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武汉仲裁委员会于1997年依法组建。1997年至2016年,武汉仲裁委员会共受理仲裁案件141096件,案件标的额共计人民币1193.74亿元。在全国244家仲裁机构中,武汉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的数量连续十五年位列全国第一,受理案件的标的额连续多年位列全国前四位。历年审结的案件中,调解和解率在85%以上,自动履行率在90%以上。武汉仲裁委员会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改善投资环境、增强外商在中国投资的信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成为华中地区影响力的具有涉外仲裁能力的仲裁机构。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1、党建、纪检、精神文明创建专员
2、需求人数:1名
3、岗位要求:
(1)坚决拥护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从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组织纪律性强,能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有较强的事业心,工作态度积极向上,作风扎实,热爱党建工作,吃苦耐劳,勤于思考,善于奉献,责任心强,有团结协作精神;
(2)男女不限,年龄30周岁以下,中共正式党员,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马列、党建、法律等及其相关专业;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写作能力,文字功底扎实。在大学期间曾担任过学生干部者从优。
三、薪酬待遇:
1、工作时间为每周5天(8小时/天),周末双休;其他节假日以国家规定时间为准。
2、录用后按相关规定确定工资待遇(具体标准面议),并提供工作餐等一系列完备的福利保障。
四、用工性质:
在合同规定的试用期内进行试用,试用期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录用;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录用的人员由武汉人才市场有限公司与聘用者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办理社会保险。
五、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应填写《个人简历》(见附件),并将本人近期清晰生活照、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一并打包以附件形式发送至305895806@qq.com(大小不超过5MB),附件命名格式为:“岗位名称+姓名”,如:党建、纪检、精神文明创建专员+张杰,请务必按照规定格式命名,不然简历不能被收取,请勿重复投递简历。
2、报名截止日期:2017年6月16日12:00。
3、初审:工作人员将根据岗位任职要求对应聘者的简历进行初审,并电话通知初审通过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待定)。报名时所提交信息必须详实,不得弄虚作假。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资格。
4、面试:面试工作由武汉仲裁委员会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各位应聘人员保持电话通畅,注意接听电话通知。若因本人原因导致通知无法到位,后果自行承担。
5、咨询电话:59512815、联系人:史老师(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拨打)。
附件:个人简历.doc
2017年湖北武汉仲裁委员会招聘简章.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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