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10人公告(报名时间4月17日—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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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导语】2023年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10人。报名时间:2023年4月17日—5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文档大全网现将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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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需要,临沂市君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派遣到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原则

  合同制书记员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坚持凡进必考,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进行。

  二、招聘计划和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名额为10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

  3、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年龄在18周岁到30周岁之间(1992年4月30日至2005年4月30日期间出生)。

  4、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法律专业知识;

  5、工作认真扎实,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沟通协调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有违法犯罪行为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工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在临沂市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

  5、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在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的;

  6、从事律师或法律工作者,经商办企业或在企业、中介机构兼 职的;

  7、其他不宜在书记员岗位上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的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速录水平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签订合同。

  (一)公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7日—5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临沂市君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地址:临沂市兰山区滨河路与双岭路交汇燎原大厦12楼1215室。

  3、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本人及父母、配偶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以上材料的复印件(2份),近期同底板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和个人信用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现场填写《合同制人员报名表》。

  4、资格审查。报名须本人到场,依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准予考试,并当场签订《诚信书》。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或隐瞒有关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1、速录水平测试。主要测试书记员的文字录入速度,速度为80字/分钟以上者方可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计划协调、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人际沟通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作为体检、考察人选。

  速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速录水平测试50%、面试50%的比例汇总综合成绩(如综合成绩相同,按速录成绩确定),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四)体检、考察

  体检在临沂市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及职位要求,主要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以及是否有不得报名情形等方面的情况。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人员递补

  对应聘人员因主动弃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本职位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面试、考察、及体检结果,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为聘用人员。聘用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的形式派遣到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二个月,试用不合格的予以退回。新招聘人员由临沂市君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合同期满后根据有关规定,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合同期内,达不到规定目标任务的,解除合同。

  (七)待遇保障

  薪酬待遇每月2800元(含个人应缴五险一金部分),另外发放年终一次性绩效奖金,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在试用期内,每月发放1500元。

  (八)其他

  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不授权、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考试辅导培训。

  咨询电话:0539-8128022、13013543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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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标题:山东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10人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job.mohrss.gov.cn/sydwgg/143701.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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