评审流程,加快贫困生认定和审核,务必按时间节点完成资助工作,将资助款尽快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切实减轻困难家庭经济负担。
6.严格规范办学行为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认真执行
教育部“十项严禁”和自治区、南宁市以及我县有关规范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要求,切实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开齐开足开好规定课程,严格执行课程方案,严格按照课程标准进行教学,中小学校开设每周一课时的劳动课,不得挤占体育、美育、劳动
教育、综合实践活动及班会、少先队活动等课时,不得随意提高教学难度和加快进度。幼儿园要落实好
教育部《幼儿园保育
教育质量评估指南》精神,不提前教授小学阶段的课程内容,不搞不切实际的特色课程;制定并实施与幼儿身体发展相适应的体格锻炼计划,保证每天户外活动时间不少于2小时,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严格执行
教育收费政策,坚持
教育收费公开制度,严格审查进入校园开展商业活动的行为,及时纠正将收费或第三方收费与学校日常教学管理业务绑定的违规行为。严格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中小学在职教师不得参与校外培训,不得与校外机构合办补习班、培优班或提高班,不得组织、要求或暗示学生到校外机构补课、培训。各校(园)要严格学生管理,严防出现随意不到校、旷课或请假时间过长,不能完成学习任务等情况。开展“问题地图”排查与整治,强化国家版图意识宣传
教育,彻底净化校园地图环境。各中小学校认真做好教科书发放工作,协调县新华书店及时调拨所需教科书,确保“课前到书”;规范开展教辅资料征订工作,坚持自愿征订原则,坚决防范出现违规推荐、代购教辅资料等不良行为,坚决杜绝因办学条件不足或工作不到位而影响正常开学。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电话手表等电子产品管理,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等电子产品带入校园。要全面排查纠正群众反映较多的变相设立重点班、有偿补课、以学生留校自学等名义变相组织集体补课、
教育乱收费等突出问题,让办学行为在阳光下运行。对反映和暴露的问题,要认真核实查处,强化责任追究,严肃处理责任人,并向社会通报查处结果。
7.切实做好“双减”工作
各义务
教育阶段学校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
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全面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健全作业管理机制,建立作业校内公示制度,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控制书面作业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初中不超过90分钟。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发挥作业诊断、巩固、学情分析等功能,将作业设计纳入教研体系,系统设计符合年龄特点和学习规律、体现素质
教育导向的基础性作业。加强作业完成指导,教师要认真批改作业,及时做好反馈,加强面批讲解,认真分析学情,做好答疑辅导,特别要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辅导帮扶。
科学利用课余时间,各校要联合家长引导学生放学回家后完成剩余书面作业,进行必要的课业学习,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开展适宜的体育锻炼,开展阅读和文艺活动。落实五项管理要求,各校严格落实国家课程规定,提高课堂
教育质量。同时,各校要提升课后服务水平,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学校要制定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做好人员调配、服务内容安排、经费保障、安全管理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今年秋季学期开学后立即启动课后服务,实现乡镇及以上和城区非寄宿制义务
教育学校做到应开尽开全覆盖。
8.稳步提升基础教育质量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聚焦基础
教育质量提升,把提高基础
教育质量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树立
科学质量观,推进“五育”并举,积极谋划并落实好学前
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义务
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和特殊
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深化
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大力推进自治区基础
教育教学改革示范区、自治区级学前
教育集团化办学试点县、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基地、新课程新教材自治区级示范区示范校、基础
教育信息化融合创新实验区实验校等建设。推进数字资源规模化、常态化应用,加强
教育教学研究指导力度,推进区域教研、校本教研、网络教研、综合常态化开展。
9.开展特殊群体学生关爱教育工作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结合开学工作对留守儿童、残疾儿童进行一次集中、全面、深入、细致的“拉网式”排查,摸清适龄入学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的信息,要求排查工作做到一个不漏。在排查基础上建立留守儿童数据库,并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和全国学前
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标识。对能够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特殊
教育学校就读但尚未入学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各校要及时进行家访动员入学。各校要依法接收本校服务范围内符合入学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特殊
教育学校就读的各类重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通过送教上门形式为残疾学生提供
教育教学活动。切实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小学升初中无缝对接工作。各镇中心学校要落实专人对接相关初中学校,将本镇2022年秋季学期小学升初中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名单报送相关初中学校;特别是对接受送教上门学生,各镇中心学校要与相关初中学校做好交接手续,并协助相关初中学校做好送教上门前期工作。各校务必于9月5日前完成对所有送教学生进行
教育评估并与家长签订送教上门服务协议,9月10日前开展送教上门服务工作,同时将接受送教上门服务的学生列入学校学籍统一管理并按要求规范建立送教上门“一生一案”材料档案。
10.加强学籍管理
各中小学、幼儿园在开学初要认真填写开学注册表,要求学生的各种信息必须准确,对学生信息错漏多的学校要进行通报批评,对责任人进行问责。同时,各校要强
化学籍管理,严格按照“人籍一致”的要求录入和更新学生学籍数据,查缺补漏,确保数据的性和准确性。要在学籍系统中对遗漏的失学辍学学生进行相应登记,严禁空挂学籍和无学籍借读。原则上,两周内未到校的要进行“疑似辍学”登记,一个月内未到校的要进行“辍学”登记。严格转入转出程序,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简化中小学转学业务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办理转学业务。要加强休学、复学、转学、跳级、留级、境外就读等异动学籍管理工作,做好幼儿转园、离园等操作,及时对学生异动情况登记造册,详细核实和记录。严格执行
教育部关于学籍异动处理时限的规定,每次操作(审核)时间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11.切实做好各项常规工作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认真做好开学准备工作,确保学校开学工作有序开展。各校要在开学前制订好新学期各项
工作计划,结合最新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学生减负、规范编班、开齐开足课程、加强学区管理、完善校内课后服务等各项工作的准备,做好教材、教学用书及教辅材料的发放工作,做到“课前到书,人手一册”,同时做好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对教学区、运动区、生活区进行全面清扫,不留死角,认真做好学校绿化、美化工作,保证开学后学校各项管理工作进入正常状态,教学和生活秩序稳定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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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2年秋季学期在校学生统计表
2. 2022年秋季学期学校班额情况统计表
3. 2022年秋季学期在校(园)农村留守儿童统计表
4. 2022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寄宿情况统计表
5. 2022年秋季学期小学课程开设情况统计表
原文标题:宾教发〔2022〕45号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binyang.gov.cn/bmzl/byxjyj/jygk/t53229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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