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肇庆2023年中考考生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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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 导语】©文档大全网从肇庆教育号公众号了解到,广东肇庆2023年中考考生注意事项已公布,详细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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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将于6月26-28日举行。为确保我市中考工作平稳顺利实施,6月20日下午,市招办召开全市2023年中考考务工作视频会议。


  会议指出


  今年的中考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后的首次中考,是新冠疫情实施“乙类乙管”后我市组织的规模的国家教育统一考试。今年我市中考考生人数再创新高,全市考生12.1463万人参加考试,其中八年级6.5294万人,九年级5.6169万人,全市共设置考点128个,考场2238个。


  会议要求


  为确保我市今年中考安全平稳顺利进行,实现“平安中考”的工作目标,做到“四个要”:


  一是要深刻认识形势,增强做好今年我市中考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各县(市、区)、考点务必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的考试工作安排,充分认清今年中考工作面临的风险、挑战和组织工作上存在的不足和漏洞,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履行好职责,确保中考安全、平稳、顺利进行。


  二是要精心组织实施,全力做好中考各项工作。各县(市、区)、考点要严格做好试卷安全保密工作;要狠抓防范手机作弊;要认真做好“乙类乙管”后的组考防疫工作;要抓细抓实组考工作;要严防死守安全底线;要完善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


  三是要加强考试保障,确保考试实施平稳顺利。各县(市、区)、考点要加强考点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要加强监督巡察;要规范招生行为;要做好舆情引导和管控。


  四是要优化考生服务,确保考生安心、舒心、暖心。各县(市、区)、考点要坚持以生为本,高度重视考生心理状态;要优化考点环境,为考生提供交通引导、备考休息、防暑降温、医疗卫生等服务保障;要做好极端天气应对预案;要做好考生考后安全教育


  中考在即,


  各位考生在奋力备考的同时,


  也要注意这些事


  温馨提示


  (一)各位考生请看清准考证上的考点,提前踩点,记清当场次考试时间调好闹钟,提前到达考点,避免出现走错考点或者迟到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情况出现。


  (二)考生在赴考过程中要注意个人防护,注意个人人身安全。请送考家长不要在考点附近聚集,不要鸣按喇叭、大声喧哗,给考生营造一个安静的考试环境。家长朋友们驾车接送考生后,务必及时将车辆驶离,不要在考点附近停放。


  (三)注意饮食健康和均衡,不要突然改变平时的饮食习惯,一日三餐应以谷类为主,肉类、蛋、奶制品和新鲜蔬菜、水果等搭配合理,保证能量、优质蛋白和膳食纤维的充分摄入;不要吃剩余的食物,中考期间,正是炎热的夏天,剩余的食品容易变质,食用容易引起肠胃不适。


  (四)诚信参加考试。敬告广大家长和考生不要购买和使用考试 作 弊 器材,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切勿带手机进入考点考场,建议各位考生不要带手机赴考或在考点门前将手机交给家长或送考老师保管;广大考生要端正考风,遵守考纪,树立“诚信考试光荣,作弊违纪可耻”的思想,做到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共同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


  (五)记得带上准考证、身份证赴考。忘带准考证也不要慌,遇到这种情况,可向监考老师反映,由监考老师将情况报告考点主考,验证考生相貌,若与点名卡上照片相符,对考生进行摄像后,可安排考生进考场应考,同时流动监考员会通知考生领队,要求在该科考试结束前将准考证送到考场。如果考生准考证丢失,可由县市招生办办理补发。


  肇庆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守则


  (一)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考生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员使用金属探测仪等进行检查,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不得违反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要求。


  (二)考生入场,除2B铅笔、书写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得带入考场。严禁携带无线通讯工具(如移动电话、无线耳机)、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涂改液、修正带以及不透明的文具盒(袋、套)和水杯(含饮料瓶)等物品进入考场。


  (三)考生进入考场后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放在桌面靠走道边上角以便让监考员核验。


  (四)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须认真核对答题卡和试卷的张数。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应在开考前举手向监考员报告;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五)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在指定位置准确、清楚地填写答题卡上的姓名、考生号、考场号、座位号。凡漏填、错填、全填或填涂不清的答题卡,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七)开考15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点、考场。监考员按照考试机构要求做好缺考记录,适时处理缺考考生试卷和答题卡。


  (八)考生须在答题卡与题号相对应的区域答题。选择题用2B铅笔作答,非选择题用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作答。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随意修改答题卡上的题号,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否则答案一律无效。如果解答中有画表或辅助线,先用铅笔进行画线、绘图,再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描黑确认。


  (九)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发送或接收信息,不得将试卷、答卷或草稿纸带出考场。如身体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考试工作人员和监考员。


  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擅自离开考场。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起方可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十)在开考信号发出前或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答题按考试违规论处。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得在考场逗留。


  (十一)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由考点或教育考试机构移送当地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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