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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 1. 担保物权 a) 抵押权:抵押的东西不用转移给别人,不动产为主。 b) 质押权:抵押的东西必须转移给别人,动产为主。 c) 留置权:行使留置权后由2个月的宽限期。 2. 善意取得 a) 动产和不动产 b) 转让人无处分权 c) 通过正常手续转让,财产已经完成交付或登记。 3. 耕地承包经营权30年、草地30~50年、林地30~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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