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北省武汉市长江科学院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特殊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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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生招聘# 导语】2023年湖北省武汉市长江科学院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特殊人才,电子邮箱:rczp@mail.crsri.cn,®文档大全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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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长江科学院简介

  长江科学院是国家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隶属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始建于1951年,院本部位于湖北省武汉市。长江科学院主要为国家水利事业以及长江保护、治理、开发与管理提供科技支撑,同时面向国民经济建设相关行业提供科技服务。

  长江科学院下设7个职能部门、18个研究所(分院、中心),1个科技企业,3个综合保障单位,设有研究生部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依托长江科学院组建的各类平台有14个,其中5个,省部级7个,其他科技创新基地2个。5个平台为国家大坝安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湖保护与水安全保障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国家引才引智示范基地、科技部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全国科普教育基地。

  长江科学院现有在职职工800余人,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占比近62%,水利部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20人,博硕士学历人数占比约74%。现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水利部“5151人才工程”部级人选、水利领军人才、水利部水利青年科技英才等国家和省部级各层次专家100余人。长江科学院在武汉、宜昌、重庆、青海杂多等地建有科研基地,总占地面积近90万平方米,拥有各类实体模型试验厅20余座,建有当今世界上规模的河工模型——长江防洪模型。

  二、引进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特殊人才

  我院根据发展战略需要、人才紧缺专业和人员配置现状,面向国内外知名大学、高水平科研机构、国际知名大型企业(跨国公司)以及国际组织,引进相关领域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特殊人才。诚挚欢迎国内外有识之士加盟我院。

  (一)引进对象

  第一层次: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年龄一般不超过80岁;海外知名院士、经国家审核列入“国家千人引进计划”的国际教授或同领域公认的知名学者,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

  第二层次: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领军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重点领域创新团队负责人等。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

  第三层次: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青年项目人才、部省级重点学科青年带头人、青年千人 计划入选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重大技术发明、专利等)的专业技术人员、院发展急需的专业方向学科带头人等。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

  第四层次:获国(境)外大学(QS世界大学排名前50位)博士学位的优秀人才,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ence》、《Nature》系列子刊上发表高水平论文1篇及以上及其他同层次的优秀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

  (二)专业需求

  水旱灾害致灾机理与防治技术、江湖演变与治理、流域水环境演变与治理、河湖水生态修复、流域水资源高效利用、环境与生态水力学、水工程全生命周期安全运行、绿色水工新材料研发、环境岩土、岩土地球物理探测、智慧水利建设、节水制度政策研究等。

  (三)引进对象基本要求

  1、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遵规守法,作风严谨;勤奋敬业,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2、了解我国有关法律和水利、水电行业基本情况,熟悉国内外相关学科发展、学术交流及国际合作等业务。有一定的知名度、学术水平高,能把握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方向。

  3、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5、具有国内外知名大学、科研机构、大型企业(跨国公司)、国际组织和水利水电领域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四)有关待遇

  引进人才按以下标准享受工作待遇和薪酬医疗福利待遇:

  1、工作待遇

  (1)全职人才

  第一层次:800万元研究启动经费;

  第二层次:500万元研究启动经费;

  第三层次:300万元研究启动经费;

  第四层次:50万元研究启动经费。

  上述研究启动经费在签署引进人才聘用合同45个工作日内完成必要的立项程序,启动经费在首个聘期内根据聘用合同约定完成拨付。

  (2)非全职人才

  根据工作内容、服务期限和贡献大小参照全职人才标准协商确定。

  2、薪酬医疗福利待遇

  (1)全职人才

  第一层次:聘期内,由院提供200m2左右住房一套(人事关系转入我院,本人和配偶享受使用权,如不需住房,比照租房市场价按年度给予安家费补贴),税前年收入不低于200万元,医疗待遇按照中组部《关于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医疗待遇问题的通知》(组通〔2012〕38号)执行;

  第二层次:聘期内,由院提供150m2左右住房一套(人事关系转入我院,本人和配偶享受使用权,如不需住房,比照租房市场价按年度给予安家费补贴),税前年收入不低于150万元,享有院在编在职人员同等医疗待遇;

  第三层次:聘期内,自人才引进始工作前10年内,由院提供120m2左右住房一套(人事关系转入我院,本人和配偶享受使用权,如不需住房,比照租房市场价按年度给予安家费补贴)。聘期内税前年收入不低于80万元,享有院在编在职人员同等医疗待遇;

  第四层次:聘期内,自人才引进始工作前5年内,由院提供80m2左右住房一套(人事关系转入我院,本人和配偶享受使用权,如不需住房,比照租房市场价按年度给予安家费补贴)。聘期内税前年收入不低于30万元,享有院在编在职人员同等医疗待遇。

  (2)非全职人才

  根据工作内容、服务期限和贡献大小参照全职人才标准协商确定。

  (五)其他事宜

  1、有关我院情况和引进人才需求信息,请关注我院网站(http://www.crsri.cn/)。我院将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应聘人员保持联系。

  2、我院为应聘人员保密。

  (六)联系方式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黄浦大街23号

  邮 编:430010

  联系人:郭文康 房润南

  电子邮箱:rczp@mail.crsri.cn

  电 话:027-82820016  027-82926377

  传 真:027-82927972

  原文标题:长江科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特殊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crsri.cn/Article/Index/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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