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管理
1、施工总承包的特点:(1)费用控制(2)进度控制(3)质量控制(4)合同管理(5)组织与协调。
2、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与施工总承包模式的比较:(1)工作开展程度不同(2)合同关系不同(3)对分包单位的选择和认可(4)对分包单位的付款(5)施工总承包管理的合同价。
3、发包人应对其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4、发包人应委托监理人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发出通知。
5、经承包人自检确认的工程隐蔽部位具备覆盖条件,承包人应通知监理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检查。
6、监理人未按约定的时间进行检查的,除监理人另有指示外,承包人可自行完成覆盖工作,并作相应记录报 送监理人,监理人应签字确认。
7、承包人未通知监理人到场检查,私自将工程隐蔽部位覆盖的,监理人有权指示承包人钻孔探测或揭开检查,由此增加的费用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8、承包人的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各类证件、批件和各种相关资料,向分包人提供具备施 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图纸会审,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脚底
(3)提供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设备和设施,并承但因此发生的费用
(4)随时为分包人提供确保分包工程发的施工所要 求的施工现场地和通道等,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9、分包人与发包人的关系:未经承包人允许,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分包人不得直接致函发包人或工程师,也不得直接接受发包人或工程师的指令。
10、分包合同价款与总包合同相应部分价款无任何连带关系。
11、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事业危险作业的职业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12、交或日期的确定可以按照下列方式:
(1)供或方负责送货的,以采购方收货戳记日期为准
(2)采购方提 货的,以供货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
(3)凡委托运输部门或单位运输、送货或代运的产品,一般 以供货方发运产品时承运单位签发的日期为准,不是以向承运单位提出申请的日期为准。
13、施工承包合同可以按照不同的方法加以分类,按照承包合同的计价方式可以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补偿合同三大类。
14、由于单价合同允许随工程量变化而调整工程量总价,业主和承包商都不存在工程量发面的风险。
15、采用单价合同对业主的不足之处是,业主需要安排专门力量来核实已经完成的工程量,需要在施工过程 中花费不少精力,协调工作量大。
16、合同总价一次包死,固定不变,在这类合同中承包商承担了全部工作量和价格的风险。
17、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双方结算比较简单,但是由于承包商承担了较大的风险,因此报价中不可避免的要 增加。
18、固定总价合同使用以下情况:
(1)工程量小,工期短,估计在施工过程中环境因素变化小,工程条件稳 定并合理
(2)工程设计详细,图纸完整、清楚,工程任务和范围明确
(3)工程结构和技术简单,风险小
(4) 投标期相对宽裕,承包商可以充足的时间详细考察现场,复核工程量,分析招标文件,拟定施工计划
(5)合 同条件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十分清楚,合同条件完备。
19、成本加酬金合同有以下形式:
(1)成本加固定费用合同:在工程成本一开始估计不准,可以采用合同形式
(2)成本加固比例费用合同:一般在工程初期很难描述工程范围和性质,或工期紧迫,无法按常规编制招标文件招标采用
(3)成本加奖金合同:奖金是根据报价书成本估算指标规定一个底点各顶点,分别为工程成本估算的6%—75%和110%—135%
(4)成本加费用合同:如果实际成本超过合同中规定的工程成本总价,由承包商承担所有的额外费用,若实施过程中节约了成本,节约的部分归业主,或者由业主与承包商分享,在合同中要确定节约分成比例。
20、合同实施的偏差分析包括:(1)产生偏差的原因分析(2)合同实施偏差的责任分析(3)合同实施的趋 势。
21、索赔的依据主要有:合同文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惯例。
22、索赔证据应具有:真实性、全面性、关联性、有效性。
23、索赔成立,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部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3)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和索赔报告。
24、索赔文件包括:(1)总述部分(2)论证部分(3)索赔款项(或工期)计算部分。
25、编写索赔文件应注意:
(1)责任分析清楚、准确。应该强调:引起索赔的事件不是承包商的责任,事件具有不可预见性,事发以后尽管采取了有效措施也无法制止,索赔事件导致承包商工期拖延、费用增加的严 重性,索赔事件与索赔之间的之间关系等
(2)索赔的计算依据要准确,计算结果要准确。要用合同规定或法规规定的公认合理计算方法,并进行适当的分析
(3)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