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宁波市平均工资:2018浙江宁波市奉化区初中招生政策全解析

副标题:2018浙江宁波市奉化区初中招生政策全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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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升学# 导语】坚持公办初中招生相对就近和免试入学原则。6月11日至15日,符合条件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由毕业学校统一在网上办理报名登记手续。下面©文档大全网小编为您全方位解读浙江宁波市奉化区初中招生政策,希望对您孩子有所帮助。

  1.公办初中招生

  各镇(街道)初中招生以一所初中为招生单位,采取“对口入学,分批录取”的办法,奉化籍小学毕业生招生批次和实施细则:

  ⑴招生批次

  第一批:户籍、房产都在学区内的对口小学毕业学生。第二批:本学区有户籍、在奉化区无房产但在本学区长期居住的对口小学毕业生。第三批:本学区有户籍、在本镇(街道)无房产的对口小学毕业生。第四批:本学区本镇(街道)无户籍、有本学区房产的对口小学毕业生。第五批:本学区本镇(街道)无户籍、无本学区房产的对口小学毕业生。第六批:其它需要解决的非对口小学毕业生。

  ⑵招生录取程序

  对口小学毕业生报名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应如数录取,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则按第一、二、三、四、五、六批次依次招生。

  说明:2019年起,招生批次和招生录取程序作适当调整,在原有第二批与第三批之间新增2个批次〔本学区有户籍无房产、本镇(街道)有房产的对口小学毕业生;本学区有与监护人一致户籍且自出生日起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监护人无本镇(街道)房产但祖父母(外祖父母)有本学区房产的对口小学毕业生。〕招生录取顺序也作相应调整。

  ⑶各校招生时间

  锦屏街道、岳林街道初中招生学区划分

  溪口镇初中招生学区划分

  2.其他情况

  ⑴根据毕业班学生一般不转学的学籍管理规定及转学的其他实际情况,因搬家迁户要求调整进入现住房附近初中就读的小学毕业生,于2018年5月31日前携带相关房产、户籍证明到教育局普教科备案,由普教科酌情就近安排入学。

  ⑵持有宁波市奉化区户籍但在本县域以外小学就读或民办小学的小学毕业生要求回户籍地升公办初中,该生及其家长须持户籍证明、房产证明、毕业小学学籍证明,于2018年5月31日前到普教科做好登记工作,由普教科统筹安排入学。

  ⑶政策性招生:详见小学招生政策解读“政策性招生”相关内容

  ⑷试行九年一贯制办学的学校五年制小学毕业生直升该校四年制初中。严格遵守学制规定,四年制初中只能招收五年制小学毕业生,三年制初中只能招收六年制小学毕业生。严禁四年制初中招收六年制小学中的五年级学生。

  ⑸说明:根据省教育厅规定:“大力推进区域义务教育,尤其是初中学校优质均衡发展,实行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其中优质示范普通高中学校分配比例从2018级学生开始不低于60%,有条件的地方应努力提高分配比例,其他普通高中分配比例由各地确定,招生名额应以初中毕业生人数为主要依据按比例分配到初中学校,招生名额要向农村初中倾斜。”提请广大2018级初中新生家长注意,特别是报锦溪书院的学生家长要更加注意。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招生政策解读

  一、招生入学对象和条件

  1.对象:

  小学一年级:年龄满6周岁(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出生),并随父母亲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来宁波市奉化区各镇(街道)居住的非本区户籍的随迁子女。随迁子女因身体状况导致延缓入学的,应当经区县(市)二级及以上医疗单位出具证明,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由户籍所在地镇(街道)人民政府或者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其延缓入学的合法证明材料,才可在本区申请入学。

  初中一年级:本区小学毕业的非本区户籍的随迁子女。

  2.条件:监护人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含随迁子女)持有本区有效居住证、监护人一方(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至随迁子女申请入学截止日时在本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一年及以上(补缴无效)证明的随迁子女,可以申请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

  二、招生方法

  1.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符合招生(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申请入学,由居住地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和小学负责实施。具体操作办法是:①各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和学校依法完成本区户籍(包括政策性招生)学龄儿童招生(入学)工作后,视各校学位剩余情况,在区教育局统一规定的时间内向社会公布各校剩余学位数;②符合招生(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日期内进行网上登记(网址:http://fh.xscz123.cn)。如果居住地教育服务区小学有剩余学位数,则申报居住地教育服务区招生小学;如果居住地教育服务区小学已无剩余学位数,则申报各镇(街道)教育办公室或区教育局指定的招生小学。网上登记时必须真实填写相关信息,并需要拍照上传下列相关证明:a.监护人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含随迁子女)在本区有效居住证、b.监护人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至随迁子女申请入学截止日时)连续一年及以上(补缴无效)的证明、c.流动人口(指随迁子女监护人或法定监护人一方)量化积分分值证明。③随迁子女入学申请登记数少于招生学校剩余学位数时,学校则如数录取;随迁子女入学申请登记数超过招生学校剩余学位数时,学校则按《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申评暂行办法的通知》(奉政办发〔2017〕116号)精神,根据随迁子女监护人或法定监护人一方(以分值高的一方为准)的量化积分分值从高到低录取,取完为止。当录取中出现分值相同时,依次比较居住年限、社保年限长短,长者优先录取。未被录取但符合招生(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由镇(街道)教育办公室或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2.初中一年级招生(入学)。符合招生(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申请入学,由居住地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和初中学校负责实施。

  随迁子女初中一年级入学登记由小学毕业学校统一网上报名,随迁子女小学毕业学校应组织调查核实是否有监护人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含随迁子女)在本区有效居住证、监护人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至随迁子女申请入学截止日时)连续一年及以上(补缴无效)的证明和流动人口(指随迁子女监护人或法定监护人一方)量化积分分值证明,并将核实后的本校持有上述有效证明的随迁子女毕业生名册报区教育局,由各初中学校负责招生。具体操作办法是:①各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和初中学校依法完成本区户籍(包括政策性招生)少年招生(入学)工作后,视各校学位剩余情况,在区教育局统一规定的时间内向社会公布各校剩余学位数;②符合招生(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日期内登录奉化区新生入学登记系统(网址:http://fh.xscz123.cn),必须真实填写相关信息,并需要拍照上传下列相关证明:a.监护人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含随迁子女)在本区有效居住证、b.监护人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至随迁子女申请入学截止日时)连续一年及以上(补缴无效)的证明、c.流动人口(指随迁子女监护人或法定监护人一方)量化积分分值证明;③随迁子女入学申请登记数少于招生初中学校剩余学位数时,学校则如数录取;随迁子女入学申请登记数超过招生初中学校剩余学位数时,招生初中学校则按《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申评暂行办法的通知》(奉政办发〔2017〕116号)精神,根据随迁子女监护人或法定监护人一方(以分值高的一方为准)的量化积分分值从高到低录取,取完为止;④如果归口教育服务区招生初中学校已无剩余学位数,则由各镇(街道)教育办公室或区教育局把名单派发(网上调剂)给指定的教育服务区初中学校(有剩余学位初中)。⑤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分值相同时,依次比较在本区居住年限、社保年限长短,长者优先录取。未被录取但符合招生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由镇(街道)教育办公室或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三、其他事项

  1.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未被教育服务区招生学校录取,由镇(街道)教育办公室或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统筹安排到民办流动人口子女学校就读的,享受(减)免学费、课本费待遇。

  2.2018年各流动人口招生学校招生不足时,从学校实际出发,经招生学校申请,区教育局批准,招生条件可适当放宽(具体视实际情况而定)。

  3.流动人口未申领本区有效居住证的应及时申领,已申领的应按规定及时签注;流动人口未参与本区量化积分申评的,应尽早向居住证所在地镇(街道)指定窗口办理手续。

  4.监护人在本区签订农业(林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或办理全民所有水域(滩涂)渔业养殖的、签订集体所有水域(滩涂)渔业养殖承包合同,且实际承包或持证满1年及以上,规模应达到相应值。

  四、招生(入学)学校和时间

  招生(入学)学校:(另行公布)

  招生(入学)时间:

  申请登记时间:小学2018年6月24日-7月5日

  初中2018年6月11日-6月15日

  学校招生时间:小学2018年7月7日、8日

  初中2018年7月14日、15日

  专职从事农业种养业的资格认定标准及要求

  生产经营规模须达到以下要求:

  1.规模大小确认以签订的承包(流转)合同为准。

  2.土地承包(流转)合同必须规范有效。向村经济合作社或当地农户承包土地的,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须由所在镇(街道)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签证并备案。

  详情请查看奉化区政府信息公开网《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小学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奉教普〔2018〕54号)http://zfxxgk.fh.gov.cn/auto80/auto87/201804/t20180428_300599.html,《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初中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奉教普〔2018〕55号)http://zfxxgk.fh.gov.cn/auto80/auto87/201804/t20180428_300600.html。如有出入以奉化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文件为准。

  镇(街道)学校招生录取批次招生录取时间锦屏街道和岳林街道各学校第一批次7月1日第二批次7月1日第三批次7月1日第四批次7月1日第五批次7月8日上午第六批次7月8日下午其他镇(街道)学校第一、二、三、四、五、六、批次7月1日

  街道学校本地生招生地段、范围对口小学锦屏街道锦屏中学北到惠政西路以南,东到县江以西的相应锦屏街道区域。锦屏中心小学锦溪小学实验中学南到惠政西路以北,东到县江以西的相应锦屏街道区域。实验小学居敬小学岳林街道奉港中学西到县江以东的岳林街道区域。岳林中心小学新城实验小学求真学校公办部龙津实验学校

  学校对口小学溪口中学武岭小学、畸山小学(一半)、东岙小学、跸驻小学剡溪中学溪口镇校、畸山小学(一半)、班溪小学

  流程对象与内容相关镇(街道)学校日期网上报名凡年满6周岁的奉化籍学龄儿童均需网上登记申报全区镇(街道)学校5月16日—31日信息审核对申报的信息真实性进行审核,并确认批次全区镇(街道)学校6月1日—8日录取第一批——第四批次锦屏街道

  岳林街道

  6月9日第五批6月10日第六批6月16日第一批——第六批其它镇(街道)学校6月9日—10日公布录取结果网上查看录取结果全区镇(街道)学校6月20日新生报到各校录取学生全区镇(街道)学校9月1日

  种养业分类从业生产(经营)规模(亩)备注蔬菜种植5粮食种植25水果15毛竹25雷竹10水产内塘养殖20

  街道学校招生地段、范围锦屏街道锦屏中心小学东到县江以西,南到城基路以北,西到外应村,朝阳路、南大路以东,北到惠政西路以南的相应区域。锦溪小学南山路、城基路以南,朝阳路、南大路以西区域,原城西、西溪学校学区(详见锦屏街道教办制发的《关于锦屏中心小学师生分流锦溪小学招生实施意见》)实验小学东到县江以西,南到惠政西路以北,西到锦屏山,北到中山路以南(含中山路延伸段)的相应区域。居敬小学东到南山路以西,南到中山路以北(含中山路延伸段),西到西圃长岭村,北到北郊(塘下、石柱)的相应区域。龙津实验学校锦屏街道区域:南到中山路以北,西到南山路以东的相应区域(含长汀、朱家河村);

  岳林街道区域:东到东环北路以西,南到大成东路以北的相应区域(含倪家碶、牌门、梁家墩、王叶村)

  岳林街道岳林中心小学东到金钟路、新丰路以西,南到新丰路、南山路(三角牌楼至兴奉桥一段)以北,西到县江以东,北到大成东路以南的相应区域。岳林街道新城实验小学南到金海路以北,西到东环北路、沿大成东路—金钟路(南)以东,北到大成东路以南的相应区域(含舒前、舒后、吴墩、沈鲍、东一村、童赵村、上林华庭、明化小区等相应区域(原城东小学学区划入新城实验小学学区)。求真学校东到金钟路以西,南到秀水路(秀水家苑),西到县江以东,北到新丰路、南山路(三角牌楼至兴奉桥一段)以南。含麻厂、楼夹岙、明化、龙潭村的相应区域。

  学校招生地段、范围溪口镇校1.镇上:从财神殿弄路沿东至茗山江沿南,茗山江沿南至中山路沿东为界(一村、二村、茗山社区)

  2.周边村:湖山村、状元岙村、任宋村、里村、班竹片各村

  武岭小学1.镇上:从财神殿弄路沿西至茗山江沿北,茗山江沿北至中山路沿西为界(三村、武岭社区)

  2.周边村:上白村、上山村、沙堤村、新建村、五林村、东山村、兰峰村、董村片各村

  班溪小学班溪片各村、社区,塔下村、三石村畸山小学畸东村、畸南村、畸上村、联胜村、大张村、后葛村、钟甘家村、畸山工业区、畸山社区跸驻小学跸驻片各村(不含塔下村、三石村)东岙小学东岙片各村(不含东山村、兰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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