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湖北省临床检验中心系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也是省卫健委认定的医疗机构,省科技部门认定的科研机构。同时加挂“湖北省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公室”、“湖北省临床检验质量控制中心”和“湖北省血液质量管理和控制中心”三块牌子。主要负责全省临床检验及血液质量管理、业务技术指导、检验医学研究等工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湖北省临床检验中心2023年专项公开招聘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不受理其他报名方式。报名截止日期前,考生须将《2023年省临床检验中心专项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后连同其他审核材料扫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ljzxrs@163.com。邮件标题格式:2023专项招聘+岗位名称+姓名。咨询电话:027-87277938,联系人:袁老师。
3.提交成功后,请勿重复投递。初审通过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二)资格审查
1.关于相关时间节点:年龄从1月1日起算,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专业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报名所需其他各类证件资料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详见《湖北省临床检验中心2023年专项公开招聘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清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3.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全部进入考核。
五、考试考核
此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和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导监督下,由省临床检验中心组织开展。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委、监察部门及社会公开监督。
(一)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和专业实操考核两部分,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核内容
1.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2.专业实操考核主要考察考生实际操作能力、分析研判及解决工作中具体问题的能力。专业实操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
(三)成绩计算
1.考核采用体育计分法当场打分,考核总分为100分。结构化面试、专业实操考核两项成绩均为100分。考核总成绩=结构化面试×40%+专业实操考核×60%。
2.计算应聘人员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面试总成绩相同,以专业实操考核成绩高者优先。
3.考核成绩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考核分数达到80分以上的(含80分),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4.结构化面试成绩及专业实操考核成绩拟于湖北省临床检验中心网站(http://www.hbccl.cn/)面向社会公示。
六、体检、考察
(一)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三)考察工作由省临床检验中心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四)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七、公示及备案
(一)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湖北省临床检验中心网站(http://www.hbccl.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如收到问题反映,由省临床检验中心调查核实。
(三)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向省人社厅申请聘用备案。
(四)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申请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申请备案。
八、聘用
(一)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通知新聘人员报到,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hubei.gov.cn)、湖北卫生人才网(https://www.hbwsrc.cn/)及湖北省临床检验中心网站(http://www.hbccl.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湖北省临床检验中心网站(http://www.hbccl.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情况、相关通知、录取情况、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027-87277938湖北省临床检验中心财务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
027-87572009湖北省卫生健康委机关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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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2023年湖北省临床检验中心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job.mohrss.gov.cn/sydwgg/144814.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